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笔记1: 如何讨论民主
民主(democracy)是一个有魔力的词。或者更学术的说,是一个thick term。它充满价值观,让人热血沸腾,把人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别,却没有明确的内涵。准确的说,在人们的理解中没有统一的内涵。这篇文章想要简单地梳理民主和选举,自由主义,统治正当性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经常有人问我“Do you support democracy?” 我会追问 “What do you mean by democracy?” 回答通常是 “Hmmm … I don’t know … you know … elections!”
选举是人们必然会提到的一点。但随着话题深入,显然他们口中的民主不止election。这让有意义的讨论变得艰难。对民主的批评很容易触发抵触情绪。原因在于很多人的思维里民主是与自由主义和统治正当性等等概念捆绑在一起的。事实是,这些概念的内涵不一样。有些时候,它们甚至会有冲突。
民主的字面意义是人民的统治。选举只是实现人民的统治的一种方式而已。作为出发点,让我们姑且把民主理解为以一人一票原则选举国家的最高政治领袖的系统。(后文会用“选举”来指代这一对民主的定义)
民主的字面意义是人民的统治。选举只是实现人民的统治的一种方式而已。作为出发点,让我们姑且把民主理解为以一人一票原则选举国家的最高政治领袖的系统。
民主(democracy)与自由主义(liberalism)
自由主义指的是一系列的价值,包括权利平等,司法独立,基本人权等等价值。我想讲的是社会价值,所以经济自由主义不谈。种族平权,女权主义,性少数平等这些运动是自由主义孕育之下产生的。
Liberal democracy 是政治讨论里的高频词,以至于很多人讲democracy的时候其实想的是liberal democracy。但选举(我们目前对民主的定义)和自由主义真的密不可分吗?几年之前,我很难去解释这一点,因为上镜率高的democracies的确基本都是liberal democracy。不幸的是,今天的世界让我的解释简单了很多。特朗普的美国显然符合民主的定义,因为其最高领导人是选举产生的(虽然俄罗斯的政治干预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特朗普的统治方针显然不是自由主义:正常化种族歧视的言论,对非法移民的基本人权的蔑视,明显的厌女主义倾向,等等。选举(民主)是可以产生illiberal的政府的。liberalism和 democracy密不可分的幻觉在今天的世界里渐渐分崩离析。
选举(民主)是可以产生illiberal的政府的。liberalism和 democracy密不可分的幻觉在今天的世界里渐渐分崩离析。
讲到这想推荐纽约时报博客节目The Daily 的 “The Battle for Europe” 这一5集系列。它追溯民主的欧洲如何渐渐抛弃自由主义:欧洲保守和民粹主义势力在民主系统里渐渐崛起,和自由主义的冲突也浮出水面。例如,不接受同性恋者显然是illiberal的,而民主原则却认为一个政府应该根据人民的意志来实施政策,这里面是有张力的。被采访者的一些话很值得思考:“如果民主就是人民的意志来统治,那么为什么人民不能够选择不包容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呢?” “自由主义才是民主最大的阻碍.”
这些动态非常值得自由主义者去反思。民主天然带来自由主义的乐观慢慢瓦解了。
民主(democracy) 和统治正当性 (legitimacy)
Legitimacy 问的是一个政府的统治力量(包括了强制性收税和暴力的使用)为何是正当的。
Legitimacy 问的是一个政府的统治力量(包括了强制性收税和暴力的使用)为何是正当的,这和以恐惧和暴力为基础进行统治的黑社会有什么区别。当我们说一个政府是legitimate的,就是承认其统治力量有道德上的正当性。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政府legitimate呢?主流学术和大多数人的常识判断都指向election: 人民通过选举赋权了政府统治的正当性。这背后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
这从来不是唯一的理论。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人们仍然认为身份的继承可以给予统治者正当性。某国的学术圈推崇研究霍布斯,也许是因为霍布斯的理论下只要一个政府能够保持人们基本人身安全就是正当的。在西方政治理论里也有performance theory,大意是一个政府能够提供人们大致满意的生活的话就是正当的。“闷声发大财”背后的逻辑似乎和performance theory异曲同工。
在西方政治理论里也有performance theory,大意是一个政府能够提供人们大致满意的生活的话就是正当的。“闷声发大财”背后的逻辑似乎和performance theory异曲同工。
哈佛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的普及性读物the China Questions. 第一章1. “Is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gime Legitimate? [Elizabeth J. Perry]” 更为细致的解释了legitimacy的问题并代入到中国语境进行分析,相信不少读者会有兴趣。她的答案是it’s complicated.
