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抗戰-10】謝晉元與八百壯士(孫元良 時任第九集團軍第88師師長)
- 第88師孤軍的由來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日之役,國軍堅強抗戰,日軍屢攻不逞。10月26日,我大場陣地失陷,迫得國軍於當夜從第一線轉移到滬西。11月12日更向後總退卻。
10月26早晨,上海戰區國軍最高指揮官顧祝同先生打電話給我:“委員長想要第88師留在閘北,死守上海。你的意見怎麼樣?”我略加思索,答:“我不同意。為什麼呢?如果我們死一人,敵人也死一人,甚至我們死十人,敵人死一人,我就願意留在閘北,死守上海。最可慮的是,我們孤立在這裡,於激戰之後,幹部傷亡了,聯絡隔絕了,在組織解體,糧彈不繼,混亂而無指揮的狀態下,被敵軍任意屠殺,那才不值,更不光榮啊!第88師的士氣固然很高,並且表現了堅守閘北兩個多月的戰績,但我們也經過五次的補充啊!新兵雖然一樣忠勇愛國,但訓練時間較短,缺乏各自為戰的技能。——這是實際情形,所以我不同意。”
最後終於奉命留下一個團,死守閘北——這就是“八百壯士”的由來。
2. 孤軍光榮達成任務
在全軍退卻滬西前,我請第524團的團副謝晉元中校和該團第一營營長楊瑞符少校兩位同志到“四行倉庫”(大陸,金城,鹽業,中南四銀行聯營的倉庫)我的司令部里,我親自交給他們“死守上海最後陣地”的命令。
我向他們說:“你們最好指揮所和核心部隊佈置在這裡。這幢龐大的建築物不只堅固易於防守,同時更易於掌握部隊,我們的新兵實在太多啦。這裡的糧彈存儲很多,為防自來水管被截斷,飲水也有存儲。有這樣好的根據地,你們可以堅持下去,好好的打仗了。“他們很驕傲的接受了我的命令。後來果不負我所期,在抗戰史上留一壯烈的史蹟。
堅守最後陣地三天後,晉元同志給我一封信:”元良師長鈞鑒:竊職以犧牲的決心,謹遵鈞座意旨,奮鬥到底。在未完全達成任務前,決不輕率怠忽。成功成仁,計之熟矣。工事經三日夜加強,業已達到預定程度。任敵來攻,定不得逞。27日敵軍再次來攻,結果,據瞭望哨兵報告,斃敵在80人以上。昨(28日)晨六時許,職親手狙擊,斃敵一名。河南岸同胞望見,咸拍掌歡呼。現職決心待任務完成,作壯烈犧牲!一切祈釋鈞念。職謝晉元上。29日午前十時,于四行倉庫。“
我的回信:”謝團附,楊營長,暨我諸忠勇同志:余頃在滬西前線。余雖在滬西前線,余之心魂與諸同志同在閘北。
余奉命防禦閘北軸心陣地,保我疆土。諸同志奮勇卻敵,固守二月有半,倭敵終於未能越雷池一步,所以報國,幸不後人。近以一發之動,全線西移!本軍亦奉令轉移陣地,而以最後守衛閘北之責付付託我忠勇之諸同志。
諸同志能服從命令,死守據點,誓與閘北共存亡!此種堅毅不拔,臨危受命之精神,余與全軍同志同致無上之敬意。
我中華民族自古多果敢赴難之士,岳家軍屹然不動,戚公軍剽悍卻敵,以身許國,浩氣長留天地間。我國民革命軍賦此美德,重以最高統帥之教訓,不吝犧牲,早抱成仁之決心。此次殺敵致果,實開震天動地之歷史偉績。我皇帝億兆子孫,全世界千百萬後世人,必以血誠讀此史頁。
諸同志孤守閘北已三日矣,敵之畏葸與我之勇敢已成舉世所共見。滬上中外人士交口欽佩,民眾奔走援助;咸負如可贖也,人百其身之願。此誠中華民族之光榮,我中華民國之光榮,亦我國民革命軍之光榮。
