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變-04】盧溝橋事變始末(王冷斋 時任河北省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兼宛平縣縣長)
日本帝國主義自1931年9月18日侵佔我國東北並拼湊偽滿洲國以後,即謀劃進一步侵略華北。當時南京國民黨政府違背民意,奉行不抵抗主義,並同日本簽訂《塘沽協定》和《何梅協定》等喪權辱國條約。《塘沽協定》中竟將冀東之昌平、順義、通州、香河、寶坻、寧河、蘆台以迄昌黎、遷安、盧龍之線及其中間地區劃為非武裝地帶,中國軍隊不得在這些地帶駐紮。《何梅協定》要點為:
(一)撤去北平軍分會及罷免河北省現任首長;
(二)南京中央政府陸軍第二師、第二十五師及憲兵第三團均撤離河北省境;
(三)撤去河北省國民黨黨部並取締排日機關及排日行為。以上兩協定簽訂後,中國政府在河北省的獨立主權已喪失殆盡。而日本軍隊猖狂推行所謂華北冀、魯、晉、察、綏五省的特殊化,以達其整個吞併中國之目的。日方曾先後由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松室孝良,大使館武官高橋垣、今井武夫等在華北活動,造成一連串的破壞事件,現在簡述如下:
(一)「張北事件」。1933年3月,日軍侵擾長城沿線喜峰口一帶,經駐察哈爾之第二十九軍抵抗,予以重大打擊,日方屢思啓釁以圖報復。1935年6月,日軍官兩人、士兵兩名由多倫乘汽車赴張家口,經過張北縣北門,守門衛兵按照規定檢查,以日人並無入境護照不許通過,日軍官竟欲強入,雙方發生爭執,守兵即將該日軍官兵送往一三二師司令部,由師長趙登禹以電話向北平二十九軍軍部請示,然後放行。但日方以日軍官曾被城門守兵及師部人員侮辱為由,竟由駐張家口日本領事橋本向我方提出抗議,並故意將事件擴大,更由天津日本駐屯軍代表土肥原和日本大使館武官高橋垣在北平向第二十九軍軍長宋哲元提出無理要求。經宋派副軍長秦德純與之談判,雙方交涉多次,結果除懲治守衛城門之直屬團長與拘留日軍官之軍法處長外,又將張北六縣(即張北、寶昌、康保、商都、沽源、興和)駐軍撤出,以地方保安隊維持秩序。此外,撤去察省國民黨黨部及禁止排日行為,均由南京政府決定後辦理。於是察省獨立主權亦遭破壞。
(二)冀東獨立。日本軍閥強迫我方簽訂《塘沽協定》,成立所謂非武裝地帶後,我方在冀東22縣遂不能駐紮軍隊。就軍事而言,冀東地區已形成特殊化,但行政系統仍歸河北省管轄。日本軍閥對此尚不滿足,又在1935年9月利用香河縣漢奸武桓等收買地方流氓,以自治為名實行暴動,經地方當局制止,事態得歸平息。日方計不得逞,就另行勾結冀東行政督察專員殷汝耕,於同年11月通電宣佈冀東22縣脫離中央,實行自治。殷本人不過是一個傀儡,一切軍事、政治、經濟均由日方指揮包辦,並將該地區內的實業、關稅、鹽務等任意攫取支配,成為販毒走私、匪徒出沒、威脅平津安全的策源地。
(三)華北策動。日本軍閥圖謀華北五省的特殊化,由土肥原賢二等策動向宋哲元、秦德純、蕭振瀛等提出要求,要點為:1.以宋哲元為領袖組織華北五省自治政府;2.建築津石鐵路;3.改訂津海關稅率,增高歐美貨物稅,減低日本貨物稅。以上各項均為宋等拒絕。及冀察政務委員會成立,雖然有親日分子在內,但許多軍政措施亦不能為日方所滿意。日本軍閥更加進一步預謀軍事的進佔。在發動盧溝橋事變之先,還有豐台增兵事件以為前奏。
