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錯誤才有公義 ——《被消失的公義》看後感
土耳其裔新人律師Caspar Leine接了一宗案件,為一名殺人犯當辯護律師。怎料這名殺人犯Fabrizio Collini 殺的是自小對自己無微不至的鄰居老商人Hans Meyer,那即是說Leinen要為自己的仇人辯護,這樣真的可能嗎?Leinen儘管對Meyer的死感到難過,但他也想知道Collini 動殺手的原因。在翻查無數資料及親身到訪Collini 在意大利的家鄉後,Leinen發現Collini 的父親在二戰時無辜遭納粹德軍殺害。Collini 的父親不是軍人,也不是遊擊隊的成員,他只是一名平民;Leinen更得知那個下令殺平民的軍官正是對自己寵愛有加的大好人Meyer。
從納粹軍官到樂於助人的商人,Meyer改邪歸正,這理應是個典範故事,展示在恐怖統治的離去後,人們便不會如此兇殘,有需要時更願意幫助別人。在希特拉時期,即使作為軍官,好像手握權力,可下達指命,但最終軍隊的行動模式也要以恐怖的殺戮為主調,若不符上層心意,最終不論你是軍隊中的甚麼人物,也可能自身不保。在這意義來說,Meyer可能是無從選擇下指示獵殺平民。
恐佈統治下,對人們生命的壓迫是層壓式的,而受到最大壓迫、也就是最沒有決定權的人就是被殺的平民。做到如Meyer那樣的個人自省及在往後的生活中實踐助人精神是需要的,但是對那些遭受恐怖襲擊的死者及那些身體或(及)心靈受創的倖存者視而不見,正義永遠沒有實現。
電影提到,1968年德國刑法學者Dreher參與起草的《德國秩序違反法施行法》,令納粹時期有參與殺人者的行為可以被視為誤殺而非謀殺,而基於誤殺罪的追溯期為20年,所以不少人可免卻被刑事追訴。(註1)法律令涉事者不會受到追究,不必承認犯下錯事,這對社會的意義仿如就是宣告不必從歷史學習,不必尋求真相。被壓迫的最底層對這樣的世界難有信心,因為世界運行的制度對他們而言不存在公義,要世界更貼近公義一點點,只好自己多加努力,最後就促成了Collini 的案件了。
Collini終於把罪孽深重的Meyer殺了,但這不代表公義得以實踐,只是反映社會上有數之不盡的不公義。
在Leine跟Meyer初次遇見時,Meyer的孫子因Leine及其母親的種族而說了不禮貌的說話,Meyer馬上道歉,可見Meyer並不會因一個人的身分而有偏見及跟其保持距離,甚至成為他成長路上的支援者。(順帶一提,Leine後來的助手在初見Leine時也基於Leine的土耳其裔身分,半嘲諷地質疑他是否真的是律師。)但即使Meyer在戰後變得對鄰睦多好,也不代可卸下對受害者的傷害 – 這樣做補償不了那些人的創傷。在納粹時期,人們不能說真話,公義社會無從談起;在極權消亡的時代,人們可以說真話、對達到公義社會作出承擔。我們要珍重承認錯誤、反思檢討的自由。
註1:可參考高慧玲(2020):《誰無罪》的啟示——找尋臺灣的「羅森堡計畫」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124/459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