望繼續奮鬥,完成抗敵使命,流最後一滴血!我最高統帥於諸同志之壯烈犧牲,殊深嘉慰。余敬以轉告。
10月29日,孫元良於滬西。
3. 冒險獻旗的41號女童子軍
41號中國女童子軍楊慧敏在10月28日中夜,冒著生命危險,衝過火線,向我四行倉庫的英勇守軍獻送國旗。此一壯舉和41的編號,立即由路透社傳遍世界,在國際童子軍史上寫下輝煌的一頁。
以下是楊慧敏女士的自述:
中華民國廿六年,抗戰軍興,時局一天天的緊張。八月初,敵人的砲火已經迫近淞滬了。那時我在高中畢業不久,在美的糖果公司任職,此時已經停工。我象其他愛國青年一樣,獻身捍衛祖國的洪流,加入上海童子軍戰地服務團,對前後方軍民展開廣大而深入的服務工作。
經過三個多月的保衛戰,上海終於失守了!我們童子軍服務團又的隨軍隊撤走,一部分隨著難民撤進租界。我率領七個男女童軍,在公共租界蘇州河畔的一個尼姑庵里為一千多難民服務。
這天(10月27日)夜裏,沉寂的夜空忽然響起激烈的槍聲,我悄悄的溜出尼姑庵去偵察。上海十月的夜是寒冷的,疏星幾點,象往日一樣還是那麼懶洋洋的掛在天幕遠近的建築物靜靜的羅列著。蘇州河水默默的流著,沒有半點聲音。我聽著自己膠鞋擦在柏油路面的單調腳步聲。
沿著蘇州河往西邊的垃圾橋走,毫無目的的,我不知道槍聲從哪裡來,也不知道該往哪走。走到垃圾橋,一排鐵絲網擋住去路。我正在探望,想找一個空檔鑽過去,突然“噗”的一聲,星光下一把寒光閃閃的刺刀擋在我胸前。幾個月來槍林彈雨的服務,我的膽子也磨大了;加上四周岑寂似水的夜空,使我心情格外鎮靜。我一點也不害怕,我的眼光沿著刺刀往上移,朦朧星光下,隔鐵絲網站著一個高大的英國兵。他用生硬的中國話問我:“你是什麼人?”我沒有答他,只伸三個指頭敬禮。他喊了一聲,用英語說:“Boy Scout。”
我告訴他,我要偵察槍聲的來源,他見我說得輕鬆,態度又漫不在乎,再加上我的裝束是男童子軍,說話卻是娘娘腔,他找不出一句適當的中國話來問我,只好跟在我的後面走。我們過了垃圾橋,進入橋頭的英國守兵碉堡,從槍眼中清楚看見隔開一條馬路的四行倉庫。
英國兵告訴我,四行倉庫裡的中國守軍要死守,剛才的槍聲正是與敵軍在激戰。我聽的興奮,心中升上一個念頭——我要幫助我們勇敢的守軍。
天已破曉,我只望見一座彈痕累累的四層樓大建築物,看不見人。我又望見這大建築物矗立在三方是太陽旗,一方是英國米字旗的中間,我心裡產生一個迫切的祈求,為了鼓勵上海市人心,表現我中華民族的凜然正氣,四行倉庫的屋頂必須飄揚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
回到住處,到了晚上,我脫下童子軍制服,將一面大國旗緊緊的纏在身上,我再罩上制服。夜空是黝黑的,由英國兵走動的影子。馬路對面的四行倉庫像一個巨人,俯視著我。我觀察了一下地形,若是溜過馬路,勢必要被左右的英國警戒兵發現,把我作為槍靶子。過了馬路,四行倉庫有重重鐵絲網圍著,只有沿著鐵色網工事爬到缺口處,再從窗子爬進去。終歸是冒險的,我臥倒在地上,爬過馬路。我急跳的心剛穩定下來,忽然槍炮聲大作。我以為我被敵人或是警戒兵發現了,忙伏在路旁的工事里不敢動。紅綠的火舌在我頭上飛舞,原來是敵人又向四行倉庫進攻哩。不過敵人似乎不敢過分亂放槍砲,因為隔蘇州河對岸英租界里聳立一排大汽油坦克,一顆子彈飛錯方向,全上海市民連日本人也不例外,都要遭受禍殃!
