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情治單位視角下的「一二三事件」

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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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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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一二三事件」無疑是一起近代重大的事件,此事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包括當時仍然在澳門有所活動的台灣情治單位。由於當時台灣突然被牽址事件當中,不同的情治單位也根據自身消息來源向台灣外交部提出對事件的分析,這些分析有不少與我們對事件的認知有不一樣的看法,實值得參考細味。

首先是1966件12月26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與第六組(第二組的主要職務就是統籌國民黨對中國大陸的工作;第六組則是收集研究情報)都分別向外交部提交關於事件的分析。可能兩組的消息來源相同,他們提交的報告內容幾乎相同,一致認為中共在事件初期無意擴大事件,第六組提出兩個事例證明,分別是「氹仔事件」發生於11月15日,但遲至12月3日中共才派廣州市長曾生坐鎮指揮,並調香港新華社負責人梁威林、祁峯協助,另一個是《大公報》社長費彝民的胞弟於12月3日前往澳門與何賢會面,卻因事件被困何宅1週,認為假若中共早有預謀,費彝民肯定不願其多病的胞弟冒險赴澳。

兩組同時引述英國情治機構對此事的分析,指出有數個原因,令此事演變到如此嚴重的地步,一是中共發動文革後,海外聲譽受損,需要此事來振奮人心;二是澳督才剛剛上任,不熟悉情勢,使其沒有當機立斷,被中共有機可乘;三是葡澳政府腐敗無能,射殺平民引起莫大公憤;四是美國政府曾口頭承諾武力介入,但關鍵時刻並沒有兌現承諾;五是12月12日里斯本最終決定接受所有要求。另外據稱英國情治機構還提出了兩項建議,一是可向何賢「下點功夫」,因事件發生後,何被中共批評為「兩頭蛇」、「資產階級份子」,現在向他出手可能會收一點效果;二是英國情治機構認為中華民國的反應不夠熱烈,現在正可聯合葡國說服美國放寬「反攻限制」,在沿海發動大規模的突襲,或通過地下外交,與英、美合作對付中共。

再來還有國防部情報局(這個機構專門搜集大陸的情報與派遣特務到大陸執行任務)也於1月12日向外交部提出自身的見解,指出事件的直接起因是澳門警方阻止建校時打傷示威者,並拘捕了兩名澳門日報的記者,使該報大肆渲染事件,引起居民的反感情緒。國防部情報局的報告認為,事件由親中共組織「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的理事長梁培與副理事長唐星樵造成,12月2日梁培曾通知何賢將於3日發起行動,結果何立即向廣州黨委書記請求制止,未獲答應後將消息告知澳督,更於3日下午在綠村電台廣播要求居民冷靜,被梁、唐二人稱為「華人走狗」。國防部情報局說12月12日廣東省外事處曾致電嘉許梁培,同時要求他不要再令事件擴大。

國防部情報局與第二組、第六組兩份分析都存有很多不同之處,現在仍無法判斷誰更為準確,但第二組、第六組說英方情治機構建議出擊沿海地區,恐有誇大其詞之嫌。皆因1967年2月7日,外交部駐香港人員劉邦彥報告與香港政治部副主任會面情況,該名副主任提醒劉,說已知有些被澳門驅逐的人士來到香港,警告不可利用香港進行報復中共或澳門的基地,否則將會損害雙方關係,更要求劉提交這些人的行蹤。此事說明香港政府深怕事件會波及香港,當時香港以及其殖民母國英國的態度應該是避免刺激中共,以使自身置身事外。

總之,筆者認為台灣情治單位的分析只能算是一種對事件的看法,當中有多少與事實相符還需要進一步的考證。不過,透過他們的看法,肯定拓闊我們對「一二三事件」的認識。

參考資料:
《情報與反情報》,張殿清,時英出版社
《國特風雲:中國國民黨大陸工作秘檔(1950~1990)》,楊瑞春,稻田出版
〈澳門事件〉,《外交部檔案》,檔號11-01-18-03-01-005。
〈澳門事件〉,《外交部檔案》,檔號11-01-18-03-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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