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被迫妥協了
政府不用再理會民意,強行威迫市民進入政府場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範圍亦非常廣泛。小至郵局,大至身分證換領中心,前者如無保安在門口看守,靠市民自律。但如法院、身分證換領中心等,保安全天候在大門駐守,有時還有二人專門提你安心出行。「身分證」不更換又會怎樣?一般情況很少用上身分證,雖然法例須跟身,對於沒被截查過的人,其實身分證很少機會曝光,除非我要出境。即使,遲早我都要妥協。
我以為換身分證會令人被迫妥協,更早一步是考車牌筆試進場都必須用「安心出行」,我深信即使用盡一切方法,也難以有豁免權。到時要買部吉機,或是買部不能上網的手機呢? 記住數碼歧視不犯法,但不代表你有豁免權。
安裝「安心出行」就是妥協, 現在擺個街站至少犯599G,人數幾多都可犯非法集結,叫人拒絕「安心出行」 不知道會不會犯國安法。難以公開反對,如果基本法未死,可能還可保障個人言論的自由。
最後大家被迫安裝「安心出行」,慢慢變成健康碼,再到信用評級。
我們都在快要沸騰的水裡,燙死都是遲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