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女人到底能不能自我物化?先從大結構環境說起
“女人究竟能不能自我物化”這個問題一直以來是我很糾結的一件事情,原因是因為我認為“物化”這個東西已經被濫用到它的定義已經模糊化,導致可能有些女生只是炫耀健身成果都有可能會被稱之為“物化”。可吊詭的是網路上其實充斥著很多想要借由展現性感從父權社會主體--也就是男人以及有相同嗜好的女人,獲得認同以及好處,而她們又經常拿“男人也會展示自己身材”狡辯自己沒有想要借此獲得好處,或者是一句“就算吸引豬哥獲得好處又怎樣?男人不也是一樣麽?”來敷衍質疑的人們,使得很多人明明覺得有些女人其實不是真心要提升女性權利,但是卻又經常拿既有的理論偷換觀念讓別人閉嘴,才會讓一部分女權認為他們似乎看到與自己理念相反的現象。
因此我們在談女人是否能物化自己之前,我們必須要了解“物化”的來龍去脈究竟是什麽;並且我們也進一步探討:女人展現性感真的不是自我物化麽?
“物化”不是女權的專利
事實上“物化”這個概念還真不是女性主義出來的。這一詞起先是社會主義在描述資本家壓榨勞工的一個現象,而資本家將勞工視為生產的“物”,因此“物化”一開始是在描述資本家把勞工視為生產工具而不具備人的本質。
然而在女性主義发展以後,“物化”這個詞就被借用在形容女性在社會中的處境。然而當我們在提到女性主義中的“物化”之前,我們必須要先談談女性在父權社會中被“性化”的處境。
假如今天“物化”與“性化”二詞沒有被泛濫使用到幾乎兩者看起來沒有什麽差別,不然也不會有人以此狡辯自己沒有物化自己。然而女人真的沒有“物化”自己麽?在解釋這個議題之前,首先我們要先解釋“性化”是什麽。我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父權結構的三個組成條件是什麽,分別是“男性中心”;“男性支配”;以及“男性認同”,那麽既然我們生活的大環境都離不開這三個結構,那麽也不難想見本文中的“性化”是從誰的眼光去凝視女體以及怎麽看待男體。
由於在父權結構中,整體社會都是以“男性中心”為出发點圍繞,因此當社會在看待男性以及女性的性別時,通常男性在社會中會被視為凝視主體,而女人則被視為凝視客體,而這樣的權力關系也影響了男人如何看待女人,以及女人如何看待自己。也就是說,當男人被視為凝視主體而女人被視為凝視客體時,男人即使處在一個被性化的狀態,他只要脫離性化的環境--也就是被視為“性玩物”的環境,他依然還是存在他身為男性主體的身份並且不會無時無刻被性化;然而女人正好相反,即使女人脫離被性化的環境,女人還是無時無刻被社會性化。
而這也近一步解釋為什麽當前社會會將“物化”與“性化”視為一體,像麥芽糖一樣互相膠著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恰好是因為當女人被視為審美客體以及被視為性玩物了以後,父權社會並不會認為女性是一個獨立的客體,可以依照自己的思想自由的進行任何行動,甚至父權社會也會認同所有人去解釋女人的任何行動,所以今天為什麽我們總是把“物化”和“性化”視為一體,恰好就是因為父權社會依照女人的性感程度分門別類給予不同的待遇,而不視為真正的獨立個體,所以我們才會覺得“物化”和“性化”看起來是這麽相似了。
女人搔首弄姿等於物化自己嗎?
既然我們知道整體社會是父權體制的大前提,我們就來思考究竟女人在網路上搔首弄姿究竟算不算是對自己的“物化”。很多倡議女權的人都會認為女人自由的展現性感或者是美麗只是要表達她們掌控自己身體的主體性,然而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如果你有看過網路上的美女照片,你會发現他們擺拍的姿勢,幾乎都是依照主流父權社會想象中的“性感女人”的角度自行演繹。換句話說,即使這些女人自己在辯解自己只是在展演自己身體的主體性,也依然改變不了她們選擇用男性中心的角度去怎麽呈現自己。
以此類推,當我們回到上段所說的,女人在父權社會下,幾乎無時無刻都處於被性化的狀態,而被性化的狀態也進一步使得女人被視為性玩物而社會不承認女人有跟男人一樣獨立的人格,那麽在這個前提之下,女人在網路上搔首弄姿怎麽可能不是“自我物化”?怎麽可能只是單純的“喜歡自己”而跟男人獲得相同的處境?當然更遑論女人在展現性感是在“提升女性權利”,相反的女人的這種行為是在強調性別刻板印象,甚至近一步讓女人退回到工業時代以前,導致女人必須要透過讓自己好看成為男人的性玩物才有社會價值,而女人即使在其他方面有所貢獻以及发展長才,反而會因為整體社會將女人性化的前提,讓女人在其他領域的努力更難被看見。
這樣本末倒置的結果,真的是女權運動者想看見的嗎?如果女人就算迎合父權社會對女人的期待,並且這些女人只憑著一句“自己變美也很辛苦,應該跟其他領域的努力平起平坐,而不是理所當然”而依舊透過服膺於男性凝視從父權社會獲得好處,那麽我們女人何必上學受教育?何必发展其他專長?我們只要像古代一樣,從娃娃開始就學會如何變美不就好了?這樣我們一百多年下來爭取的女性價值究竟算什麽呢?
當我們說物化時我們在說什麽?
很多自稱在倡議“女性主義”的人常常說“如果一個自稱女權的人沒有看過任何女權的文本,這種人根本不能稱之為女性主義者”,並且抱怨現在自稱女性主義的門檻太低,導致人人都能自稱自己是女性主義者。
然而如果自稱女性主義的女人,卻不想因為自己在某些方面具有“父權優勢”而切割自己與女利的關系,那麽這種人要如何自稱自己是女性主義者?如果連自稱女性主義的人都會抱怨女權的門檻太低,那麽這些擺明就是要從父權社會獲利而狡辯自己是在為女權奮鬥的女人又算什麽呢?
說真的,如果一個自稱女權的人,但是自己舉手投足都是讓自己符合父權社會對“成功女人”的價值觀,甚至認為“你如果沒有達到這個標準,你只是一個單純的社會失敗者,你沒有資格說你支持女權”,如果這樣都能自稱女權,恐怕這世界上也沒有所謂父權了吧?
總而言之,一個女性主義者,在進行任何自認為自己在提升女權的行為時,如果沒有考慮過整體社會如何定義女性,以及社會整體結構究竟是否真誠善待女人,那麽任何自認為“女權”的行為永遠只是為自己獲取父權體制認可的社會資源開脫。既然你打從一開始就無視父權社會在性別權力上的不公平,甚至還迎合父權價值觀,拿著理論偷換觀念為得就是獲得父權社會的好處,那先輩的努力算什麽呢?我們又何必要擺脫父權結構讓女人成為真正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