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和執行個人發展計劃(IDP)的三個關鍵步驟
以下有三個關鍵步驟協助組織為高潛力人才訂定個人發展計畫(Individual development plan,簡稱IDP),依序說明如下:
第一、透過潛力和職能評鑑找出發展機會
透過個人潛質評鑑找出潛力人才的個人價值觀、個人特質、人際風格、學習風格、以及工作成就動機等,作為未來在執行個人發展計畫時,培訓系統中主要關係人(直屬主管、指導教練、Mentor等)的重要參考資訊。此外,可以從職能評鑑找出相對優勢和待發展職能,並利用相對優勢和待發展職能去訂定個人發展目標。
第二、設定個人發展計畫(IDP)與教練指導
直屬主管或指導教練(Coach)可以透過潛質評鑑報告瞭解潛力人才的特質屬性之外,並透過有效的指導技巧(Coaching)去引導和帶領潛力人才,讓潛力人才透過自我覺察(Aware)的方式瞭解自我優勢和限制。直屬主管或指導教練也可以利用職能評鑑報告,確認潛力人才的相對優勢和待發展職能,並採用10/20/70原則和依循組織發展目標,設定個人發展計畫、專案帶領或教練指導活動。
第三、執行個人發展計畫並檢視學習成果
執行個人發展計畫時,要採以一強帶領一弱的方式去執行,讓潛力人才可以從自己的長處去刻意練習自己待發展的能力和所欲展現的關鍵行為。而關鍵行為的展現需要被持續強化,所以定期的學習成果檢視並予以正向強化回饋機制是必要的,讓潛力人才有正向循環的發展動力。
個人發展計畫是高潛力人才的學習發展藍圖之外,也是單位主管、潛力人才和訓練發展單位彼此相互承諾的發展計畫書。由此可知,要達到高效和成功的發展計畫,要讓三方都對此發展計畫給予承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