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經營個人品牌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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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這樣無法成為網紅。

愈來愈多人在強調,在做自媒體時,經營個人品牌的重要性。大抵就是瞭解自己是專長,然後試著產出可以吸引對該領域有興趣的受眾等等方法。

我不只在馬特,還在其他平台寫部落格。但是我從來都是很隨性的,以前不會,未來也不會經營自己。

我個人的專長領域是文學和英文,但是我很喜歡天馬行空,有時是抒發情感,有時是分享想法。

很感激有馬特這樣的平台,讓我們有揮灑的舞台,還可以透過讚賞得到實質的鼓勵,雖然換成的實質收益很微薄,但是我瞭解主辦一個平台也是不容易的。

像我這樣隨性一定沒辦法成為網紅,但我成為我自己就好了。在部落格寫作,可以不斷地嚐試,寫各種內容,用創新的技巧寫,提升創造力。我認為這些才能促世界進步。我這樣說應該會有人想,那是因為寫部落格不是我主要經濟來源,的確是這樣。但我貢獻很大的心力在這裡。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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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筆名:Min Yang, 楊敏, Sophie Yang, 已婚。外文系畢,專事研究浪漫時期與維多利亞時期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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