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人的路上,我始終想以真待人。
這段時間在思考,我和其他攝影者有什麽分別?這個問題成爲契機,讓我重新整理自己。
在拍人的路上,我始終抗拒自稱/被稱為「攝影師」。
「攝影師」代表著專業,通常區分業餘或專業都是技術和知識(人品通常不被在乎 哈哈)。平心而論,我沒有掌握許多技術或知識,有基本操作相機的能力、燈光設計的基礎認知、略懂修圖技巧但懶得修圖,但對其他器材或工具的認識不多,也不是一個持續精進或追求拍攝有所突破的人;如果將拍攝的相片視為作品,那我覺得自己所拍攝的作品確實平庸,算不上讓人驚艷或深刻的作品。
這樣的我,不是攝影師,我更喜歡「攝影者」這個詞。「者」為虛詞,可指「人」—— 「攝影者」便是「攝影的人」。
在不同身份之前,我先是人,然後才是那些身份。
我很享受能夠在社交平臺(IG @ms_fe___)上以「我自己」來作爲切入點去接觸其他人。IG版面鋪排上,貼文幾乎都是「我拍的人」,而精選動態全部都是「以我被拍的相片」作爲背景,然後配搭我長篇大論的看法。
我一直認爲,我不能用別人的照片作爲描述我所思所想,原因是「只能由我來代表我」。
曾經收到有人私訊我:「欣賞你很做自己」當下的感覺是——我一直都是我自己,沒有「做」自己。我就是喜歡披露所有我的模樣,而我很慶幸,網絡提供了空間,用作存放我的想法和他人可以認識我願意被他人認識的部分。如果你對我產生好奇,我很歡迎你爬文,至少你更能夠認識我的視角。
我相信會接觸到我的人,可能是源於我的身份——「攝影師」或「私影模特兒」,但我希望,看見我的人,看見的不只是一個「攝影師」或者「模特兒」,而是我這個人——阿Fe。
寫到這個部分,我突然很好奇,到底找我拍攝他們的人,是把我視爲「攝影師」還是「阿Fe」呢?
畢竟可能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結果其他人根本不care我這麽多的糾結啊XDDD
謝謝你們看到這裏,本來還想寫我對於拍攝他人的看法,留待下一篇文章再整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