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又稱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又稱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機構編制方式。按照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解釋,「所謂一個機構,就是一個法人代表、一個財務帳號、一套領導班子和一個隊伍。所謂兩塊牌子,是指機構有兩個名稱,根據工作需要,以不同的名義對外使用相應的名稱」。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形式主要分為「加掛牌子」和「對外保留牌子」兩種,相應被撤併的機構分別稱為「掛牌機構」和「保留牌子機構」。當一個機構被撤銷並轉為掛牌機構(保留牌子機構)時,該機構不再是法律上的獨立實體機構,僅是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單獨使用「牌子」所指稱的名義。因此,被撤併機構在民法上的獨立機關法人地位、在行政法上的獨立行政主體地位徹底喪失,其法律人格被相應的職能部門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