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随想
Brittany,19岁白人女性,跟室友在附近合租一套小公寓,她是被室友叫了救护车送进急诊室的。
在这之前,她已经五天没有好好吃饭了,只喝了一罐功能饮料。室友说她总是不怎么吃饭的,前一阵子跟男朋友分手了,更不肯吃饭了,天天躲在房间里。叫救护车是因为发现她在客厅里晕倒了,怎么叫都叫不醒,吓坏了。
医护人员给她做了紧急处理,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回家”,然后就开始拔手臂上的输液针。幸亏护士给她放留置针的时候,胶带扎得很牢,虽然没撕掉,也弄得一手都是血。她像是根本不怕疼,还是在那儿撕。护士就才叫了我们去看。
那天是我值急诊室的班,跟她聊了好一会儿,好歹把情绪安抚下来了,问了一下,知道她过去就有eating disorder的问题,已经好几年了,一直在社区治疗,有自己的心理医生,断断续续地看,反反复复地出问题。这一回是太严重了,才会被送到综合大医院来。
按照本国的法律,她这个情况,属于high risk of self harm (抱歉我不太清楚正确的中文术语应该是什么),必须强行把她留在医院里。我跟主管一起签了非自愿医疗令(involuntary treatment order), 把她收治在我们的短期精神病房( mental health short stay ward)。
从急诊室转到病房的时候,血检结果出来了,怀孕9周左右,所以必须保证她的营养,于是又上了鼻饲。
她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又因为药物的作用时醒时睡,每天去查房review,她的话都前后矛盾。
非自愿医疗令只有72小时有效。最后一次去review的时候,她听说要做全面检查,让我们决定要不要撤销医疗令,表现很配合。当时我们也跟她的心理医生取得了联系,得到了一些背景。
她八岁父母离异,妈妈一直精神状态很不好,在她的成长中可以说是缺席的。她除了上学,绝大多数时间都在youtube和网络上面胡乱看视频,很少跟人交流,接受的讯息都是社交媒体上的东西,几乎可以说是完全脱离现实。她的妈妈除了管她吃饭睡觉上学,其他什么地方都不带她去,所以她也没有什么社交。
青春期开始,因为荷尔蒙的缘故,大多数女孩子会发胖,或者是长痘,这让她很焦虑。而当时的男朋友也说过她胖,trigger了她的精神问题。
很可惜我们也只是综合医院,并不是专业的精神医院,在她通过了精神测试以及无数次主动保证会好好吃饭的情况下,我们没有权力再强行留她下来治疗。
她住院的几天,一直有一个男孩子带着花来看她,也给她带吃的,只不过我们的营养师安排了特殊餐食,所以他没有再带了。
负责她的医院社工跟我说,这个男孩子不是她肚子里宝宝的父亲。她之所以不肯吃饭,是因为宝宝的爸爸听说她怀孕了,立刻就跑了,完全不见人影的那种。她的焦虑发作得很厉害,什么都不肯吃。这个男孩子,是她的高中同学,跟社工说,他跟他妈妈说了,他家人都愿意接她回家住一段时间照看她。
至于她自己的父母,她不肯说,也不允许我们联系。她是成年人,在法律上我们没有权力替她决定任何事,只能给她写了推荐信给许多社会机构。
这个故事,就跟我看过的所有故事一样,到这里就结束了。
综合医院,只能提供短暂的一程,我从来都看不到前因,也几乎永远看不到后果,只能从只言片语和枯燥的文字报告中窥视一点端倪。
有时候,我常常觉得,我们就像是一个很短暂的安全网,或者是一个临时的拐杖。有人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掉下来,被我们接住了,用力托一程,可是以后怎么样,依旧只能靠他们自己。
我们有个frequent flyer(常旅客)的戏称,因为真的有许多人会反反复复地来。有个病人,我从她23岁那年第一次见她,一直看到今年她26岁。我眼看着她是怎样滑进深渊,越陷越深,去年三个月内进了28次急诊室,然而我只能在这里等着她,托一把,再托一把。
我的朋友常常会问我,你这样会不会很沮丧,一直付出努力,一直都没有结果。
其实也不会,因为她们不知道,我们这行有一句名言,one is enough。
我这辈子,只要能真正的托起来一个人,只要一个,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