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過年「國定假日」其實只有4天
蝦米!過年國定假日其實只有4天
別擔心!今年還是有很多天連假,慢慢說給你聽聽~
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那要怎麼知道有哪些節日呢?就要看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就可以知道 我們過年放的就是「春節」+「農曆除夕」總共4天啦!
那為什麼今年過年是放9天呢?
原本應該只有放6天,不過剛好初三是週四,所以隔天的週五(2/4)實施彈性放假,讓週四、週五、週六、週日可以連在一起,所以 1/22 的補上班,就是補2/4的班啦~
是不是國定假日也會連帶影響勞工出勤工資的計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