(四)豐台增兵。1936年9月18日,日軍步兵一中隊在豐台演習,通過我方軍隊守衛線,我守衛士兵阻止,日軍不聽,遂起衝突。經雙方派員調停後,雖然事態未至擴大,即告和平解決,但是日軍竟以此次事件作為藉口,增兵進駐豐台。繼而又以營捨不夠居住為由,謀在豐台至盧溝橋中間地帶建築兵營及飛機場。這個地帶屬宛平縣管轄,日方多次向我方提出要求。為此,我方先後以北平市市長秦德純和我為代表,日方先後以高橋垣武官、和知少將、阪田上校、松井機關長及濱田輔佐官等為代表,雙方談判不下十餘次,都被我方堅決拒絕。日方乃改變伎倆,從民間著手,以重利誘惑當地居民自願租賣。絕大多數居民都有愛國心,不肯為日方所誘惑,但有少數地主以為土地所有權可以隨意買賣,也有為重利所動的。經懇切開導之後,由全體居民具呈縣府,加蓋手印,切實聲明不能將土地出租或出賣,如果日軍強佔,決以流血相抵抗。眾志一致,非常堅決。日方見此陰謀復不得逞,遂於1937年7月7日在盧溝橋發動事變。
七七事變是由日方有預謀的演習而起。自1936年9月日軍增兵豐台後,時常在附近地帶演習,由晝間演習漸至夜間演習,由虛彈射擊漸至實彈射擊。我方屢次提出抗議,日方均置若罔聞。復經嚴正交涉,日方始允如有實彈演習之事,自當通知我方。但日軍小規模部隊時常出動,我方為避免發生事端,即令保安隊及警察隨時注意戒備。1937年7月7日夜間,日軍又在盧溝橋附近演習,11時左右忽有槍聲數響發於宛平城東門外,城內守軍當即加以嚴密注意。12時後北平市長秦德純來電話對我說:日本特務機關長松井向我方提出交涉,聲稱「有日本陸軍一中隊在盧溝橋演習時,彷彿聽見由駐宛平城內的軍隊發出的槍聲,使演習部隊一時混亂,結果失落日兵一名,日本軍隊今夜要入城搜索」,已被我方拒絕。究竟真相如何,迅即查明,以便處理。我接到電話後,就通知城內駐軍營長金振中切實查詢各守兵。經查明,我軍並無開槍之事,而且每人所帶子彈並不短少一枚,更可證明。另一方面,我又令警察在各處搜索,也未發現有所謂失蹤日兵的蹤跡。我向市府據實報告後,奉命前往日本特務機關部與松井談判,聲明我方並無開槍事,遂拒絕日軍進城的要求。我到達日本特務機關部時,見冀察外交委員會主席魏宗瀚、委員孫潤宇、專員林耕宇、交通處長周永業及日本顧問櫻井等都在座。我先聲明:槍聲方向是在宛平城東門外,我方在這裡並無駐軍,可知絕不是我方所發。就是城內守兵,也查明並無開槍之事,每個守兵所帶子彈不少一枚。所謂失落日兵一名,經派警察向各處搜尋,也毫無蹤影。松井仍強說演習日兵確實有一人失蹤,城外搜索無著,必須進城搜索,方可明瞭究竟。我說:「夜間宛平城門已閉,日兵在城外演習,怎麼能在城內失蹤?就是退一步說,果有失落之事,也絕和我方無關,是否效當年南京日領事藏本自行隱匿的故伎,企圖作要挾的藉口?」松井不承認有此等事。談判結果,決定先由中日兩方面派員同往宛平城調查,等調查情況明瞭後再商談處理辦法。當時指定調查人員我方為林耕宇、周永業和我三人,日方為顧問櫻井、輔佐官寺平和秘書齋藤三人。