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24)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当医务人员不满足于阶层的固化,具有公平正义理论,可能会导向自觉地进行医疗改革;而患者对于贫穷之自觉反思和不能忍受,可能会发生暴力,所谓“杀尽天下贪官”,“伤害医护人员”,不一而足,类皆如此。很多人明哲保身,对医院一切不良后果视而不见,既不愿意扭转医院溃败的道德和价值观,也不愿意看清真相,紧守良知。加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权力缺乏制衡,上级监管部门(巡查组等)失职,既没有独立的舆论监督,更没有受害者权利的合法保障。有些人认为对武汉市第四医院领导班子的更换太过草率,太过于功利化和政治化,似乎有通过牺牲几个领导为现有管理机制保驾护航的嫌疑。对某些人的不公正处理,也揭示了医疗行业官场的一些极不正常的现象。将埋头苦干、大胆创新的某些领导命运与那些只会逢迎拍马的政治投机者对比,更加对这个任人唯亲的管理体制感到失望和不满。从这个意义上讲,某些人离开武汉市第四医院已经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管理制度最丑陋的一面,这一点恐怕是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院领导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以及保护伞所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通过巡视组对卫健委进行巡察,可能完成任务,也有可能完不成任务。如果巡视组因为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滥权弹劾到上层领导(保护伞)的宠臣身上,或者弹劾到某个原本就是秉承上层领导(保护伞)旨意干的事儿上了,很有可能就起不到对医疗行业的监管作用。无论是巡视组还是卫健委同属官僚阶层,都有权力和背景。时间一长,大家就都想明白了,与其把人看得死死的,大家一起无利可图,不如与人方便,大家利益均沾。到了这个时候,所谓的监察权,就变成了利益分配权。很多官员,从此沉沦,成了只知道升官、挣钱的行尸走肉。官员或者保护伞或者某些领导,如果没有滴滴这种严于律己、刮骨疗毒、自查自纠、自我下架的决心和勇气,仍然会在利益和所谓技术的名义下滥权,消灭医患肉体,磨灭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观,继续残害生命。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
书记:袁英红 院长:李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