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之後(昔日隨記之二)
作者按
此記寫于2016年9月16日,是看了兩則新聞後有感而發。
在看了「南郵准大一女孩因電信詐騙悲傷過度而身亡」和「甘肅一母親殺死4個孩子後自殺」這兩則新聞後,雖然兩者乍看似無聯繫,我從這兩個悲劇中看到:人於走投無路時,常常選擇走向毀滅,要麼毀滅他人,要麼毀滅自我。
毀滅,往往只是悲劇最直接呈現在世人眼前的結果,卻還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悲劇。假如眾人意識到百年之後,自己也終將化作一抔黃土,那麼死亡就不能當作悲劇來看待。死亡既是人類共同的命運,也是世間萬物最後的歸宿,所以,引用史鐵生的話來說,「死是一件不必急於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來臨的節日。」
我之所以認為上述兩個事件是悲劇,不是因為其結果,而在於其原因。悲劇的導火線說到底就是「貧窮」。「貧窮」就像一個糾纏不清的幽靈一樣盤旋在窮人的上空。「貧窮」往往不只表現於社會財富的匱乏,更重要的是導致了社會地位的卑下、自我價值的難以實現,以及「金錢至上」的觀念。
縱觀五千年的歷史,魯迅先生說在「滿口仁義道德」的字縫里看看「吃人」,我從被有意無意蒙蔽的歷史書中,看到「窮人」無論在何時何地,均是苦難的承受者和利益瓜分的邊緣者。朝代更迭,改變的是一家一族之姓,不變的是底層階級。既然財產私有、社會分化,貧富不均也是必然,只不過偶爾的社會矛盾激化,偶爾的矛盾緩和,即偶爾的戰亂,又偶爾的盛世,唯有貧困者坐穩金字塔的底層。
當我看到很多人在評論「沒有必要為了9000多塊錢而賠了一條命」時,起初,我也認為生命當然不值那點錢,但是這樣一想,便掉進了「為生命標價」的怪圈之中,難道生命就可以僅僅用金錢去衡量?當我設身處地地思索時,或許我並不能想象9000多塊錢對那樣一個家庭來說是多麼的重要,或許我也不明白「為生命標價」的意義;正如二十歲的我還不懂生活的意義一樣,我不知道生活究竟是沒有意義,還是生活的意義就在於尋找意義。但那種自我感覺的走投無路的絕望,我卻是能夠「同情之理解」。那9000多塊錢對那個女孩來說不僅僅是學費,更是改變命運的機會。(在傳統觀念看來,高考上大學是能夠改變一個人的命運的。)「錢沒了,世界也就崩塌了」這就是赤貧的邏輯。所以當自我世界崩塌時,便只能走向絕望,走向毀滅。我常常在想,那些口邊掛著「錢不是萬能」的人,大概現時至少也是有產階級吧,不然如何一副「淡泊名利」的姿態?
自我毀滅,要不要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為什麼底層在面臨生活的困境時傾向於選擇偏激的方式解決問題?為什麼生命在不同的階層身上被貼上了「高貴」和「低賤」的標籤?
這些問題都太難一兩句話回答。
在經濟越不發達的地區,暴力往往不是最恰當的解決方式,卻是最快速有效的解決方式。當「貧窮」無力對抗「天災人禍」時,偏向於選擇「暴力」和「野蠻」。
試想,如果某種不公的現象不赤裸裸擺到公眾的眼前,不引起強烈的輿論關注,誰又能預想,這種不公將一直被掩蓋在盛世之下,無聲地存在著,並等待著下一個受害者或者下下一個受害者。只有當他們受害之後,因偶然的機遇曝光於世,才又讓眾人以關注和深思。這些陰暗面,是盛世里我們假裝看不見的陰霾。
「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後,依舊熱愛生活。」那麼,對於一個無力解決生活困境的人來說,勇氣是否也是一種「奢侈品」呢?
絕望之後,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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