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狀-網路霸凌

垃圾鬧贏了,所以對中國的厭惡就正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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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針對兩件事:1.matters的防治網路霸凌機制。2.某些用戶針對特定對象的惡意且連續的騷擾。

此篇針對兩件事:

  1. matters的防治網路霸凌機制。
  2. 某些用戶針對特定對象的惡意且連續的騷擾。

網路霸凌的定義

一種涉及對信息及通信技術技術的應用,以支援針對個人或群體進行惡意的、重複的、敵意的行為,以使其他人受到傷害。 the us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to support deliberate, repeated, and hostile behavior by an individual or group, that is intended to harm others.
其表現形式有1.重複並且不斷地對其他網民使用言語暴力。2.重複並且不斷地對特定網民或網絡群體進行杯葛。3.模仿特定網民外表及行為特徵,並且加以羞辱。4.把受害人之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等)公開,俗稱「起底」、「爆料」,但是有時受害者也會公布加害者之個人資料藉以自我保護,由於牽涉言論自由,犯罪加害者的個人隱私保護問題一直存在爭議。5.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俗稱「P圖」。6.重複並且不斷地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7.重複並且不斷地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 稱為關係霸凌。8.使用不同的帳戶及身份攻擊同一名受害人,導致受害人誤以為很多人討厭及攻擊他。9.匿名誹謗。

前情提要:

對於用戶1的瘋狂且持續騷擾及其被禁封的理由我寫在這裡:記錄某一個需要治療的仇恨與瘋狂。用戶2的紀錄是:我是真的笑了

內容都是在記載對方如何在一言不合之後,沒有放棄談話,而是使用謾罵、羞辱性言詞持續留言。並且對方對我異樣關注,不僅會換帳號閱讀我的文章、表達關注(這對我來說是騷擾,現實法務上也是對方的言行只要引起不適、不安、恐懼感,即使辯解說是「拍5下」那也是騷擾),將我所留下的隻字片語或是我寫的文章截圖去其主頁謾罵(包含性別歧視言論、性別羞辱還有國族仇恨)。

簡單來說,在他們眼裡,他們的言行有多惡意都是言論自由。我不能對那些明顯惡意騷擾、不友善留言的中國人的言行有任何反制,我不能說我不認同中國,不能誠實說出我因為這些言行所以討厭某類型的中國人。不然我就會被不斷騷擾、提起訴訟,扣上台灣人都是神經病、侵犯言論自由的帽子。

他們對於被站方禁言等懲處,完全否認是他自己的言行出問題。反而意圖將我塑造成利用官方機制打壓異己,或是將站方塑造成如同微博那樣的言論管制機器。

現在:

我不堪其擾,除了結束談話、封鎖對方。我也換了個顯示名稱,但是他們持續攻擊。尤其是AOCBurguermeister(同時包含市長、祖國!、台灣人都是神經病等帳號)、china 這幾個帳號,我每天醒來都是這些通知在跳。對方還會特意換帳號@我 去他的主頁罵。

我昨晚看到我被提起訴訟,有AOC說我歧視女性的,也有說我種族歧視的。相關截圖跟網址整理如下:1234 56 7 8

瘋狂搜留言並搜擾之
他已經被封鎖,但是可以在他的文章中提及我

總結其行為就是,

  1. 我引起了對方的仇恨心理,因為我不認同對方。我不用攻擊,只需要不認同。
  2. 即使我沒有攻擊,對方還是因為我怒了,所以使用羞辱性言詞謾罵、進行人身攻擊、公然侮辱。
  3. 對方惡意騷擾,即使是我向matty舉報,同時封鎖對方不欲與其接觸,他們也能找到我的所有留言並在下方攻擊我。
  4. 不斷換帳號持續惡意攻擊。

對於這些事情的處理,@Matty 告訴我「善用封鎖功能」。但我要提醒的是,上面的帳號,我幾乎都已經封鎖,然而對方依然可以持續騷擾。我甚至不知道他們用什麼追蹤我在各處的留言,然後留言洗版。或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封鎖burgermaster帳號已久,他還可以來我的文章拍五下。再各種"引用"回去罵。似乎是在提醒我:我還在,我會一直盯著你。直到你投降。而且我封鎖了一個帳號,他們也一樣用其他分身帳號持續騷擾。

提起訴訟:

以上,我認為上述幾個帳號的言行符合網路霸凌中的

1.重複並且不斷地對其他網民使用言語暴力。

2.重複並且不斷地對特定網民或網絡群體進行杯葛。

6.重複並且不斷地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

8.使用不同的帳戶及身份攻擊同一名受害人,導致受害人誤以為很多人討厭及攻擊他。

9.匿名誹謗。

而我去找了AOC過往怎麼針對方可成的,我發現他剛好也符合網路霸凌表現。意即這些用戶一直以來是使用這種方式來攻擊與之立場不同的用戶的。

我針對上面那幾個用戶對matty 提出禁止接觸是想要讓我禁止被惡意騷擾。也就是禁止他侵犯我的權益,因為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對方截圖誣告說我違反言論自由

所謂的言論自由,不包括針對特定對象使用羞辱性言詞在言語中刻意壓低貶低對方、謾罵。不包含要對方服從其立場。也不包括進行惡意且持續的騷擾他們不是反對極權體制,他們只是針對立場不同的個人進行惡意攻擊。

至此,誰都看得出來,重點不在我封鎖與否,在於即使我中斷了談話。對方也會持續不斷的惡意騷擾

當此類案件層出不窮時,@Matty、、建築師們是否應該考量,有一個群體有意識的針對他者進行網路霸凌時,該如何確保其他用戶權益不受侵犯?

我找了社區約章,他們的言行大致符合

  1. 使用不文明用語進行謾罵
  2. 性別歧視行為
  3. 挑釁
  4. 持續性地攻擊。

然而總覺得有未竟之處。對於立場不同的人,重複並且不斷地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使用不同的帳戶及身份攻擊同一名人,導致誤以為很多人討厭及攻擊他。這幾點呢?

我之所以提起訴訟,目的在於確保我的權益。以及讓這種歪風停止,避免有人再因網路霸凌受害。而不是利用官方打擊異己。作為一個使用者,我認為我有權利拒絕不適當的談話、拒絕不適當的接觸。

所以我沒有建議罰則。在實務中,兩方訴訟時之所以回提起希望對方負起什麼代價是出於賠償機制。甲方被已方侵犯權益所以提起損害賠償。但是matters實際上只有懲戒沒有損害賠償機制,所以我沒辦法建議什麼。

然而我又希望我的權益受到保障,所以我希望藉由這則讓matters注意到網路霸凌的問題並且想出共同防治的作法。相關程序交由全民共講來討論。




最後,基於言論自由,我主張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現在不是中國人,以後也不會是。我不認同中國政府、不認同現存的很多中國的思想、我反感來自某部分中國人的惡意騷擾。我有權拒絕這些惡意騷擾。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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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鬧贏了,所以對中國的厭惡就正確了我在網路上遇到的中國人裡面,有絕大部分我不欣賞。我個人的底線,是公然侮辱、謾罵、捏造事實、刨底騷擾、恐嚇此類事情一次都不可以有,我看到會直接封鎖。若我為當事人則發起訴訟。扭曲文義、不惜一切手段爭勝亦同。這些底線就是「我不欣賞網路上遇到的絕大部份中國人」的要點。這裡的中國用戶漢堡市長AOC讓我體認到國際上關於中國人的厭惡都是對的。They r n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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