最近几年,political meritocracy贤能政治理论的关注度不断升高,大意是正当性来源于系统选择了最有才能的人来统治,这最符合人民的利益。主张者包括Daniel A. Bell 贝淡宁,现任清华大学教授。
最近几年,political meritocracy贤能政治理论的关注度不断升高,大意是正当性来源于系统选择了最有才能的人来统治,这最符合人民的利益。
我欣赏贝老师对民主的简单而清晰的分析,也能看到贤能制背后的逻辑性。和其他批评者一样,我不觉得贝老师的新书The China Model中的描述符合中国大陆的现实,并且在理论层面也没有解决权力监督的重要问题。我更为推荐他早期主编的书 The East Asian Challenge for Democracy: Political Meritocra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此书里面的分析更加发人深思。
民主(democracy)和具体的政治系统(political institutions)
以民意作为治理社会的基础是民主的题中之义。选举并不是民主的唯一方式,选举的道德光环来源于人们思维的惯性以及它与自由民主等等概念的捆绑。
大众想象中的民主国家似乎都会有一下一系列的系统:全民选举,权利宪章,权力制衡,司法独立(rule of law), 和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
但这些系统和民主的核心却有着复杂的关系。以司法审查为例,司法审查赋予最高法院法官解释宪法的权力,他们可以以宪法为依据推翻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美国50和60年代的(自由主义)平权运动就得到了司法审查系统的助力,因为1953-1969年美国最高法院存在着自由派法官的大多数(以首席大法官的名字为名的Warren Court),他们作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符合自由主义价值的审判。
保守主义者批判Warren Court 的做法undemocratic。立法机关是民选的机构,他们的决定才是代表着民意的。而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是非民选的。非民选的几个人去推翻民选机构制定的法律,这似乎是违背民主的精神。而2019年的今天,美国民主党拥有众议院多数席位却担心保守派法官多数的最高法院会渐渐削弱女性获取堕胎的权利。
权利宪章和司法审查的结合被认为是保护公民权利,特别是少数派的权利的最佳方法。我想指出的是这是自由主义的价值,而它和民主的基础内涵是有张力的。
权利宪章和司法审查的结合被认为是保护公民权利,特别是少数派的权利的最佳方法。我想指出的是这是自由主义的价值,而它和民主的基础内涵是有张力的。
没有全民选举的社会也能有效地监督权力。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 就是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的例子。没有全民选举也有有其他听取民意的渠道。有学者认为香港是democracy without election的例子。虽然没有选举,但香港市民有长久的游行传统以此来表达民意,而政府长期以来也较为听取民意。
以民意作为治理社会的基础是民主的题中之义。选举并不是民主的唯一方式,选举的道德光环来源于人们思维的惯性以及它与自由民主等等概念的捆绑。
北美学术圈也渐渐出现了反思民主制度的思潮,特别是对现行选举制度的批判。推荐 Alexander Guerrero在Aeon杂志上的普及文The lottocracy。副标题:Elections are flawed and can’t be redeemed – it’s time to start choosing our representatives by lottery。 是的… 他的论点是别选举了,抽签来选择议会的议员吧。
这真的是一个笑话吗?他可是认真的,为何不通过精心设计的抽签系统去选择符合选民的人口特点的一群人来做议会代表,让她们任期内全职成为议员。因为符合人口特点,她们能够代表民意。她们可以跳过费心费时的政治,有更多时间去学习重要的社会问题,不需要被缺乏思考的冲动民意绑架,不需要担心连任(不可以连任),可以作出更长远的选择而不是担心这对她们连任的影响 …
因为这些议会成员是符合公民的人口构成特点的,Guerrero认为她们的决定是民意的决定。即使公民有时候会不喜欢她们的政策,我们可以回复说如果其他的公民经过了她们经过的仔细的研究也会得到相关的决定的,其他公民表明不同意只是因为缺乏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结语
在清楚了民主,自由主义,统治正当性,司法审查等等概念的区别,联系,和张力之后,我们才能逃离各说各话的怪圈,更有意义地去讨论关于民主的问题,例如:
是否能够有稳定的大规模的democracy without election?
传统的选举制度是否是实现民主(民意的统治)的唯一方法?
民主是否是实现统治正当性(legitimacy)的唯一渠道?
在自由主义和民主两大价值冲突日上的2019年,我们何去何从?
一个自由主义者应该拥抱怎样的制度设计?
And yes … 你是否支持民主? You mean, one person one vote to select the highest political leader of the country, right? Or, do you mean rule of the people? Or, do you actually mean liber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