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紅毛城,你該知道的十件事,之二
Q5. 英國租借紅毛城的用途為何?
A5.
英國租借紅毛城主要做為領事館,用以處理領事業務及居住。
1861年英國租用淡水紅毛城設立副領事館,為副領事辦公及居住的處所,1867年與福建巡撫簽訂永久租約,並大事整修。
由於淡水港業務量大增,1878年淡水副領事館升格為領事館。1911年英國關閉位於打狗的南台灣領事館,由淡水領事館掌理全台英國領事業務。
Q6. 紅毛城曾是軍事要地,有大砲嗎?
A6.
紅毛城古蹟園區草地網球場後方有幾尊古砲,大多是英國租借期間所蒐集置於紅毛城做為裝飾,有清滬尾水師棄置於軍營的大炮及英國船艦使用的短炮。其中一門,炮身鑄有「嘉慶十八年夏」等字樣。
這些大炮原置於紅毛城下方空地及現在的旗幟區,政府接管整修時,依學者專家意見,移到現在草地網球場後方。(放在原來位置保留歷史軌跡,不是很好嗎?)
Q7. 為何紅毛城只剩一個小小的南門?
A7.
鄭成功之子鄭克塽於1683年向清朝投降,直至1724年(清雍正2年)淡水廳同知王汧才開始整修紅毛城為軍營,其間約40年是無人管轄的狀態。
城牆及城門是以觀音山石所砌成,東、西門大,南、北門小,但清軍並未進駐。直至嘉慶年間,才在紅毛城下的岸邊建造砲台,以滬尾水師駐守。
英國租借後,為便於管理,封閉東、西、北三門,僅留接近淡水河的南門做為出入口(早年淡水進城並無公路,得靠水路)。
在英領事館時期,南門上懸有英國皇家紋章(英國國徽)。
Q8. 英國領事官邸的用途為何?
A8.
1858年簽訂天津條約後,英國於1862年在淡水開港設關,1867年簽定紅毛城永久租約。
開港後,淡水港的業務興盛繁雜,地位日趨重要,因此在紅毛城東側興建領事官邸,做為領事及眷屬生活居住的處所。
官邸於1877年初建,原為單層木建築,因淡水潮濕易損,後於1891年重建為二層磚造建築,並於1905年擴建兩側走廊,成為ㄇ型迴廊。
官邸與紅毛城之間的草地,則設有台灣首座的草地網球場。
Q9. 英國領事官邸的外觀具有什麼特色?
A9.
官邸為前半部兩層後半部一層的磚造洋樓。前半部為領事及家屬的居家空間,後半部則為僕役的作業空間。
官邸為英國人設計,工匠來自福建廈門及台灣本地。因應淡水氣候特性,有四坡式斜屋頂、拱型迴廊、落地門窗及抬高地基等殖民地式建築之特色。
大門迴廊前的雙方柱有12幅磚雕,有象徵英格蘭的薔薇及蘇格蘭的薊花,以及維多利亞年號及官邸興建年度的「VR1891」。
一二樓迴廊立面的拱狀不同。一樓為弧形,可有較佳的視野,二樓為半圓形,可用以遮陽避雨。
磚柱之間的欄杆為十隻綠釉花瓶,取十全十美及平安之意。地基抬高約1公尺便於通風,並設有古錢紋通風口。因應地基抬高,正門入口為九階樓梯,象徵地位尊貴。
樓梯前的左右兩側各有一刮泥板,用以清除鞋底的泥沙。迴廊地板有細小孔洞加強阻力,以免濕滑困難行走。
1905年擴建兩側走廊,其天花板為波浪鐵板拱設計,為當時最先進的建築技術。
Q10. 英國領事官邸的內部配置為何?
A10.
官邸前半部為領事及訪客專用空間,一樓為客廳、書房、餐廳及配膳室,二樓為臥室、浴室、褓姆房及儲藏室。除管家外,僕役不得進入此區;上菜時,須先將餐點置於配膳室,再由管家端上餐桌。
官邸後半部為僕役工作及休息空間,有浴室、僕役房、苦力室、廚師休息室、廚房、洗衣房及儲藏室等,並設有僕役呼叫鈴,連通到各個房間或通道。
客餐廳的彩瓷拼貼地板、英式壁爐及電動吊扇,是英國人離開後僅存的遺留物。其中,1941年安裝的Kingsway電動吊扇有六段速度,至今仍在使用。
除上述三項及廚房的烤箱(紅毛城展示有避震彈簧的嬰兒車是在官邸天花板上發現的,也可能是英國人的遺留物)外,目前在紅毛城或官邸內展示的家具、吊燈或裝飾品等,都是由淡水古蹟博物館自各處蒐購的舊品或復刻品。
照片:均為本人拍攝
資料來源:1.館內解說牌、2.淡水古蹟博物館志工訓練手冊、3.淡水古蹟博物館網站、4.淡水維基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