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发言和各界反应
问题在于,“禁蒙面法”不是“法”,而是行政条例。
HK高院说,行政长官引用《緊急條例》而订立的这条例有问题,程序上是没问题的。
全国人大的原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这个说法本身也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全国人大说这个话的目的是放大喇叭,而不是真的要对“禁蒙面法”进行"释法"(不值得)。
问题在于,“禁蒙面法”不是“法”,而是行政条例。
HK高院说,行政长官引用《緊急條例》而订立的这条例有问题,程序上是没问题的。
全国人大的原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这个说法本身也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全国人大说这个话的目的是放大喇叭,而不是真的要对“禁蒙面法”进行"释法"(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