不久,槍炮聲沈寂下去,我又開始慢慢爬,終於到了東側的樓下。謝晉元團長,楊瑞符營長早有消息,知道我要來獻旗,他們都在等候我。
我脫下外衣,將浸透了汗水的國旗呈獻給他們,在朦朧的燈光下,這一群捍衛祖國的英雄都激動的流下淚來了!謝團長說:“勇敢的同志,你給我們送來的豈僅僅是一面崇高的國旗,而是我們中華民族誓死不屈的堅毅精神!”
他立刻吩咐準備升旗。因為屋頂沒有旗桿,臨時用兩根竹竿連接扎成旗桿。這時東方已現魚肚白,曙色微茫中,平台上站了一,二十個人,都庄重的舉手向國旗敬禮。沒有音樂,沒有排場,只有一兩聲冷槍聲,但那神聖而肅穆的氣氛,單純而悲壯的場面,卻是感人至深的。我一輩子永遠不會忘記。
謝團長帶我參觀各處,窗口和各種工事都就地利用倉庫積存的整麻袋黃豆或麥子堆成,十分堅固。負傷的弟兄們躺在地上,有的在呻吟!我的熱淚長流,我堅決要留下來替他們服務。但是謝團長硬是把我送出門口,將我推出去,他喊:“衝過馬路,跳下河!”
我猛衝過去,躍下蘇州河。頭上槍聲大作,我知道敵軍發現了我,這時已是白天了。我平日練就的游泳技術救了我,我深潛水中,游至對河公共租界登岸。抬頭一看,蘇州河畔站滿了人,紛紛向四行倉庫屋頂迎著朝陽招展的美麗國旗招手歡呼!
4. 最高統帥部下令孤軍撤退
“八百壯士”在幾天以後,奉到我軍統帥部的命令,於11月1日拂曉,退入上海公共租界。
先是英國軍同情他們,認為孤守無益,勸他們退入租界。孤軍感謝這種好意,但吿以遵守命令,樂於殺敵,不同意隨便撤退。這使英國軍大大佩服。臨到奉命退卻時,英軍指揮官馬勒提少將不顧日軍的抗議,親自站在他警戒線上的重機關槍陣地上,掩護我孤軍通過新垃圾橋。這本不是他的責任,也不是我孤軍所需要的。——由於我孤軍的英勇,激發起英國軍人的俠義心腸。
這一役,孤軍堅守最後陣地,力戰四日夜,擊退敵軍六次圍攻。敵軍橫屍四行倉庫附近約二百餘,傷者無算,並毀其戰車二輛。我孤軍僅傷亡三十七人,營長楊瑞符少校彈穿左胸,負重傷。
為什麼一會兒要孤軍死守,一會兒又要孤軍撤退呢?晉元同志在一次談話中有一段話說的很明白:
”我等困守閘北四行倉庫凡四日夜,擊退敵軍六次進攻。彈藥消耗不及十分之一,至於給養,雖堅守三年亦無絕糧之虞。
我政府為維護世界和平,達成抗戰神聖的目的,復興中華民族,為千秋萬世基業計,雖犧牲千萬人之性命,亦無所悔恨!似此四百餘之我等孤軍,實滄海一粟耳,何惜犧牲!且我等已有充分之彈藥和給養,準備重創敵人,作光榮的戰死!“藉此租界的庇護以保生命”,我等絕未作此想。
我等之撤退,系因第三者要求維護中立地區(公共租界)之安全,請求我政府同意,而由我最高當局下令撤退者。“
孤軍退入上海租界後,在租界內所處的地位非常微妙。
他們既不是俘虜,也不是要求庇護者。因此,他們以後的經歷就十分複雜——我在這篇文內都將一一說到。現在先把晉元同志這一次談話的全文且錄如下。這篇富有歷史性的談話是他在上海膠州路(後改名 晉元路)孤軍營發表的,時間大概是1938年5,6月間。
“數月來,關懷我等的人士因為自我等撤離後,消息阻隔,所以傳說紛紜。實則六個月來,我等被禁錮此間,始終未離公共租界一步。
前數日,因華東社之新聞一則,我等曾發表一公開信,該信登於五月十七日上海各報。
