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吐怨氣 - 接案人生境遇
做案子,尤其是有上下游的案子,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失信。
這個議題,在「接案日常之居間協調的基礎準則」(https://matters.news/@jerome/接案日常之居間協調的基礎準則)已經寫過一次,文末留下了一點點期待,也算是祈禱這個案子能順利的被各方大德共同群策群力的完成。
當時的原文:
20分鐘不卑不亢的對話,雙方算是第一次接觸。立場表達後,就又回到等待看是否真的有推進進度的效果了。即使無法順利進行,回到前述的主題,一一真誠的道歉與給個能被接受的理由,保留未來合作的機會,才是有可能繼續在居間協調的角色中走得更長更遠的安身立命知道呀......(finger crossed)
更新
回到成都的幾天,幾本上就是天天溝通這個事情,即使給過了堅定的立場後,還是希望最中出資方要能準時把款項準備好,案子能不能有利潤事小,失信於人對自己來說才是最重視的問題。
結果到了最終 Deadline,從一早上班就開始等待與處理,中午跑到城市對角去參與練團與解決另一個因案子產生的坑。下午又匆匆忙忙回到咖啡館辦公。這一坐就是6個小時,打了無數個電話與語音通話,不斷的趕在下班前要解決答應了藝人方面的情況,但又一直苦於上游一直沒解決合同與付款,於是這煎熬的期間讓上下游不斷的上沖下洗,兩邊都不是人。
做居間協調的案子,除了一定要有完整的各種資源與人脈可以隨時靠譜的救火之外,還要有一顆強大的心臟,與柔軟到可以消失的腰(隨時要道歉)。過去幾年都是靠著自己辛苦教育養成的團隊,一點一滴的有成熟的小伙伴後,很多煩心事情可以交接出去。但這次完全一個人當成千手觀音,要催款、檢查合同法律字眼與條款是否安全合適、要確保現場能有足夠且及格的設備讓演出達到基本要求、要一組一組安撫藝人與經紀公司......這些事情全部混雜在一起,簡直是混亂與壓力直接爆炸。
利用空檔,一邊放鬆轉換一下心思,一邊打打字......還有三天,希望平安順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