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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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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劵

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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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經濟圈」近月大行其道,力度之強甚至連一眾高官都出面對其口誅筆伐。無法拘捕消費者,就用抨擊來掩蓋對「黃色經濟圈」的恐懼,成效毋庸置疑。

黃色經濟圈

「黃色經濟圈」的形成源於對表明是「黃店」的店鋪進行支持,優先光顧黃店,以獲得資金支持示威人士,同時罷食「藍店」以打擊對手,打破親中財團壟斷。「懲罰黃店」本為一種支持手段,一種對勇於發聲的店鋪的一種鼓勵。但到後來,「懲罰黃店」似乎形成一種潮流,甚至有人為了打卡而去光顧黃店。似曾相識的情景,就如香港人一貫的心態,跟風、打卡;還記得黑糖珍珠鮮奶來襲的「瘋潮」嗎?還記得我們曾一窩蜂到西環碼頭、彩虹邨、勵德邨打卡嗎?「黃色經濟圈」作為身份經濟學下的產物,這些消費活動背後增加的是個人身份認同感,因此這些現象的出現實屬可以預見。打卡本無罪,懲罰黃店亦非過,問題在於兩者「溝埋做瀨尿牛丸」。到黃店打卡,放上ig,為的原來只是在朋友圈子中彰顯自己付出有多少;特地去黃店到此一遊,看見收據單上寫的「光復香港」,倍感滿足,原來只是每次遊行集會都剛巧沒空的你所作出的半點補償。在你眼中,這張收據單意義十足;但在我看來,不過一張現代化的贖罪劵,贖你沒能為香港付出多少的罪,贖你躲了在年青人後面的罪,贖你踩著手足的屍體而活的罪。

喜歡贖罪乃人之常情;比起避免遺憾,我們似乎更熱衷於補償,追求恩典時刻(moment of grace)。而實際上,去贖罪,也總比安坐家中講「好嬲好嬲」要好得多。所以,到底贖罪有何過錯?贖罪劵實質為大赦證明書(indulgence letter),所指的本為若當事人從事某些敬虔行為(如朝聖、敬禮聖徒遺物等),教會可以給他們大赦(indulgence),減少或免去這些塵世內的懲罰;當神父宣佈當事人的罪過得到赦免後,捐助者就可以拿著一張得到大赦的證明書。而大赦的作用,是為了赦免當事人的「罪」,從而減免信徒須承受的「罰」,卻從沒有「憑此劵可以贖罪」的功用。

Indulgence Letter,一張得到大赦(indulgence)後的證明書;後來華人翻譯為「贖罪劵」。


以金錢贖罪,固然是異端。也因為這件事,最終導致宗教改革。時間放回現在,革命中的「異端」自然是人血饅頭。商戶以偽黃姿態進入黃色經濟圈,消費群眾的贖罪心態,從中吸取人血。一味贖罪、跟風的心態最後只成為了助養偽黃的養分,這就是最大的問題。就如當時教會推銷員為了增加教會收入以及個人營業額(追數),從而對贖罪劵的功效誇大其詞,稱此劵既免罰,亦免罪,誤導群眾如出一轍。固然,錯的是吃人血饅頭的奸商;然而也總要有人上釣,他們才有生存空間。我明白出錢的動機是為了幫助同路人,然而對於抗爭T-shirt這類華而不實的產品,你能買到的只有自己心裡的舒坦。

想要幫人,首先記緊: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沒有手足需要贖罪,因為你們從來毋須背負任何罪咎。


P.S.本文無特定指向,切勿對號入座。本人無意抨擊任何同路人,如有雷同,自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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