余今日所欲言者,為我等在此間的法律地位問題。按國際法,依據《海牙陸戰條規》,交戰國俘虜之處置應屬於敵國政府之權內,而不屬於捕獲俘虜的個人或軍隊之權內,自不能講俘虜作罪人看待。更有明文規定,應以人道待遇俘虜,保留其私權和宗教信仰。只要不越出秩序與風紀的範圍,應有相當之自由。
此外,尚有彈盡援絕,非逃避至中立國的領域不能生存者。第一次世界大戰之際,瑞士國收容交戰國之軍人甚多,該國對此等軍人概依《陸戰中立規約》與《陸戰法慣例條規》,優禮相待的前例辦理。
但如我等之撤退,則情勢特殊,稽諸古今,並無前例,更絕不能視同俘虜。
我等困守閘北四行倉庫凡四日夜,擊退敵軍六次進攻。彈藥的消耗不及十分之一,至於給養,雖堅守三年亦無絕糧之虞。事實如此,不能武斷加以“潰退租界,藉此庇護”的侮辱言詞,其理甚明。
我政府為維護世界和平,達到抗戰神聖的目的,復興中華民族,為千秋萬世基業計,雖犧牲千萬人之生命,亦無所悔恨!似此四百餘之我等孤軍,實滄海一粟耳,何惜犧牲!且我等已有充分之彈藥和給養,準備重創敵人,作光榮的戰死!“藉此租界的庇護以保生命”,我等絕未作此想。
我等之撤退,系因第三者要求維護中立地區(公共租界)之安全,請求我政府同意,而由我最高當局下令撤退者。
上海公共租界既得謂之為中立地區,則應旅行其中立者的權力與義務,此為不易之論。倘有漠視一方的行為,何能維持中立者自身之中立與安全乎?況中日兩國迄今尚未宣戰,日人敢以中國四萬萬五千萬人為敵乎!
或曰:“上海公共租界當局恐釋放我等,將遭日人之反對,因此,處境維艱耳!”余以為日人既自詡崇尚武士道,當不出此反對下策。倘日人欲效稚耳,作意氣的反對,直不啻與全世界愛好和平,主張正義之人類為敵!況有上海戰事初起時,日軍被我軍擊潰,其一部二百餘人逃入公共租界(此為真正的“潰退租界,藉保生命”),旋即經租界當局釋放,並將繳獲之武器一併送還之前例乎?先哲有言:“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若以自國潰軍被釋為是,而於他人則以為非,是誠自居劣等矣。
余為一軍人,但余不信武力為萬能。歷史實例,可為前鍳。若侈言武力,此時倘有人以十萬兵臨孤軍,亦非我等所懼!
余向全世界愛好和平人士呼籲,請主持公理與正義,喚醒上海公共租界當局,注意其自身的中立態度,實踐其諾言,使我等自由。更有望於當日呼籲我政府下令撤退孤軍之友邦人士,為正義故而始終贊助我等,則不獨我等之幸,實全世界人類正義之幸也。
我國政府循上海中立人士的呼籲,為維護上海公共租界的安全,正式下令撤退孤軍。孤軍服從命令,全副武裝的退入公共租界。他們既不是俘虜,也不是自動要求庇護,可說是公共租界邀請的客人。這是當日的事實。
更有事實足以證明孤軍並非俘虜,不應長期羈留,就是那時公共租界當局因為孤軍不是俘虜,不肯供給伙食。臨時借墊的少數款項,後來都向我政府索回了。孤軍在最初的兩個月全靠上海愛國團體(劉鴻生等主持)供應給養,以後則由我政府按照國軍待遇,源源接濟,一直到太平洋戰爭發生,公共租界淪入日偽手中才停止。
上海公共租界當局對於真正潰逃租界,藉保生命的日軍完全放還,武器也一併送還,而對我孤軍則不能作同樣的處置!雖由環境使然,出於無奈;然而有強權,無公理醜惡怯懦面目又在這班人身上再度顯露一次啊!
