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中譯連載 第六章 她是賢妻嗎?之一(三)
聽我這麼說,小美知妳必定會想: 「這種事情我怎麼會不知道」。即使我沒有講這些無聊的話,小美知,妳一定正從各個角度觀察憲吉先生吧!那麼,我就無法站在前輩的立場寫這封信了。請再忍耐一下,繼續看下去哦。
出乎意料的,我發現在訂婚之後,就把對方當作「一輩子共同生活的對象」來看待,好像還是有困難;因為即使訂了婚,很多妻子似乎都察覺到丈夫在結婚前後判若兩人。
我也有同樣的感觸。我常覺得奇怪,訂婚後我眼中的信明,和結婚後共同生活的信明,雖然是同一個人,給我的印象卻差很多。
訂婚後,比如說我覺得信明怎麼看都性情平和、善解人意。我這麼寫,妳可能會認為我只顧大談自己的戀愛經;妳也知道,可能是我未婚的時候有些男性化,所以會被信明這種個性溫順、親切的男人所吸引吧!
誰知結婚後,性情溫和、體貼的信明,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卻顯得消極、軟弱。對我來說,我倆訂下婚約期間他的魅力所在,於完婚後似乎變成了缺點。這可能也是我太主觀的緣故吧!
「你變了很多耶。」
「變了?什麼時候開始?」
「結婚前和結婚後……」
我常這樣跟信明說。仔細想想,說不定這也是每對夫妻都會有的經驗。
不過,為了維護信明的聲譽,我必須說句公道話。他有許多地方,訂婚期間在我眼中是缺點,結婚後沒想到反而變成了優點。舉例來說,他有時候會怕生,對於朋友很多的我來說他太孤僻了。結婚之後,我才發現過去的想法不對。信明雖然不是八面玲瓏,卻很珍惜自己為數不多的朋友,無論多晚都會陪伴他們,儘可能信賴對方。這些是不一起生活就不會了解的。
訂婚期間對方的缺點變成結婚後的長處;相反的,他的魅力所在,共同生活之後,變得令人生厭。聽說此種現象常發生在戀愛結婚的夫妻身上,換句話說,我們女性在戀愛中可能會眼光迷濛,為對方做種種的美化;而其實,人們的長短處多是一體兩面的吧!
總之,小美知,妳也要了解,現在憲吉先生性格上的優缺點,結婚後可能會意想不到的大逆轉。我想,妳結婚之後,與其把他當做情人,不斷的把他想成是與妳共同生活的男性,應該是不會錯的!
我是在結婚後過一陣子才領悟到這一點。小美知,妳或許也懂吧!我想,夫婦不僅是戀愛時期兩情相悅的一對,可說是住在同一個屋子裡,同甘共苦,一起生活的結合。
所以,我從新婚就開始思考如何強化這個共同生活的結合。
有的夫妻認為孩子可以加強婚姻關係。一同注意兩人所生的小孩的健康、讓他上好學校,如此,夫婦的聯繫一定更加緊密。
但是,像我和信明生不出小孩的情況要怎麼辦?要如何維繫兩人的生活?由於我嫁給信明之後找不到可以商量的對象,因而必須獨自思考對策。起初,我想利用興趣這一點。由我來配合信明的嗜好,嘗試陪他休閒娛樂。
信明的愛好,簡而言之,就是競賽。假日,普通家庭裡的一家之主,不是去郊遊,就是做些木工之類的,而他會去朋友家打麻將或玩紙牌;但我認為,玩這些遊戲,根本就是浪費時間和精力,老實說,我不大喜歡。雖然他肯教我,但是麻將牌、紙牌拿在手上,我就是提不起勁,信明也就興致缺缺。結果,夫婦培養共同興趣這一點宣告失敗。
運用這種幼稚的嘗試,是因為我很認真經營自己的婚姻。
所以,小美知妳不要笑我。
後來,為了維繫我們夫婦的感情,我很嚴謹的做規劃;雖然平凡無奇,也列出了具體的生活目標。
我舉這種例子雖然很可笑,就好比鄰國中國、蘇聯訂定了兩年計畫,或者是五年計畫,以便人民能夠同心協力、奮發圖強。雖然他們的做法不是針對夫妻,總而言之,我把其中精髓嘗試施行在個性消極的信明身上。
第一個目標,是在我們家小小的庭院裡蓋一間客房。起初他不相信這個計劃能實現,搞不好還認為我天天嚷嚷,太囉唆了。總之,他把年節獎金、打麻將贏的錢都不情不願的交了出來。我呢,就拿這些錢做信託投資拿高配息。
「貪得無厭啊!妳這個人。」
雖然信明這樣說我,我也只是笑笑而已。對我而言,這不是攢錢,因為我相信藉著這筆錢,能使我們夫婦倆的關係緊密。
我忘不了三年前的春天,小客房完成的時候,
「吼......」
信明很高興的露出笑臉。當天兩人舉杯喝葡萄酒,慶祝我們如願的合力完成共同的目標。
「接下來,有另一個目標哦。」
「妳說什麼?」
「接下來要買一塊地,然後把這間房子高價賣出,用那一塊地蓋一間嶄新舒適的房子。」
可能是葡萄酒喝多了,我乘興向信明描繪將來住家的藍圖。窗大採光;廚房明亮......。
「妳不喜歡現在的房子嗎?」
「這棟是你過世的父親買下來的,不是我們自己蓋的。而且......太小了,也舊了,你不覺得嗎?」
接著,我語氣堅定的說:
「我們的生活要年年創新......。」
「妳,」突然信明盯著我看,說:「妳真是賢妻啊!」
當時,我在他的臉上發現些許嘲諷的笑意。可是小美知,我反省了一下,我也不是一個很糟的老婆。怎麼說呢?至少差勁的老婆不會在自己的住家增建一個房間,努力維繫夫妻間的關係。
啊!講得有些自豪,所以說妳應該明白我對現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不會不大滿意。
婚姻,簡而言之,就是一起過活。而丈夫就是一輩子跟自己共同生活的對象。一旦結了婚,男女感情除外,還要視對方為共同生活的伴侶。小美知妳要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即使我不這麼苦口婆心,可能妳也早就明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