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李明哲回家了 — 首次露面談五年來國安恐嚇、認罪不認罪和監獄的強迫勞動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2017年在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早前刑滿並於4月15日上午返抵台灣,及後遵照防疫等規定隔離期滿後,與妻子李淨瑜於5月1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攝影記者們在立法院群賢樓8樓的會議室外的電梯口等了良久,直至記者會預定要開始的時間,兩人還未現身。10分鐘後,身穿白色恤衫的李明哲和李凈瑜緩緩走出電梯口,在傳媒的閃光燈下深深鞠躬,感謝各界沒有忘記李明哲。
「不能出賣國家」
李明哲在2017年3月19日,自澳門入境中國後失蹤,中國友人在拱北口岸外等不到人,亦無飯店入住紀錄。他在記者會上憶述,當日他一如既往經由澳門入境珠海,過關後即被逮捕。在接受審訊前,國安多次詢問他「我在台灣受哪一個官方單位資助」、「這些資金是用來資助中國哪些人? 」, 並且多次暗示兩岸過去有「交換間諜」。
在審訊期間,李明哲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罪」,但不承認「間諜罪」。他解釋:「因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我個人的事情,而間諜罪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他當時就配合了大陸的審訊,完成顛覆政府的筆錄和供詞,但他說這樣說只是為了可以回到台灣。「這些證詞都是無意義的,因為那場審判本身就是非法的。我被綁架後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回家,為了做台灣人。」
沒有意義的審判
李明哲指,在審訊前因不想配合大陸當局的審判,多次明確表明不想聘請任何律師,但長沙國安局用他的罪名本刑最重可為「無期徒刑」之由,要求李明哲同意接受他們找的官方義務協助律師,又對他說「你的罪行有機會判無期徒刑,你還要不要回去敬孝。」
在審判過程中,大陸不允許他作答辯行為,只允許他讀出準一篇當局事先審核過的認罪書。其他都由所謂的「官方律師」代替我發言,李說,這些舉動都是使大家以為大陸政府是「依法行政」。
李明哲判刑後在湖南赤山監獄服刑。李稱「在監獄沒有受到過份虐待」。監獄的法規規定監獄的勞動時間是每天8小時,必要時可以增加1小時,法令也有規定每周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還有節假日休息。然而,他指當時每天工作時間卻長達11至12小時,而在赤山監獄除了過年4天外,從來沒有休息日,連教育日有時都會被監獄要求加班。他說:「監獄為了規避國家法令,還偽造假的出勤紀錄本,強迫服刑人員簽字。」
李明哲在監獄裏受到的唯一是精神虐待,就是當局不允其他犯人與他說話,只有幾個特別幾個犯人可以我接觸。「他們試圖監管我的一言一行, 和我說話的犯人會受到關禁閉的處分,給我很大的精神虐待。」
李明哲在記者會不斷擤鼻涕。李凈瑜解釋,丈夫最後一年被調到裁布工廠,過多棉絮的讓他得了這種「職業病」,回台後因為疫情居家隔離,還沒有到醫院進一步檢查。
李淨瑜的高調救援
「今天,李明哲回家了。而且他像個人回家了,是我愛上的那個李明哲,是許諾與我相伴一生的那個李明哲。」,在李明哲發言的時候,李淨瑜多次凝視著丈夫,又時而把手環扣在丈夫的手臂上。
李凈瑜在李明哲在中國的扣押的五年,多次有高調救援李明哲。她沒有沉默。她曾決定放棄委任律師,自行前往北京尋找丈夫;多次公開召開記者會,抗議中國當局的做法甚至到美國國會作證;她到湖南湖南岳陽中級法庭公開審判,她及明哲母親及救援大隊成員到中國旁聽,又在手上刺上刺青「李明哲,我以你為榮」。有在台灣的人權工作者形容,凈瑜「非典型的家屬姿態」,引來許多批評者的罵聲,指責凈瑜不是在救李明哲而是在害李明哲。
她說:「這些年來,社會上任何人對我的質疑與批評,其實都遠不及我自己對自己的懷疑,我自己對世界的恐懼,來的嚴厲又兇猛。」
李明哲在記者會上表示,多得妻子和NGO在國際上的救援,甚至在中國監獄所經歷的問題有機會暴露在陽光之下,讓他在監獄裡的生活有稍微改善。「我所在的監區一周能多休息一天。我透過妻子對外反映監獄冬天沒有熱水洗澡,後來就有了。反映監獄用油太差,導致伙食常常是有餿味的,監獄還特別對我妻子做說明。」
他看向李凈瑜笑著說,大陸法律上抓對人,但政治上抓錯人,「他們沒想到會踢到鐵板,遇到這個恰查某(瘋女人),因為凈瑜堅定從不屈服!」
4月15日,帶著薄荷綠色口罩的李明哲,身穿深藍色的長袖外套和黑色的長褲,跟隨提著他的行李的航空人員下飛機。15日搭乘廈門航空MF-887班機回台。李凈瑜表示,因為疫情自己不能去機場接機,只能夠在隔離地點隔著玻璃看著他,並與他談了16個小時的電話。
如今兩人終重逢。李淨瑜說:「李明哲回來了,依然是我二十年前所愛的李明哲,謝謝。」兩人在手牽著手,在閃光燈下深深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