5. 孤軍為國旗而流血
孤軍羈旅上海公共租界四整年又一個月零廿七天(1937年11月1日~1941年12月18日)。“此種長期奮鬥,實較之前線官兵在砲火炸彈之下,浴血作戰,慷慨犧牲,尤為艱苦卓絕,難能而可貴。”他們的生活是艱苦卓絕的,同時也是光輝燦爛的。晉元同志從1938年元旦起,直到他遇害前兩天(1941年4月22日)止,連續寫了三年的日記。從他的日記中可以看到孤軍在上海晉元路孤軍營中出操,上課,工作,遊戲,以及和上海租界內學生,工人,市民同胞等交往各種情形。
國軍撤退後的上海,孤軍營成為上海同胞惟一振奮和關切的對象。孤軍的榮辱丕泰,上海同胞都視為自己所身受的一樣。有一段時期,孤軍營未被限制普通人的出入,上海同胞可以隨便和孤軍接談,所以晉元路上,每天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好像信徒們湧向聖地。
1938年8月,孤軍為紀念“八一一”(1937年8月11日第88師自無錫出師向上海抗日),向公共租界萬國商團團長亨培交涉,懸旗三天。8月9日,孤軍營內豎起旗桿,亨培來干涉,先是不許懸旗,後要求將旗桿截短,俾與營內大禮堂屋頂相齊,避免日軍看見,引起麻煩,使工部局為難。翌日,孤軍“八一一”,“八一三”兩大紀念日將臨,而懸旗問題尚未決定,不得已將旗桿砍去數尺,重新豎立起來。
11日晨六時,舉行升旗典禮,國旗飄揚於孤軍營內。上海市同胞望見,無不感奮流淚!
四小時後,工部局派英格蘭兵三百名,包圍孤軍營房。派義大利兵四百名,散步晉元路一帶警戒;又派白俄一隊向孤軍營衝入!幸有萬國商團中國團員吳啟榮事先發覺,來吿。晉元同志即令第一連負責警戒瞭望塔,第二連分散於大操場。下令後不到五分鐘,白俄隊即沖進營房,用機關槍向手無寸鐵的孤軍掃射。當有劉尚方,尤長青,吳祖德,王文義四同志殉難於國旗下,另負傷官兵11人。
白俄隊行兇後退出。同日晚10時又來了一隊白俄,強將我全部孤軍挟入救護車多輛,駛往外灘中央銀行幽禁,晉元同志及全體官兵對此絕食抗議。
此事引起上海同胞的憤怒!一致罷市三天,聲援孤軍,要求將孤軍送回晉元路原營地。工部局不得已照辦。懸旗事件暫告一段落。但經此事件後,孤軍營內的國旗被收繳,此後只能舉行“精神升旗”了!
6. 何玉湘烈士被害
1940年“九一八”,孤軍營又發生了何玉湘中士被白俄開槍殺死,高廣雲上等兵被擊傷的血案!抗戰勝利後,1946年,兇手米奇亞可夫經上海法院審訊,判處徒刑15年。當時上海新聞報登載審訊經過頗詳,內容如下:
“1940年,上海萬國商團白俄僱傭兵米奇亞可夫槍殺四行孤軍何玉湘中士一案,自本(10)月12日初審後,以該案證人未能到齊,故改於昨日(10月22日)下午再審。昨日到案證人有前四行孤軍中士班長石洪謨,及在警察局任警官之前萬國商團白俄隊長伊凡諾夫。
推事吳榮林,書記謝寅生升座後,首傳被告米奇亞可夫訊問。據米供:廿九年(1940年)九月十八日那天,擔任守衛孤軍營的白俄士兵由七崗增至十三崗。當時被告擔任守衛第一崗。因那天形勢緊張,迫不得已乃開放一槍。同時,在被告開槍後三十秒,第七崗之拉希開維支亦開放一槍。被告雖開槍,但不能確定何玉湘即為彼所段。
次由證人伊凡諾夫作證。伊稱,當時並未在場但從報告書上得知米曾開槍。於米開槍後三十秒,第七崗亦曾開槍。惟紀錄上並未載有開槍至何玉湘死命一文。又因奉上司令,無論何人不得入孤軍營,故亦無從查得開槍後所發生情事。彼當將每日記事簿一冊呈交庭上,以備參考。