這時,得到報告說:駐豐台日軍一大隊約500余人並炮6門,由大隊長一木清直率領向盧溝橋進發,事態甚為嚴重。同時日軍聯隊長牟田口也約我面談。他說:「現在時機緊迫,應即迅速處理。閣下為地方行政長官,應負當地處理的全責,以免延誤擴大。」我說:「剛才在你們特務機關部所商定的是先調查後處理,現在我所負的只是調查的使命,還談不到處理。」牟田口再三要求,我仍堅決拒絕。就同林耕宇、周永業兩委員並櫻井、寺平、齋藤共六人,乘車兩輛前往宛平城。當車到達離城約兩里的地方,見公路右側及鐵路涵洞一帶都被日軍佔據,槍炮擺列,做戰鬥準備。我和林耕宇、寺平同乘一車,這時寺平忽請我下車,拿出一張地圖向我說:「事態已十分嚴重,現已來不及等待調查談判,只有請你速令城內駐軍向西門撤出,日軍進至東門城內約數十米地帶再商解決辦法,以免衝突。」我說:「此來只負調查使命,在你們機關部原已議定。適才牟田口要求負責處理,我已拒絕。你所提我軍撤出、你軍進城的無理要求,離題太遠,更談不到。」寺平又說:「平日日軍演習都可穿城而過,何以今日不能進城?」我再駁斥說:「你接任不久(寺平接濱田任不及三個月),或者尚未明瞭以前情形,我在這裡從未允許你們演習部隊穿城而過。你所謂先例,在何月何日?請給我一個事實證明。」這時日軍指揮官森田聯隊副脅迫我行至戰線,欲以武力恫嚇。他們兩個人這種舉動猶似綁票,我仍堅持調查原議,斥責道:「你們不應該如此前後矛盾。萬一事態擴大,你們二人當負全責。」雙方相持十餘分鐘,森田見威脅不成,乃向寺平示意,仍由寺平同我進城調查。
進城後,周永業、櫻井和齋藤三人已先到,正在會商調查辦法。而城外日軍忽向城內開槍,城上守兵見日軍無理挑釁,就予以還擊。雙方射擊約一小時始停。我向櫻井等日方人員嚴詞質問,並聲明日軍首先開槍,破壞大局,應負釀成事變的責任。櫻井等說開槍或出誤會,當努力於此事的調解,勿使擴大。這時日軍聯隊長牟田口忽派人送信來,約我同團長吉星文出城談判。我們以「守土有責、不能擅離」拒絕,遂派林耕宇代表和寺平縋城而出,與牟田口面商停火之事。一面以電話向北平高級機關報告日軍首先開槍情況,請向日方交涉制止。林等出城後,歷兩小時,尚無消息。日軍又繼續向我方射擊,並且以迫擊炮攻城,彈中專員公署,房屋大部被毀,我專署及縣府人員幸於數分鐘之前遷往比較安全地點辦公,幸免於難。百姓房屋也有被毀的,人員有些傷亡。戰至下午6時左右,營長金振中及保安大隊副孫培武都負了傷。槍炮聲停後,日軍旅團長河邊正三派人送信前來,仍約我出城商談,並且要求我方軍隊退出城外,否則即以大炮攻城。我答復在開戰中不便面晤,唯建議雙方先行停火,一切由北平高級機關解決。如果日軍不肯停止射擊,我軍不能坐以待斃,當予以強烈回擊。這時日軍已經佔領了平漢線的鐵橋及附近龍王廟等處,至夜間戰事更為激烈。我軍乃以大刀隊摸營和敵軍實行白刃戰,殲敵頗多,卒將龍王廟等處克復。自7日夜間日軍首先開槍起至8日夜間止,戰事時斷時續,都是日軍先行射擊後,我軍才予以還擊,直至我大刀隊實行摸營,變被動為主動,城內外軍民同心合力痛擊頑敵,使日軍受創以後,戰事才暫告停止。
