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新聞媒體「小編」的說法
公司的IT主管分享網路工程師有諸多分類,指出不是每個工程師都要當萬能的碼農。我順手回應網路媒體編輯若只分編輯和小編兩種角色,同樣不容易釐清網路新聞工作內容和新聞網站運營的機轉,不利網路媒體經營績效。
多年前負責新聞網站內容營運,當時對編輯角色分工有些想法,部分付諸施行。如今內容網站多元,但常聽到工作者多數自稱「小編」,感覺有些怪怪的。若是規模小的自媒體,不能說「小編」稱呼不對,但在新聞網站也自稱「小編」卻好像不大對勁。關鍵不在小編或主編那個名稱「偉大」,而是內容網站工作者對於「編輯責任」的自我要求有多大。以下就把回應的相關內容在此分享,或許可以給自媒體平台的創作者與經營者一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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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想起,個人略分新聞網站編輯如下若干:
*新聞完稿編輯
*資訊圖表編輯
*影音後製編輯
*新聞分類標籤等元資料編輯
*本站社群經營編輯
*本站導覽行銷編輯
*外站社交媒體編輯
* app新聞編輯
*新聞信編輯
*新聞資料庫編輯
*網頁設計編輯
*網站績效分析編輯
*內容客戶經營與市場分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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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媒體滾動實時發布,不可能一個編輯只負責一種角色工作,一人兼多種角色功能,或歸納標準操作及準則後,編寫程式自動處理,「各色編輯」協作經營,是網路媒體運作常態。
但有個關鍵不能省略:各種編輯角色設計其初始的目的與價值追求,不論是由自然人力或機器算力執行,都要在該角色工作內容中明確定義並能確實考評,再依實務作職能分群重新匯整到各類頻道產品的「主編」。白話文的意思就是,現行的「職務內容工作說明書」必須對準媒體發展和組織改造的需求。
無論還有多少種不及備載或即將新創的編輯角色,「編輯」不是「記者」,這也是網路媒體常被忽略的重點。
新聞記者有記者採寫新聞專業及路線領域專屬素養的要求,不是能讀寫中文或能copy &
past,就可當起記者從發稿系統把「新聞」直接發布上媒體。當然前述的網路編輯也有其專業要求,也不是記者就可任意當起編輯來,把「新聞」直接發布上媒體。網路媒體的編輯記者工作要互相「代勞」,角色轉換必須有些學習過程,更重要的是流程設計控管必須考慮到專業媒體的責任與編採各有所攻的實務互補。
當然,網紅、直播主是不必受此規範,各類型政商社交媒體上的小編也不必受此規範。但專業的新聞網路媒體在採編人員的專業職責分工與要求,應該要有比「自媒體」更清楚的規範及必要的在職訓練,如此新聞網路媒體就比較不會成為「不紅的網紅集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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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很少在Matters 發文。今天發文凸槌--沒下題就走文。麻煩來了,IPFS 出手無悔(回),要補題或刪文卻找不到方法。只好另發一文。我看到Matters可修訂四次文,但不知如何刪文或補題。知者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