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他要我殺了他……
颱風天,窩在家裡是最舒服的。
不過婆婆一向熱愛工作,何況這個工作內容只是在五星級飯店裡唱歌跳舞,所以儘管是狂風驟雨的天氣,那一天晚上她依然堅持要出門,同行的有還在就讀高中的老么,他從國小的時候就開始去跳舞打工貼補家用。
快要過4歲生日的雙胞胎也被婆婆帶出門。
那是一個秋颱,種在隔壁老屋的龍眼樹像嗑了藥似的枝葉狂舞,出生不過半年多的兒子剛剛喝完母奶滿足的睡著了,3歲多的小姪女不方便跟自己的父母冒著風雨去過社交夜生活,也不想跟奶奶去飯店享受熱鬧歡樂的氣氛,所以留在家裡,也在我的床上睡了過去。
其實那場show加上往返飯店的車程時間,只是一個半小時罷了,婆婆平時就愛帶著女兒們一起去跳舞,算是沒說出口的體貼,而那間飯店在溫泉山上,既然這樣惡劣的天氣都有交通車正常接送,表示風雨不夠強,路況尚佳,於是他們出門以後,我安心的把兩個年幼的孩子們跟我自己鎖在二樓房間裡,把樓下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跟我們隔絕開來。
通常婆婆離開他的視線以後,他就會安靜了。
正當我也昏昏欲睡的打起了盹,想著女兒們回來後要挑哪一本故事書……
狂風呼嘯中隱約聽見有人在叫我,我稍稍睜開眼睛仔細一聽……
緊閉的窗口果然不斷傳來婆婆的聲音,她喊著我的名字,要我幫他們開門!
「開門」這個詞讓我驚醒了過來。
那扇對開的滑門夜裡從來不曾上鎖過,這樣一個夜晚居然鎖上了!
在風雨肆虐的鬼哭狼嚎中,那個不開心的男人把我的孩子們鎖在屋外!
就因為他的老婆去工作賺錢養家!
我又驚又怒的下樓,忘記戴上眼鏡,只看見客廳黑壓壓的一片,唯一詭異的紅光來自供奉著天主跟聖母像的神龕。
我瞇起近視將近五百度的雙眼,勉強看見有個人影坐在三人座沙發上。
我不想理他,直接走過去他面前要開門讓女兒們進來。
我聽見她們在風雨中喊著媽媽幫我們開門……更是心急如焚。
「不准開門!那麼愛出去就不要進來!」我聞到酒味,聽見因為酒精沸騰的聲線。
「我要殺了你媽媽,叫她不要出門還要出門……」他口出誑語,我循聲一看才看見紅光映照下反射出一道金屬的光芒——木桌上筆直的插著一把刀,就在他面前。
他想幹嘛!?
我也被點燃了!
轉身走上前伸手拔刀,怒斥他。
「你明明知道雙胞胎也在外面,幹嘛要鎖門不讓他們進來?媽媽去跳舞賺錢有什麼不對?這種天氣要是可以不出門誰會願意出門……」還不是為了多賺一點錢……
我沒有力氣一次就很帥氣的把刀子拔起,但是到底是讓我拔了起來。
握著刀,我又轉身要去開門。
「你殺了我……」
他突然開口要我殺了他!
因為我手裡握著刀嗎?
握著那把他使勁力氣入木三分的刀嗎?
而死亡是一件這麼隨機又隨興的事嗎?
我轉身直視他,簡直整個火山爆發~
「要死你自己去死!」
「我幹嘛要殺你!?幹嘛因為你變成一個罪人!?」
「你當了這麼久的天主教徒,去了這麼久的教堂,唸經唸的這麼的虔誠,學到的就是要別人殺你嗎?」我知道我遷怒了,宗教信仰與他當下的失控行徑無關,但是我就是想ㄉㄧㄤ他。
信仰沒有給他救贖。
教堂彌撒沒有給他靈光開智慧。
他困在刻意用酒精麻痹的幻境裡,把長達二十幾年對自己妻兒的肢體暴力視為理所當然。
卻是連自殺的勇氣都沒有的膽小鬼。
等著被殺。
等著被結束生命。
等著當現成的受害者。
等著靈魂脫離肉體後面對傳說中的「審判」時,展現無辜。
不是我要死的,是她殺我的……
不是我要打老婆的,是因為我喝了酒……
這就是一個懦夫。
一個不願承擔任何責任的靈魂 。
我一邊罵他一邊走去開門,終於牽住雙胞胎的小手時逕自往樓上走。
接下來的戲碼了無新意,一個發飆,一個服軟,一個想打,一個願挨。
我只想把孩子們都帶進象徵安全的房間裡,就算只有隔著一道木門,也足以安心。
隔天,我妹妹從高雄搭了最早一班火車,幫我帶著三個孩子回娘家,長住。
我沒有主動告訴先生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明明知道機會渺茫,仍是期待他是從婆婆口中得知「真相」。
我當然失望了,在先生的冷嘲熱諷中,各種我看不起他們的論調中,冷冷的訴說事情的始末。
身為家暴兒的他,明白了。
其實這件事,大概只有對我來說,是一道驚雷吧~
對婆婆來說,不過又是一個道歉賠不是各種服軟的夜晚。
對當年還是青少年的小小叔來說,不過就是爸爸又發酒瘋把我們鎖在門外的夜晚。
對雙胞胎來說,她們只是等了好久才等到媽媽來開門。
一直在屋外的他們根本不知道,原來自己的祖父曾設法主導一件殺人或被殺的社會事件……
只有我被這道雷劈醒了,在黑暗中就著路燈的微光,盯著孩子們熟睡的臉蛋思索——長期處在這樣的環境中,究竟會帶給他們什麼影響?
今天是廚房的刀子,下次會是十字弓嗎?還是獵槍呢?
一想到這裡,我馬上打電話回娘家。
到今天為止,我不曾後悔過當初的所做所為。不管是痛罵一個長輩,還是火速搬回娘家,甚至是付諸文字將過程一五一十的交代出來。
我希望孩子們知道曾經發生過什麼,更勝過刻意讓他們一無所知。
面子算什麼?
很多時候我一想到自己的孩子可能遇到這樣的事情,卻被要求保持沉默,或者粉飾太平,我就更確定自己應該說出來。
因為我其實很害怕,很委屈,很無助。
但是卻不能不堅強果斷。
那種壓抑已經是附骨之蛆,又從骨子爛到了心裡,在肉眼不可見之處無聲又從容的啃蝕著我。
去你的家醜不可外揚!
所以「被傷害」的人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不能說?說了就是丟臉就是討拍就是不懂事?
在我們討好別人之前,是不是要先對得起自己?
至少,要讓我愛的人知道,如果有這麼一天,我寧願你們選擇討好自己。
什麼是不道德的?
沒有善待自己,才是真正的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