9日上午4時,我接到北平電話說:日松井機關長來稱失蹤日兵業已尋到,現在可以和平解決,雙方已商定停戰辦法:(一)雙方立即停止射擊;(二)日軍撤退至豐台,我軍撤向盧溝橋以西;(三)城內防務除宛平原有保安隊外,並由冀北保安隊擔任,人數限300人,定於本日上午9時左右到達接防,並由雙方派員監督撤兵。我以為停戰協定現已成立,戰事當可休止。但早6時,日軍復向城中發炮達70余發,我當即以電話向北平報告,並請向日方詰問。據日方的答復說,這次炮擊是為掩護撤兵。到7時半炮聲始停。9時以後尚無保安隊進城消息,經查明保安隊到大井村(在北平至盧溝橋中間),為日軍所阻,不得前進,且發生衝突,我軍陣亡士兵一名、傷數名,北平方面正在交涉中。直至午後3時,雙方監視撤兵委員始到達宛平。我方為冀察外交委員會專員林耕宇(林於8日自宛平出城與日軍牟田口接洽停戰未妥即回北平)、冀察綏靖公署高級參謀周思靖,日方為中島顧問。當即分作兩組,甲組為林耕宇和櫻井(櫻井是日方所派調查委員,於8日晨同到宛平),乙組為周思靖及中島,雙方分途出發,不久即返城報告,監視撤兵完畢。但這時保安隊尚未進城,當由周思靖與中島同往大井村與河邊接洽。到6時左右由周帶來隊兵50名交我接收。我以雙方議定接防保安隊人數為300名,今只到50名,不夠城防分配,當復電北平,請向日方交涉。不久接北平電話,謂已與天津日本駐屯軍商妥,保安隊可全數進城,但所攜帶的機關槍則須送回北平。7時以後,保安隊才全部進城,但不足300名之數。據說每一挺機關槍由隊兵三人押運回平,故人數不足。冀北保安隊是石友三所部,也歸二十九軍統轄,到後即刻將防務分配完畢。這時日軍旅團長河邊正三要求允許率徒手幕僚入城慰勞,被我謝絕。日方派外交人員笠井顧問、廣瀨秘書及愛澤通澤官三人攜香檳酒來城,故作表示慶祝和平實現之意。笠井等去後,經我方查明,城外鐵路涵洞處還有日軍隱藏,並未撤盡。時已入夜,且有去而復返的,數目不少。此時,監視撤兵委員都已返平,僅中島還在城內匆匆欲行,我以中島系監視撤兵委員,現在發覺日兵並未撤盡,這等責任應由他負,當即向他交涉。中島無法諉卸,允為協助辦理未了事件。到了夜間,涵洞內隱藏的日兵果然向城中襲擊,幸我軍已有準備,以槍彈還槍彈,日軍仍不能得逞。我急以電話向北平報告日軍隱藏及襲擊情況,並請示處理辦法。北平方面命我於次日晨同中島到平面商。我和中島遂於10日清晨同車赴平。當車過鐵路涵洞附近地方,尚見日軍步哨數人持槍作射擊姿勢,經中島告以接洽和平任務,始得通過。
我於10日上午抵北平後,即至市長秦德純宅。這時河北省政府主席兼二十九軍三十七師師長馮治安、冀北保安隊旅長程希賢和綏靖公署高級參謀周思靖都在座。不久,日顧問櫻井、中島(中島在進城後和我分途)、笠井和齋藤秘書也來到。我們一起開了聯席會議。我首先聲明我方已遵照停戰條款實行撤兵,但日軍在鐵路涵洞部分尚未撤盡,而且昨天夜間又向宛平城襲擊。日軍此等行為,顯系破壞停戰協定,應迅速撤退,方能保持和平。否則,一切後果,均當由日方負責。齋藤聲稱日軍未曾撤盡的緣故,是因為有陣亡日兵屍骸數具尚未覓得,留下這些少數部隊以便搜索。我駁斥他說,搜索屍骸無須許多士兵,而且也不必攜帶機關槍。齋藤辯稱,因恐受你方襲擊,不得不多留部隊,以資警戒。我說,如果真為搜索屍骸,我方可以幫同辦理。遂由我方代表提出,雙方各派委員若干人,組織徒手搜索隊,向戰地各處搜索,日方代表贊成此議。於是商定我方由二十九軍、冀北保安隊及專員公署各派委員一人,日方以櫻井、中島及笠井三人為委員共同組織。