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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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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讀的林奕含們

吳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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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關於弦子訴訟朱軍的文章不斷地湧上精華板塊。我曾經關注過metoo運動,對於弦子事件也有一個大概的了解,但在兩年後,這些記憶都已經變得很模糊和很遙遠了。如果不是這些文章的出現,我一定會錯過這次開庭。在感謝這些文章的同時,我也在想,為什麼不借助這次事件來談一談女權,讓對社會議題的討論久違地暫時地成為matters的主流呢?為什麼不把兩年前那次未完成的爭論繼續下去並試圖得出一個答案呢?

而另一個讓我寫此文的動機在於,我驚訝的發現,雖然時間是流動的但是有大量的人對於林奕含事件地認知卻是停止的。她們對於林奕含事件的認知永遠定格在了「房思琪就是林奕含」或「此書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上。林奕含事件變成了一個僵硬的女權符號。

@弦子 :我收到很多类似“房思琪”案例的叙述,想跟大家交流却不知如何谈起;除非当事人都像林奕含那样自证清白,不然真的很难获得任何解脱自己的机会——希望老师可以给我一个方向。
第二:关于房思琪这本书,除了非常深刻的遗憾与痛苦以外,我觉得首先的意义是林奕含的遭遇让我第一次真切的意识到性的暴力会带来这么严重且不可逆转的后果,也让我意识到对这类事情视若无睹,本质上其实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

我列出這些言論絕不是要批評發言者,而是要指出,即使是在第一線行動的女權領袖關於林奕含事件的消息都有可能處於未更新的狀態。一次討論要有效的話,最少需要討論參與者們共享一個事實,所有的觀點都從共享的事實展開。如果雙方連對事實的本身都未加以釐清,在各執一詞的狀態下就進入到觀點交鋒階段,那這樣的討論只會以互相指責,辱罵,仇恨來結尾了。

因此,本文試圖在種種討論發生之前做一個提醒:即使是被符號化的敘事,其依然存在與事實並不完全重合的可能。當對方對此類敘事提出質疑的時候,或許我們應該給予一些讓對方講述的空間。


房思琪之所以廣受人們關注的原因在於她的內容包含了這幾點

1 13歲時被性侵

2 性侵者是她的補教老師,涉及權勢性交

3 作者林奕含在此書出版後不久自殺,似乎是在以死明志,保證內容的真實性

這三點太震撼也太有衝擊力了。特別是第三點,讓很多熱心市民的同情和正義感不自主地爆發出來。在經過人肉搜索和爆料確定書中的李國華的原型就是陳星的時候,多位民眾向警方告發。

然而在經過113天的調查之後,台南市地檢署卻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關於第一點,地檢署確認林奕含是在高二下學期6月後才去同心補習班補習的,也就是結識陳星的時間在16歲以後。另外查詢二人的通訊記錄可知,兩人在98年5月前並沒有人聯繫。聯繫較為頻繁時期為98年8月到10月。

關於第二點,地檢署認為補教老師並不具有給林奕含成績評等的職權,兩人並不是權勢關係。另外,同心補習班的課程最遲在98年6月就已經結束了,而兩人第一次性交行為最可能時間是在8月份。所以並不涉及權勢性交的問題。

而關於第三點,根據病歷資料林女其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嗣因自臺北醫學院休學,及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其父母認同,而與其父母關係緊張,並於前一日因與其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始經送急診治療並嗣收住於精神部病房,而該次住院病歷全部資料,亦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之相關內容。

另外,檢方還發現林奕含在98年年底完成了一部名為「初戀」的小說是「房思琪初戀樂園」的原始架構本。女主角同樣叫房思琪,但內容卻是高中生與已婚國文老師相愛交往,被父母發現譴責制止,於是服藥自殺被送往精神病醫院。

這是不起訴書全文

如果我們相信台南市地檢署的調查,那我們就不得不接受這樣的一個事實:「房思琪初戀樂園」雖然有「改編自真實事件」標籤,但是此書內容和林奕含的個人遭遇是相距甚遠的。無論是對讀者造成極大刺激的13歲被性侵,還是讓讀者義憤填膺的權勢性交都不是作者林奕含所經歷過的事情。我們也很難相信房思琪是林奕含根據其好友真實經歷所創造的人物。相反,把房思琪當作是是一個創造出來的文學人物反而是更為合理的。

如果不相信這份調查,儘管台南市是民進黨長期執政,是需要選民用選票好好教訓傲慢腐敗無能的執政者的城市,那同樣也會陷入到metoo所遭遇的困境之中。難道個人的指控就比「不被信任的司法」更加可信嗎?

在東亞,還有一位經常被和林奕含一並提及的metoo運動代表人物,性侵控訴人,黑箱作者伊藤詩織。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對她以及她的案件的全部了解都來自於華文媒體。而媒體的報導內容幾乎是一樣的。

日式#MeToo:女性勇敢打破沉默,社会却冷漠以对

美女記者「被電視台長官性侵」!含淚打4年官司終於逆轉勝

不惜曝光身分也要挺身而出!

直到我因為好奇於為什麼日本網民對伊藤詩織不僅不作聲援反爾進行侮辱而意外發現這個博客的時候,我才獲得了更多的細節和另一方的聲音。

這個博客作者是第三代Zainichi Korean,和她的丈夫住在首爾,養有一隻叫Maurice的貓。她花了大量的時間把她的日文博客翻譯為英文以便於傳播。在看完她的博客,在看完她整理的時間線後,你或許不會改變自己的觀點,或許會對她的一些主觀看法嗤之以鼻。但如果你是和我一樣,在這之前只從華文媒體接受信息的人,那我可以和你保證,你會從中得到包括伊藤詩織和山口敬之二人通訊郵件在內的大量細節以及諸多背景補充。在得到這些信息後,你或許會和我一樣認為,把日本網民對伊藤詩織的攻擊完全歸咎於「日本強大父權」忽視事件本身爭議,是一種多麼不負責任和偷懶的作法。

回到此次被熱議的弦子案件。就我個人的看法,就我所掌握的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對大陸非法武裝團體的偏見,我更傾向於弦子的陳述。但我也更傾向於這樣的預測,弦子在法院上無法得到她想要的結果。和性侵不同,性騷擾的取證是非常困難的。一件幾年以前,發生在兩人獨處空間裡的事情,我實在想不出要如何拿出證據證明對方有性騷擾或者沒有性騷擾。當從司法程序得不到想要的結果時,有其他證明的辦法嗎?要不要接受一場有立場偏向的司法修改呢?這是始終困擾metoo的話題,也是我下一篇想講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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