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pink 與陳奕迅
前天1月14日,陳奕迅舉行在香港的尾場演唱會,昨天1月15日,Blackpink舉行在香港的尾場演唱會,香港的演唱會事業經過接近三年的沉寂,似已完全復蘇,身邊專炒黃牛票的朋友,亦賺個不亦樂乎。
其他城市我不清楚,但香港的炒風一直很厲害,這次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980的票可炒至二千到四千,有些握手位更炒至五千,至於Blackpink就更厲害了,有傳VIP位更炒到七萬港幣,那麼好炒,自然人人成為炒票黨,每次演唱會開售,售票網都一定大排長龍,你要進去網站也進不了。
演唱會票能炒得那麼厲害,原因很簡單,當然就是供不應求,我以前在做演唱會工作時,就曾聽聞過一場演唱會的門票,基本上有七成都是留給了贊助商,讓贊助商利用門票做各式宣傳工作,再扣除一些內部門票,只留下不足三成在公眾售賣;另一方面,香港演唱會的客源除了本地,更有內地人士,例如今次的Blackpink演唱會就沒有開內地場,香港場就吸引了不少內地觀眾來香港觀看了。那既然那麼大需求,為何歌手又不多開幾場?也很簡單,一來場地要搶,二來歌手的體力問題,你以為開演唱會唱歌得輕鬆?三來是主辦方當然不會太冒險,如果錯誤判斷多開了幾場但門票賣不出就糟糕了。
那麼,炒黃牛犯法嗎?在香港是犯法的,只是刑罰太輕,只罰款港幣$2000,而且執法能力極低,我基本都沒有聽過有人因炒黃牛被抓,另外還有一個很有趣的情況,就是這條法例並不適用於康文署旗下的運動場所,而大家都認識的演唱會聖地紅館,就是一個體育館,所以,炒賣紅館演唱會的票並不犯法。
既然如此,該如何解決?有很多人提議實名制,即是購票時就要提供觀看者姓名,不過這方法也未能完全有效杜絕問題,而且也會有新的問題。首先黃牛黨那麼厲害,是因為他們有一些特別厲害的方法能購到票,那麼他們將炒黃牛改成「代購服務」就行了,實名制只能杜絕業餘炒家,並不能杜絕專業炒家。另一方面,如果我購了票,突然有急事真的不能去看了,在實名制之下,我就連轉讓給朋友都不能了,更不要說轉售,就也是很麻煩的一件事。而且演唱會主辦方也不會想搞實名制,一來行政成本增加了,本來我的工作就是把票全賣光就行了,你們自己炒來炒去也不關我的事,為什麼要自己增加行政成本?二來,你猜主辦方內部工作人員會不會私底下炒賣內部票?
所謂堵不如疏,我倒是建議政府與其禁(但又禁得不好),倒不如自己成立門票轉讓系統,例如只能在指定的網站轉售門票,並設定價格上限,如不超過門票原價的10%,再禁購票Robot,加重私下炒賣的刑罰,及多點去放蛇加強阻嚇。只要有了正規渠道,就總會有人去正規渠道,加重刑罰,就能嚇退機會主義者,改變「人人皆炒家」的風氣。當然,私下炒賣肯定仍會發生,那些Telegram的炒賣頻道肯定禁不盡,但至少能減少。
不過說到尾,香港人人都知炒黃牛問題,甚至歌手自己也拿上枱面說,為什麼政府遲遲不檢視問題?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