並由二十九軍及冀北保安隊各派士兵10名,日軍派徒手士兵20名,由六委員率領,在盧溝橋附近各地盡量搜索,搜索時間以24小時為限,到時無論發現屍骸與否,日軍都應向豐台撤退。雙方正預備執行,日方代表櫻井等四人忽然離席向外邊打電話,經過很久,尚未回來。等我往外邊一查,才知道他們竟不辭而別,蹤跡俱無。這時兩方報告接連而至,謂日軍已由天津、古北口、榆關等處陸續開到,且有大炮、坦克等向盧溝橋前進,已將大井村、五里店等處佔領;平盧公路也不通行,戰事即將再發。僅僅三天期間,日方故弄詭謀、背約棄信至四次之多:第一次,停戰協定後,日軍又炮擊宛平城達70余發;第二次,日方破壞停戰條款阻止我方保安隊進城;第三次,我軍遵約撤出,日軍還隱藏一部分士兵未撤,而且向宛平城襲擊;第四次,雙方議定組織搜索隊,日方代表忽然離席而去,日軍又將大井村等處佔領。以上一連串的詐謀詭計,都是為了達到緩兵目的。至此,日本侵略者的狼子野心已暴露無遺。
日方由各處調來重兵後,向宛平城進擊,和平談判再被破壞。這時平盧公路不通,我就取道門頭溝繞長辛店返回宛平。自11日起,日軍時以大炮轟擊宛平城及其附近一帶地區,城內居民傷亡頗多,團長吉星文亦負傷,就將城內居民向城外比較安全地帶疏散。戰事由此擴大到八寶山、長辛店、廊坊、楊村、南苑等處,我二十九軍各部分散於各處應敵。日軍出動飛機在各處偵察掃射,戰事時斷時續,由北平至宛平電話也常被敵人破壞,不能通話。當七七事變爆發前,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兼二十九軍軍長宋哲元正請假赴山東樂陵原籍,這時急速回平。路過天津時,與日本駐屯軍司令香月清司作數度和平的談判。宋返平後,發出通告聲明三事:(一)二十九軍絕對遵奉中央命令,槍口不對內;(二)冀察領土主權不能任人侵犯;(三)對日交涉仍本和平原則進行。到22日和平協議才有眉目,日方要求將對手交戰之三十七師馮治安部調往冀南,所遺防務由一三二師趙登禹部接替。我方為求得和平,允其所請。正在進行調防中,日軍炮擊宛平城、長辛店等處更為猛烈,顯然含有威迫之意。25日晚,日軍一部忽欲從廣安門突入北平城,為我守城部隊所阻,計不得逞。26日,天津駐屯軍司令香月清司竟向我二十九軍軍長宋哲元發出通諜,限二十九軍全部於24小時內離開北平,否則即以飛機大炮攻城。我方至此實在忍無可忍,各線遂奮勇反攻。27日將豐台車站克復,同時八寶山等處我軍也獲勝利。28日拂曉,日軍以大部兵力並飛機、坦克猛撲南苑,激戰至下午,我二十九軍副軍長佟麟閣、師長趙登禹先後殉難。日軍更向北平進攻,冀察當局為避免全城失陷,就將北平軍隊撤出,在涿州一帶布防抗戰。盧溝橋、八寶山等處我軍正向豐台勝利前進中,至此也一同轉移。當我軍轉移時,日軍飛機連番追逐轟炸掃射,在長辛店、公主墳及大灰廠等處,我軍民被炸被射,死傷甚多。盧溝橋於7月30日淪陷。自7月7日起共抵抗24天,孤城屹立,士氣旺盛。後因孤立無援,終於奉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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