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

流浪的人_WA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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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富都青年》有感

「如果所學沒辦法回饋社會,就白費所學。」

打滾在諮商輔導、社工、教育、NGO的環境將近十年的時間,教會我所學有成與自己的努力並不是絕對關係,更大的相關是來自出生、成長環境相對幸運才造就,所以環境給我資源,我就應該回饋環境。養出這樣的信念,有一段日子,讓我對那些只想將所學換得相等報酬,而不是為真正需要的人付出,總是抱持一種嗤之以鼻的態度。但心裡不屑卻又老是在那邊哭窮,困在矛盾之中的自己,老實說也高尚不到哪裡去。

高報酬代表的是有付得起錢的金主,所以能夠開高價,在金錢萬能的時代,如果不開高價,甚至是還會讓人覺得自己的所學沒料,在時間有限又不想被否定專業的情況下,選擇高報酬是多麼合情合理,只是即便合理,心裡還是鄙視。對這個現象鄙視的肯定也不是只有我,電影最常開刀偷臭的對象大多是律師,但實際上業界一些講師、諮詢師、諮商師、醫師其實也可以是這份敵意的標靶。

後來又經歷一些日子,才理解該針對的對象也不應該是那些律師、諮詢師、諮商師、講師、醫師,錯的也不是那些付得起錢的人,又或者根本就沒有真正錯的人,任何型態的正義從來都不是誰的權柄,所謂的「正義」充其量就是值得坐下來好好討論的話題罷了。

以前拿著這把號稱正義的劍,即便沒砍下任何人的頭過,也揮來揮去嚇了不少人,後來丟掉了,手裡什麼東西都沒有了,只剩下因為長期揮舞這把重的要死的劍練出來的肌肉、身體協調跟劍術。只是沒有劍的劍士,就跟沒有米的巧婦一樣,陷入存在是無用的迷惘裡。

好一段時間不曉得能幹嘛,空有一副身體。以前有劍在身上,行正義之名或多或少的能餬口飯吃,現在只能四處打零工。不過一副好身體還是能夠得到不少機會,也算養得活自己,只是不再有個什麼身份以後,對於存在的意義又更加迷惘。

迷惘像一種慢性病,基本上不會致人於死地,但就是時不時地感到不舒服,需要定期服用藥物,而這樣的過程,沒有盡頭。開的藥很常是酒精,有時是運動,到目前爲止這些都還算是有用,只是偶而有頭痛、嘔吐或是全身痠痛的副作用。

「大家自我介紹一下,順便說說為什麼來參加這次的接觸即興工作坊?」

「我是陳智輝,最近學戲劇,朋友有推薦這個課,所以我就來了。」

最近面對自我介紹的問題都蠻困擾的,不再像以前能用幾個名詞定義自己,之前攝影展時說我是流浪的人,這次只說了最近在做的事情。仍然不曉得我是誰,我想學戲劇,想把心裡的問題放在戲劇裡,讓看戲的人能夠坐下來討論點什麼。只是這樣又算得上有回饋社會嗎?我提出了問題,能夠提出問題,是不是其實象徵心裡仍然相信著某種正義或是真理存在?

心裡如果確實相信著某種正義,相信真理,似乎使得證明存在是否存在的問題變得毫無意義,當相信自己確實開始「相信」,或許迷惘只是因為困在證明的問題裡罷了。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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