伊發言完畢,由證人石洪謨發言。石稱,年廿八歲,現服務於中央幹訓團,原在孤軍營唐棣連長部下任中士班長。現唐連長因公赴蘇州,故由本人代連長作證。出事那天,因奉謝團長命令,察看營外馬路上是否有事發生。本人奉命後,當即馳往出事地點,而情逢其會,故知之甚詳。當時因欲察看馬路上是否有事情發生,故與何玉湘並肩站在一凳上,向外觀看。當時孤軍與民眾等因營門無故被封鎖,與白俄守兵發生衝突,米乃向營內開放一槍。記得當時米曾瞄準二次,至第三次瞄準才開槍。所放槍彈先中何頭部,再中另一士兵高廣雲之腿。因高適在洗浴室內,而該室地位頗高,故彈中腿部。
石講述完畢,被告律師劉劍剛乃起立為被告辯護。“當時環境惡劣,日人屢次要求接管孤軍,租界當局則竭力避免。因之派白俄隊戒備,名為看守,實則暗中保護。九月十四日為升旗一事已有不幸事件發生,蓋當時租界不准孤軍升旗,而孤軍則因情緒熱烈,故未得著管理當局允許,仍將國旗升上。因此遭管理當局用自來水,催淚彈將士兵沖散後,將旗降下。此事發生後,白俄警士等奉令不得入營。“九一八”那天,馬路上已有民眾數百人與營內士兵互相搖手呼應。那時米年紀不過廿歲,因年幼無法應付當時緊張情形,故而開槍。事後本人亦曾向白俄隊長伊凡諾夫詢問,何以不多派人協助米等?伊答以無法。米之上司亦應負擔相當責任。本人有三點為被告辯護:(1)被告承認開槍,但未承認殺人,亦未能證明彼殺人。(2)何玉湘致死之槍彈,未能證明即為被告所開放者。又因環境不許可入內調查,故無法證明子彈為誰所發。蓋當時第七崗亦曾開放一槍(3)當時民眾包圍被告,營內孤軍又發動呼應,有繳械形勢。因當時守衛孤軍營之警士有法令一條,即於形勢險惡,可以無須長官允許開槍。白俄警士入伍之初,乃依照英國軍隊規定規律,彼等未受良好教育,對法律一項不明了。又當時租界之法令,到現在看來,又大不相同。故請庭上判被告較輕之罪或無罪。“
劉律師辯護完畢後,廳諭:本案定28日下午2時宣判,被告還押。
1946年10月28日,上海法院判兇手米奇亞可夫有期徒刑15年。
7. 謝晉元烈士殉國
1941年4月24日,晨光熹微的五時許,孤軍營官兵循例在操場集合,列隊早操。點名時,發覺士兵郝鼎誠等四名遲到五分鐘。晉元同志治軍素嚴,當眾予以訓斥。不料郝等早受敵偽方面誘騙,趁機下手。在全體跑步時,乘晉元同志不備,用短刀向他頭腰兩處猛刺,晉元同志傷重立殞!團副上官志標中校見狀趨前援救,也受重傷。兇手當場被附近官兵捕獲,移交上海公共租界當局法辦。
晉元同志死訊傳出,上海同胞哀痛至極!任何危險也阻擋不住愛國同胞在馬路上匯成的大洪流。他們擁進孤軍營向他致敬,瞻視他的遺體。三天內共達25萬人,人人顯露出悲憤的面色。
蔣委員長於1941年4月28日發出通電:“謝晉元同志之成仁,為我中華民國軍人垂一光榮之紀念,亦為我抗戰史上留一極悲壯之史蹟,回溯該團長率領八百孤軍,堅守閘北,誓死盡職,守護我國旗與最後陣地而絕不撤退,其忠勇無畏之精神,已獲舉世之稱頌。而其留駐孤軍營中,為時三載以上;歷受艱難,尚能堅毅不移,始終一致。保持我國民革命軍獨立自強之人格。此種長期奮鬥,實較之前線官兵在砲火炸彈之下,浴血作戰,慷慨犧牲,尤為艱苦卓絕,難能而可貴。此次被刺殞命,顯為敵偽方面久已蓄意,收買暴徒,下此毒手!而我孤軍營之忠勇官兵赤手擒奸,固絕不損其全體之榮譽。謝團長不幸殞命,然其精神實永留人間而不朽。謝團長不僅表現我軍人堅貞壯烈之氣概,亦為我民族不屈不撓之正氣之代表。除已優予撫卹外,甚望我全體官兵視為楷模,共同景仰。以期無負先烈之英靈,而發揚我民族正氣之光輝也。“
