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雷霆——女武神的见证
(一)基督徒的经历/见证
@托爾德 的文章对“见证”一词作出了非常精准的描述👍。
教徒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你他們怎麼突然就信了神。有些是非常戲劇化的見證,例如聖保羅;有些是人經歷了人生低潮,例如突然成了難民;有些是更平凡、生活他的瞬間,親人離世、情人分手、打波仆街跌斷腳等。但那也是見證,是觸碰神,或被神觸碰的一刻;不單是確認了神的存在,還讓衪點化了你,你不信才怪吧。
在生命中的某一刻,神突然以自然或超自然的方式介入、引领一个人。这个人就信耶稣了——他也不能不信,因为是神要他信的。
有意思的是,既是神使他信的,同时他也是主动的、自由的相信神。矛盾吗?要辩论吗?我曾经试过,现在觉得算了。最重要的是那人信了,哈利路亚!
其实基督徒大部分的经历都是合乎自然规律的,基督徒在生活中的选择也大多是合乎理性与科学的。有人说我基督教中的“基本教义派”,我接受😄,但我可是打了疫苗的哦。我生病时虽然会祷告,但也会看医生哦——而且我从不看中医(看谁还敢讲我反科学,哼!😕)。
有没有基督徒经历超自然的神迹呢?别人有,但我没有,除非将心灵上的改变也包括进去。当基督徒分享他们如何在危难中感到平安,在困苦中感到喜乐,在贫穷中感到富足—,这些心灵状态或许因其不可思议而被视为超自然。奇妙与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想@托爾德 此次征文的本意,是希望看到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分享他们的个人经历(即“见证”),正如他所写:
請分享你和神,不論是哪個宗教信仰的神,接觸的故事。又或是你和你的信仰相連上的故事;甚至你和曾經的信仰分離的故事。可以是見證,可以是頓悟;就是與神接觸一瞬的那件事。
我这次的分享略有不同——由于之前有市民刻意搜集我的个人资料,因此我现在很谨慎,尽量不会分享(或澄清)任何个人信息。我就特别说说自己在马特市如何经历神,加上一些个人观点和感受。
在这个虚拟社区里,我所写的文章和回应都代表了我(I am what I write)。从我这几年来所写的文字中,大家或许看到一点转变。个中缘由很多人都知道,本无需多言;但既然这次的主题是“神与我”,我就从信仰的角度,来重新梳理某些经历。
(二)第一个神迹:罪得赦免
2020年年末,我是以一个川粉+基督徒的身份进了马特市。怀着对美国大选的怒火,仿佛鲁迅先生灵魂附体,恨不能把自己的笔当作匕首投枪。
基督徒为了信仰被逼迫是令人敬佩的,但若以信仰之名四处得罪人就令人讨厌了。本想做神人,结果做了神经病人~~~~
《罗马书》6章23节:罪的工价就是死 。
而我当时就是马特市的罪魁,死亡(永远封号)是我该受的惩罚。
《提摩太后书》1章15-16节:“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可是,我竟然蒙了怜悯”
是的,我竟然蒙了怜悯。
有位市民在当时说了一句话,照亮我黑暗的心灵。
他並不是喜歡胡攪蠻纏的人,也聽得進去意見,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把他過度妖魔化了。
(此兄台的名字我已提过多次,再提的话,怕是要被人以为我借着他的名字给自己谋利了。)
我虽如此不堪,他却仍然愿意相信我。这是恩典,是我不配得到的恩典。
所谓“福音”,就是好消息。罪人本应被定罪、被处死、被诅咒,但竟然被怜悯、被宽恕、被寄予希望。
陪审团的多数成员认为应该再给我一次机会,因此决定封号30天,没有永久封号。
这真是好消息👍。
我得救了!
(三)第二个神迹:顽梗的心被爱所胜
一个基督徒得救之后,在世上需要做什么呢?
有人选择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只是多少对神的律法有点小害怕,太出格的事不会做。
那段时间的我就是那样,还是会和一些人吵架。只不过不敢再讲脏话,也懂得通过发诉状为自己讨公道。
我和之前其实没什么变化,只是学乖了,懂得装好人了。
可是基督徒不能只是“装成”一个好人。
《以弗所书》4章23-24节:“你们要把心灵更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在公义和真实的圣洁里创造的。 ”
直到有一天,一位市民以温柔、谦卑的心回应我,才让我看到这一点。
(这位我也提过很多次,不再提了。)
我第一次公开宣告自己的懊悔,定意要回转。
市民们的反响出乎我的意料——太多鼓励、赞扬、关怀的话语了。
他们的爱流向我,充满我,以致我必须要将其转向别人。
以前的我很愤怒,现在的我很快乐。以前的我随时准备批评、责备,现在的我随时准备赞美、鼓励。
而且我发现,讲赞美、鼓励的话是会上瘾的😄,越讲越停不下来。因为你讲得越多,越发现有更多人应该得到赞美和鼓励。那些看似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平凡话语背后,都是一个个美好鲜活的灵魂,都值得去关心、去赞美、去热爱、去鼓励。
曾经顽梗苦毒的心,就这样被爱所胜。这种转变,算是神迹吗?我相信是。
推动这种转变的,不是我本人,而是一群市民。而在他们的身后,是神的手在做工。
有人或许不以为然,“他们不是基督徒,怎能代表神?”
可世人都是神所造的,不是吗?(当然世人自己认同不认同,是个人的选择。)
(四)第三个神迹:不再介怀,心得释放
心得到自由,人就真的自由了。曾经介怀的,而今已经放下。
在《女武神的骑行》一文中,我已做出了宣告:
离开阿美利加,前往阿斯加德。
在之前的極中心化自辦徵文活動 | 我不用成為你,但你是我的榜樣。征文中,我曾经想写阿美利加,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写不出来了,都被倒空了。
看来我是真的已经放下了。
《腓利比书》3章7节:“然而以前对我有益的,现在因着基督的缘故,我都当作是有损的。”
为了别人的好处,我一切曾经坚持的都可以不再坚持。因为我唯一要坚持的,就是爱我的邻舍——马特市的市民们。
(这段比较隐晦,不明白的可以问@William 和 @蒟蒻魚 😄😄😄)
(五)爱与雷霆
神不只是爱,祂也是烈火。(《申命记》4章24节)
基督徒也不能只讲爱(怜悯与恩典),不讲雷霆(公义、犯罪与审判)。
但在马特市,我已下定决心,多讲爱,少讲雷霆。
有些事,留给时间去证明,留给神去处理。
有些事,是我的责任。那就是继续去爱,去感同身受,去鼓励关怀。
这样去做的我,比之前更美,不是吗?
(六)神的召唤
@托爾德 想听神如何召唤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回答他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在马特市,神召唤了我三次。
第一次,叫我不要再犯罪。
第二次,叫我从心底里由恨转向爱,由自以为义转向自我省察。
第三次,叫我放下心中的纠结、苦毒与怨恨。
我的经历其实都非超自然的,甚至许多人会说:“这哪里是经历神,你只是分享了在马特市的经历嘛!”
既然神是创造且护理世界的,那没有什么经历不是在经历神。
《罗马书》8章28节:我们知道,为了爱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的益处,万事都一同效力。
愿大家都能成为神的儿女,可以从万事中得益处。
以上是我的见证。(完)
附:女武神系列 (前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