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2020年氣候變化與全球碳排放不平等報告

全球化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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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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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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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orld Inequality Lab
作者:盧卡斯·尚塞爾(Lucas Chancel) 
縮寫:蒂莫西·帕里克(
Timothée Parrique
原文發布日期:2022年1月26日
編譯:全球化監察

1990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首次發布報告。人類工業革命以來一半的碳排放量是那年之後產生的。

按目前全球碳排放率,全球升温攝氏1.5度預算將在六年內耗盡,升温攝氏2度預算將在18年內耗盡。若要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內,每人每年的碳預算為1.1噸二氧化碳,即比當前全球平均水平約低6倍。

人均收入與人均排放量之間存在密切聯繫,但這相關性並不完美:某些地區在限制與收入水平相關的排放方面比其他地區有效。

人口不是碳排放的主要原因。

計算碳排放量時,我們也應留意一個地區或國家的進出口。例如,歐洲的碳足跡(進口和出口排放量也包括於計算內)比其管轄範圍內的排放(不包括進口和出口的排放量)高23%。

地區內碳排放的不平等甚至大於地區間碳排放的不平等。

財富是碳排放的主要推動力。全球最富有的10%人口,人均年排放量為31.2噸,加起來佔世界總排放量近一半。相比之下,全球最貧窮的50%人口僅佔世界總排放量的12%。

以下圖片內彩色區域的大小與人口成正比,展現了碳排放不平等的程度,以及只有少數人享受高碳生活方式的事實。

自1990年以來,全球每年人均碳排放量增長了7%(總排放量增長了58%),但這個平均值掩蓋了貧富之間巨大的差異。

全球最富的10%人口應該為1990年以來45%的全球排放增長負責。

所謂奢侈排放,不限於來自遊艇、私人飛機和購買其他商品和服務的碳排放,也包括富人資產的排放。

1990年,碳排放不平等主要是富裕的高排放國家和貧窮的低排放國家之間的不平等。2019年,情況發生了變化:全球63%的碳排放不平等源於國家內部富裕和貧窮階層之間的差異。

在富裕國家,底層50%的人口已經低於2030年的人均排放目標(例如美國),或非常接近(如法國)。由此可見,所有的減排努力都應該由富裕階層來完成。

發展中國家的情況則不同。


碳排放不平等的存在意味著我們應該對不同人群應用不同的目標和工具。簡而言之:對於富人需去增長,對於窮人階層需推動綠色增長。

例如,對造成污染的企業持股者徵收急劇累進稅。對億萬富翁擁有的碳資產價值徵收10%的稅,則每年將產生1000億美元的收入,約為目前估計的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年度成本的1.5倍。

這些數字表明,全球生態危機並不是一個物種問題(這是「人類世」一詞所隱射的),而是財富集中使得積累成為惡化的主要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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