曖昧
一對男女,因為緣份,在異地相識了。
雖然二人身份地位國藉都不同,卻意外地相當合得來。
他們本是單身出遊,有著差不多的行程,在異地的時間也差不多,於是他們決定之後的行程一起走。
他們一起吃飯,一起計劃行程,一起坐長途車。途中偶然會遇到新相識的朋友問起二人的關係,女生會答:「我們是剛相識的朋友。」
女生會靠在男生的肩膊上休息。
男生會替女生提重行李。
晚上,他們一起住在青年旅舍的男女共用大房中。
忽然有一天,男生問:「我可否睡在你旁邊?」
於是那天之後的旅程,他們差不多每晚都睡在一起。為免尷尬,男生會待深夜其他房客睡了時,才走去女生的床,而女生會默契等他;第二天早上男生又會在大部份人仍未睡醒前回到自己的床上。
他們會近距離望著對方的臉,臨睡前在對方的耳邊輕柔地說些不著邊際的悄悄話,然後在大房中,聽著其他旅客發出的聲音,相擁而睡。
間中男生會因太累,沒有到女生的床,女生會望著睡倒的男生的背影而睡。
一種「這麼近、那樣遠」的距離。
旅程完畢,二人就回歸自己的生活。
之後仍會間中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甚至去一些短程旅行,間中也會睡在一起。
二人在一起時,不時都會有人間:「你們是情侶?」
二人都會答:「不,我們只是朋友。」
這種曖昧的氛圍,是甜、也是酸。因為不確定,二人每次見面,每個訊息都是試探。
這是愛嗎?或者,只是一種濃烈的好感?
他們都想待在對方身邊,害怕失去。
他們都眷戀著這份不會有結果的感情,可是二人明知他們的身份地位懸殊,幾乎可以肯定,除非付出十足努力,否則他們根本沒有可能走在一起。
人都不敢/不肯說穿這件事。
有一天,在沒有見面一段日子之後,二人再次一起出遊。
睡在一起的時候,二人動情了。在想進一步的時候,二人一起懸崖勒馬。
他們不能騙自己說二人只是朋友了。
他們更不願意/不能夠成為Friends with benefit。
就這樣,這段一直沒有正式開始的關係,結束了。因為不能再曖昧下去,而二人又沒有一起走的勇氣與決心,於是只能分別。
這種故事,世界上出現的太多。有人可能會問:一對男女睡在一起,是否可以只是朋友?
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尤其是現代人對性關係越來越開放,發生了多次關係也可以不代表甚麼。但我想,故事中的兩人都明白,二人其實是在試探。
或者是,一種偷來的關係:不想與這個人確認關係,又不想放手。於是就變成這種明滅不定、沒有明天的模糊關係。而維繫這種沒有責任的關係的,只有「愛意」。
日本有一個著名的說法:「友達以上,戀人未滿」。二人好像比朋友多了一點點,但又未越過成為戀人的那條線。
曾經聽過人這樣說:男女間的曖昧是最浪漫的一件事,像跳探戈舞那樣,二人明明很近,但永遠保持著那個距離,一人走前一步,另一人就要退後一步,反之亦然。
所有東西都不確定,想愛怕對方不接受,又怕自己做得太多,於是你會猜度著對方每個動作說話行為的用意。
只有在曖昧期的人,才會常常在意自己是否以最好的狀態見對方,還會專心於對方所有的表情對白,因為人們擔心自己會漏掉任何一個看穿自己與對方之關係的線索。
如果跨得過這個階段,確定了二人之關係,就沒有了這些猜度,轉而變成權利與責任——因為關係已然確立,人們總對不同身份有不同的要求。
曖昩的甜與苦正在於此。
註:封面是《今生是第一次》的劇照,男女角曖昧同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