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聖經
昨天在整理以前的影印稿,看到這三張,突然有點感觸...。
其中兩張都是從馬太福音中節選出來的,這章節在講仇恨。
我們可以從第五章第22節開始看起: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所以,當我們要在祭壇上獻上禮物時,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為什麼這樣說?
我們是向上帝獻禮物,又不是跟弟兄,況且我還沒跟弟兄紀叫,他居然有臉生我的氣!
要不是他怎樣怎樣又如何如何,我哪裡會覺得他那樣那樣又生氣結怨!
喔!我懂事我就要委屈自己去跟對方和好?那怎麼不叫他來跟我和好!
小鹿對基督教教義不是很清楚,我只能憑良知去思索,會這樣說,這段又是論仇恨,我想...,大概是因為所謂的愛上帝,就是愛人如己吧。
自私些來說,我們不可能不犯錯,若今天我自己犯了錯,不管我是無意或是一時情緒控制不住,絕對是希望對方原諒我的,問題若我自己都不原諒人,怎麼能請求別人原諒?
又或者對方原諒與否是對方的決定,但我絕對希望自己愛慕、信仰著的主原諒我,此時的自己,應該怎麼做呢?
以弗所書第四章第31節是這樣說的: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往小了講,我想讓人怎麼待我,我便怎麼待人,往大的講,當我們真正敬重一個人的時候,怎麼不會想對他所愛的人寬容。
再往小了講,憤怒只會帶來憤怒,毀謗只會帶來毀謗,若我想保全自己,能完好的回歸上帝的懷抱,那更應該與其他弟兄和好吧?
再往大的講,若神的創造物都能和平相處,神一定覺得,這是給祂最好的禮物。
因為這段的背景,就是不要叫聖靈擔憂。
讓我們想尋求母象,我們應該去找母象還是找尋小象?
答案是找尋小象,因為當我們找到失散的小象,自然會找到尋找小象的母象。
若我們直接找尋母象,我們也許會找到母象,但母象依舊會尋找牠走失的小象。
所以,若我們愛上帝,那就讓我們愛自己與同樣生為上帝所造物的兄弟姐妹們吧。
看了這三張以前收集的資料,突然覺得很奇怪...,世上所有比較廣為人知,又流傳的久的宗教,應該都是要讓博愛且仁慈的。
如果我們真的聽神的話...,那現在那些打來打去的人又是在做啥呢?
今天依舊是迷惑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