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夥伴」還是「寵物」?
晚上的事
吃完晚飯本來想躺下用筆電玩遊戲(吃完飯就要躺著,一定要躺著),結果我家那隻賤貓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佔了我的位置,然後我就坐去床角玩了。女友說我在寵貓貓,但我沒覺得,憑什麼你餵牠吃、給牠產便便牠就要低你一等呢?那不是跟那種「我養你你就要回報我」的惡趣味家長一樣了麼?
''Vivo con due gatti.''
上面義大利文句子的意思是「我跟兩隻貓一起生活」。這種講法其實蠻奇怪,一般會用在書面語,比如介紹跟貓貓生活的好處與壞處的Blog或者文學作品裡的自述段落;口語則一般用''Ho due gatti.''「我有兩隻貓」。但我曾經在北部生活時,有人堅持用第一種奇怪的說法。我只是猜測,講話者是要強調他跟貓貓的平等地位,而非「有」的從屬關係。
夥伴或寵物
貓貓自己大多不會認為牠會從屬於你,否則哪天出現幾隻腦袋尚且沒壞掉、卻要向人類俯首稱臣的貓貓,簡直就是貓界的奇恥大辱。問題是有些人類,還不曉得要怎麼養、養不養得起,就撿回去或領養回去,最後玩膩了就扔掉或送人。頗像那些毫無準備就生小孩的年輕父母,差別只在於小孩不能扔掉,只能隨便亂養,養成社會敗類再繼續為社會培養下一代敗類。
人餵貓,貓陪人、讓人摸,本來是兩廂情願的事,並沒有誰欠誰。人給貓提供食物和一個舊紙箱就認為貓是從屬於自己的,根本就是一種很無知的一廂情願。或許這類人打心底裡認為,弱者理所應當要服從強者一方——那就變得容易理解多了,這些人遇見權勢就不自覺卑躬屈膝,總要回家利用其他弱者尋找心理上的平衡。
真可憐,活該。
尊重
回到最初的事,既然貓與人並非從屬關係,二者又顯然是兩個不同的個體,那我有什麼理由要把已經躺下的貓貓趕走呢?所以說把地方讓給牠並沒在寵牠,只是做為共同生活的異種族同伴,相互之間最基本的尊重。如果說人很會思考人就理所應當更「高級」,那麼於自然而言,無論生存能力方面還是有益環境方面,人才是最低級的那個吧。自以為「高級」的人類要不要考慮從地球上把屬於「低級」一類的自己趕走呢?
閒聊中的閒聊
1
下午用筆電看書,感覺螢幕有點髒,於是找紙來擦,有一塊黑色反覆擦也擦不掉,擦了好久才發現......那是翻頁的按鍵......
2
兩隻貓貓手都很賤,窗上本來粘了紗窗,每次都被挖開,粘一次挖一次。
結果現在紙上有七隻蚊子,還有兩隻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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