8. 日本型的野蠻殘暴行為
1941年12月8日,日本突襲美國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上海由此淪為真正的孤島,而孤軍墮入了更黑暗的地獄。
12月10日,偽上海市長陳公博致函孤軍營代團長雷雄同志,要孤軍全體參加”和平運動“。雷同志嚴詞拒絕。
12月28日,日軍數百突入孤軍營,將手無寸鐵的孤軍全部押到寶山月浦飛機場拘禁。
1942年2月9日,敵人又將他們從寶山押到新龍華游民習藝所,強迫他們挖壕溝,做苦工。因為孤軍反抗,敵軍殘酷的鎮壓,把他們押去南京,關在珠江路老虎橋原第一監獄的俘虜收容所里。
處在這麼惡劣的情況下,孤軍仍表現出堅強的團結力和嚴肅的紀律,每天抽空由長官率領跑步和體操。這種強硬不屈的精神激怒了敵人,使敵人痛恨。於是敵人第一步將孤軍的官長和士兵分開,第二步使士兵五十人押去光華門外,六十人押去孝陵衛,一百人押去杭州;另押解裕溪口和南洋群島各五十人。其餘仍關在城內原處,將官兵雜在一起,強迫他們做不堪忍受的,無休止的苦工!
這種日本帝國主義對於佔領地的俘虜和一般平民所施的殘暴不法行為,後來經盟軍遠東軍事法庭肯定。盟軍在審判德國納粹戰犯時,也曾特別提到“在戰爭中採取日本形式的野蠻殘暴行為,蹂躪了國際法的原則和人道主義的精神。”
9. 孤軍的最後奮鬥
日本蔑視國際公理,殘忍狠毒的手段,壓制不住孤軍反抗強暴,熱愛祖國的精神。11月6日,光華門外的孤軍趁著和孝陵衛的孤軍對調的時候,大部分逃走。他們先到小茅山藏了幾天,有的就留在本地參加游擊部隊,有的繞道浙江,江西,湖南,貴州,回到抗戰首都重慶。——這是回到重慶的九個孤軍同志施彪,陳裕松,段海青,陳祖謨,徐文卿,萬國卿,張永祥,黎時德,肖益生的最後的冒險經歷,也就是大部分孤軍的同樣的冒險經歷。
日本戰敗投降,抗戰勝利後,孤軍除了早回到了重慶的以外,從全國各地和南洋回到上海的,計有一百餘人。受敵人折磨死去的當然不在少數了!
被日軍押至新幾內亞做苦工的孤軍三十六人,經澳大利亞政府派軍艦送還,於1946年8月24日到達上海。於他們的姓名是唐棪,冷光前,王長林,屋萃其,童字標,鄒莫,湯聘莘,劉一陵,嚴占標,陶杏春,伍傑,楊德余,劉輝坤,許貴卿,趙慶全(以上十六人都是官長),李自飛,趙春山,傅梅山,傅冠芷,石洪華,謝學梅,徐毓芳,周正明,鄒斌,陳翰欽,楊柏章,趙顯良,張永善,徐玉開,魏成,何英書,楊振興,任全福,雷鑫海,錢水生(以上二十人大部分是上士中士階級)。——這三十六人都是孤軍幹部,被日人送到最遠最壞的地方做苦工!
我們讀古今中外的戰史,實在還沒有發現過像我四行孤軍這樣壯烈的史蹟。他們身雖辱而志不屈,使我們想像到蘇武在北海冰天雪地中持漢節牧羊的情境。然蘇武終於由敵國匈奴送還漢朝,而我們殘留的萬劫未死的孤軍卻由於日本敗退,才能重新享受到光復後祖國的自由。
(編者注:本文節選自台北出版的——孫元良回憶錄《億萬光年中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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