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長、代表選舉浪費公帑,早該廢除!

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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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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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有人拋出鄉鎮市長由民選改為官派議題,大致優點為:節省公帑、減少選舉紛爭、促進行政效能,個人非常認同。

今年底要進行九合一選舉,包括: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山地原住民區長、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總共會選出1萬1千多名首長、民代、村里長。

2010年12月25日起台中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同時間升格、合併升格的還有新北市、台南市,高雄縣也併入高雄市,2014年桃園縣升格為桃園市,直轄市的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不用再進行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

今年底九合一選舉總共會選出1萬1千多名首長、民代、村里長。

目前六都加上基隆、新竹、嘉義3個省轄市,人口數占全國75%,這些地方已經沒有鄉鎮市長選舉,改成官派的區長;反觀人口僅25%的13個縣、198個鄉鎮市,依法還要選舉鄉鎮市長及代表,疊床架屋,實在荒謬。

中央政府、直轄市是呈現二級政府管理模式,但是人口較少的縣,因為保有鄉鎮市,中央政府、縣政府、鄉鎮市公所,反而是三級政府管理模式,以目前高度數位化的治理方式來說,實在不需要三級管理。

全國高達8成的鄉鎮市自主財源未達20%,以過去跑鄉鎮市的經驗來看,鄉鎮市預算扣除人事費所剩無幾,其他建設經費仰賴中央政府、縣政府補助,民選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會,為了討好選民,浪費公帑之舉,更是常見。

鄉鎮市民代表會功能為名為監督鄉鎮市公所,但從1996年到2010年台中縣市合併,在地方跑新聞,看到的盡是代表們挾審查預算之權,不斷向鄉鎮市長需索各種資源。

代表們雖有地方仕紳,卻不乏包商、黑道,每次代表會正、副主席改選,總是聽到當主席的人如何去「買票」,透過開會出席費、交通費等名目,平均每位代表每月大約可以領到5萬元費用,一個代表會一年總花費上千萬元,實在沒必要。

再者,鄉鎮市民代表問政品質更令人不敢領教,愈是偏鄉愈嚴重,苗栗縣議會議員不刪預算、不愛開會根本算不了什麼,曾經在代表會聽到代表質詢時問官員:為什麼不收紅包便民?代表不滿官員不買帳,找官員到質詢台羞辱家常便飯。

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桃園縣這些地方民眾,成為直轄市民的這些年來,沒有鄉鎮市長、代表,仍有民選市議員、里長熱心服務,多數人和我一樣,不覺得對於政府服務有什麼實質差別感受,區公所還是持續做基礎服務。

10多年來,不斷有人拋出鄉鎮市長由民選改為官派議題,大致優點為:節省公帑、減少選舉紛爭、促進行政效能,個人非常認同。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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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曾是為普羅大眾採寫的「文字工人」,轉行多年重拾筆桿,書寫生活感懷、職場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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