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苦後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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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24年12月12日

受苦後得榮耀

讀經: 啟11:7-14

選讀經文:啟 11:7-14

"7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要跟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8 他們的屍首將倒在大城的街道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的地方。9 從各民族、支派、語言、邦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人把屍首安放在墳墓裏。10 住在地上的人會因他們而歡喜快樂,互相饋送禮物,因為這兩位先知曾使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11 過了這三天半,有生命的氣息從神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都大大懼怕。12 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對他們說:「上這裏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13 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14 第二樣災禍過去了;看哪,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時代默想:

這段經文充滿了令人驚慄的字眼:「殺」、「災」、「擊打」、「血」、「交戰」、「屍首」、「釘十字架」、「墳墓」、「死」。經文在描述一場鬥得你死我活的爭戰,只是,我們知道,啟示錄的經文不能單從字面去看。被無底坑的獸所殺的「二人」,按字面的意思,一個是以利亞,他有能力叫天不下雨,另一個是摩西,他行神蹟使水變為血(5-6)。這兩位是律法和先知的代表,他們以見證人的角色出現是有喻意的,象徵著教會在世上傳道、作見證,卻被撒旦打擊、殺害。第5節說:「有人想害他們」,那些人是拒絕神的道的人。有「火」從二人口中「噴出來」,這火象徵神大能的審判,因為神最終會「燒滅仇敵」、審判一切不信的人──這是啟示錄的一個核心的信息。

既然神要燒滅仇敵,那為甚麼這二人會被殺,還受到那麼大的侮辱,就連他們的屍首也得不到安葬?原來,7-10節所描繪的是大審判來到之前、愈來愈激烈的靈界大爭戰。事實上,教會在世上傳道,沒有得到地上的人接納、喜悅;相反的,教會被藐視、受逼迫,就如前一段經文所說的,神的殿雖然蒙神保守,卻同時被外邦人踐踏。因此,教會必須願意面對苦難,背主的十字架,直到「作完見證的時候」(7)。「作完見證」,是指教會在地上傳道的末世時代終會過去,當這末世快要結束,神的大審判馬上要展開,那時,就是「三天半」所代表的最後階段(9、11),撒旦會親自出手,殺害教會,造成屍橫遍地、怵目驚心的形勢,而地上那些不悔改的人卻因為教會受迫害而開心!

經文的11-13節所寫的是這「勝、敗、生、死」的顛覆。耶穌在死後第三天復活,教會也要在三天半的大災難之後駕雲、升天。我們與主一起受苦,也必定與主一起得榮耀。

第13節是整段「插曲」(10:1~11:14)的總結。神審判耶利哥城,城牆全然倒塌(參書6:17、20)。這裏只「倒塌了十分之一」(13)的城,可見神在執行終極審判之前,給予人前所未有的最後機會。七千人是揀選的餘民,祂「不願一人沉淪,而是人人都來悔改」(彼後3:9)。

這樣,如果我們甘願為義受逼迫,那無論所陷入的是怎樣可怕的處境:埃及、所多瑪、甚至在主釘十字架的地方(8),讓我們勇敢地生活!耶穌說:「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太10:28)求主保守我有信心,在受踐踏的時刻,仍能分別為聖,在壓力之下,讓我更深的明白主的教導、鼓勵,也更深的感受到他的安慰、體恤、和陪伴!

回應禱告:

教會雖遭受迫害,但最後仍然得勝。願意我們能在困苦的日子堅持到底。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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