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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淵|For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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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事|斷定真假之前,先思考價值

張智淵|For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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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Unsplash


我認為,接受不確實的資訊在斷定真假之前,該先思考價值——尤其是八卦類資訊。

我覺得思考價值優先於斷定真假的原因有二。

一、資訊不確實,真假難斷

由於網路的便捷,現今資訊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內容雜,每秒重新整理網頁都能有各類形式的新資訊出現在螢幕上,由於資訊傳播容易,假資訊成為我們需要謹慎提防的議題,攸關政治立場的資訊真假尤其重要,因為政治決定社會前進方向,每個人都是當事人,彼此的決策相互影響,因此,政治相關的事實查核早已有有志人士大力倡導、踏實行動,然而除了政治議題外,社會事件(家暴、酒駕、霸凌、警察執法過當...)、娛樂圈八卦的資訊真假卻因為屬於私人事件,相較於公共事務重要程度低,且可能有隱私問題等原因,而缺少了判斷真假的機制,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是檢警機關,如果單從媒體報導的零碎、未經檢證的資訊判斷事實真假,會有很高的不確定性。

在不確定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對當事人做出任何苛責可能使無辜的當事人百口莫辯。當然,通常會能引起公憤傳播開來的新聞,普遍能看出明顯的加害者和被害者,加害者的過分(犯罪)行為通常也很明確,但媒體所報導的資訊為了追求快速、追求關注,往往在釐清所有真相之前就將資訊傳出,導致大部分的新聞雖然看得出加害者,但對其行為的描述可能錯誤的「罪加一等」,使得當事人在反駁不實指控時,無論是真是假皆會被稱作「狡辯」。犯錯確實需要受到懲罰及批評,但建立在錯誤資訊上的批評,即是不正當的。

二、非當事人,真假無關緊要

除了資訊不確實我們根本無從判斷真假之外,社會事件、娛樂圈八卦,我們大概不會是當事人,資訊細節完全不關我們的事,既然不關我們的事,彼此討論無法確認的細節就很沒意義,試想,就算我們知道王力宏到底和哪些人有往來,這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薪水不會變多、工時不會減少,頂多是追求八卦的本能受到滿足而已,此外全無好處。

即使想做沒意義的事情也可以,沒人說不行,而且人有接受、傳播八卦的天性,朋友之間八卦配飯聊沒什麼大問題,但如果八卦的場合換成是網路新聞的留言區,那就比較麻煩了。

我們對於資訊細節無從判斷真假,也就表示無從判斷八卦的人群中誰對誰錯,能不能判斷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彼此對事件的想法不同,是基於事實判斷不同,而這事實判斷出自於自己無從證明的揣測,這會使留言區演變成看似價值觀辯論會,實則是毫無意義的大亂鬥,從而模糊了對事件本身(價值層面、八卦層面)該有的關注。

取自Unsplash


思考價值:

面對八卦類資訊,確實能以「這是人家家務事,不用管那麼多」為由眼不見為淨,但家務事除了事實層面之外,其中涉及的價值議題則可以好好思考,藉此,不見得能明白當事者是怎樣的人,但可以明白自己是怎樣的人。

以前陣子宏極一時的新聞來說,王力宏和哪幾位對象有過往來、如何虧待家人、成長環境如何等等,完全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也無從判斷真相,縱使如此,我們還是能藉此討論相關的議題,形塑自己生活環境的價值觀,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更理想。

就王力宏事件而言,我認為至少有以下四個議題值得思考、討論:

  • 婚姻關係的財產分配

愛情是很浪漫的,茫茫人海中就你最特別;法律是很現實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伴侶的相處行為出自對對方的愛,婚姻法也有規定婚姻關係中的兩人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可是伴侶除了精神層面的往來,物質層面也有,愛情中談「什麼是你的、什麼是我的」很掃興,但這卻是需要清楚的問題,一方面是在婚姻關係中如果不小心逾越了對方底線,會導致對方覺得受剝奪;另一方面,縱使伴侶最初的承諾再浪漫,人的感情終究會變,法律也沒有規定彼此不能解除婚姻關係,如果想改變彼此的關係了,曾經互相幫助打拼下來的財產該如決定誰拿得多誰拿得少?

感情確實不容易量化,但感情可以表達與體會,在商討出彼此都同意的財產分配規劃前,好好對待彼此是個不傷感情也不傷腦筋的好方法。

  • 區分譴責受害者和合理倡導

社為事件的評論,並非全都是批評加害者,也有一類評論出於善意,提醒我們「只要怎麼做」就可以避免受到傷害,這樣的善意當然很好,但這樣的提醒可能將避免傷害的責任加諸受害者,忽視了加害者的責任,而且往往是建立在過於理想的情況下,有些評論更變成對於受害者的譴責,揣測受害者是故意的,「事情不單純」。

這類型的說法,一方面分散了對加害者錯誤行為的檢討,一方面成為了對受害者者的拷問,舉例而言,王力宏事件中有人檢討「不想過這樣的生活,自己可以早點說」、「忍這麼久,現在才一次爆料,肯定是為錢」。或許上述案例直覺上不容易發現有什麼問題,換個例子就比較明顯了,相較於王力宏事件,在性侵、性騷擾等犯罪事件中有更典型的譴責受害者言論。

A.不喜歡為什麼還一起出遊
B.自己要穿這樣,根本是引誘犯罪

A的問題在於誰知道朋友出遊會遭到傷害;B的問題一方面是將責任歸咎於特定穿著的受害者,忽視了人有合理自由打扮的權力,一方面是設定了穿著安全就不會受到侵害的既定前提,更毫無根據的斷定受害者有特殊意圖。

也許思考怎樣算是譴責受害者,會讓我們在想要提出善意建議時變得綁手綁腳的,但這是讓自己重新整理想法,避免造成受害者二次傷害的必要過程。

  • 墮胎之爭議

一提到墮胎,普遍都會聯想到許多負面印象,像是戕害生命、性生活糜爛、不珍惜身體...,這些負面印象導致墮胎像是個丟臉的選擇,無形間強化了「只要懷孕,就一定要生的觀念」,但是這些觀點真的合理嗎?

  1. 幾週的胚胎算是生命這可以交由醫學解答,假設算是生命,為何預設胚胎一定想誕生於世?在能力上、心裡上還沒做好準備、沒有意願的養育者,有辦法給予小孩良好扶養,快樂成長嗎?
  2. 性生活是否糜爛是生活習慣的問題,是否決定生下、養育小孩是生涯規劃問題,缺乏考量盲目的生下小孩,才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3. 墮胎對身體有何影響可以在術前諮詢專業醫療人員,謹慎評估,任何醫療手段對身體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能否接受是個人對於健康的選擇。

上述三個觀點不是既定前提不合理而且缺乏完善考量,就是混淆不同層面的問題,本末倒置。

胚胎是不是完整的生命不清楚,但女人是。懷孕的選擇權也許在射精的那一刻,但懷孕者對於生體的自主權在於懷孕的每一刻。

  • 藝人的作品與道德

藝人靠檯面上的才華、作品獲取受眾的支持,一旦私底下犯了大眾不能接受的錯(外遇、酒駕、家暴等)遭到起底,這時我們該「作品歸作品、私生活歸私生活」嗎?說得具體一點,王力宏的歌還可以聽嗎?

有人認為,犯了錯確實需要受到懲罰,但歌可以照聽,這個想法的原因也許單純出自於對其作品的喜好而不忍割捨;也許是覺得不用趕盡殺絕,懲罰交給法律,不需動用支持度私刑;也許是覺得從合法的平台繼續欣賞作品,是作為消費者正當的權益。

有人認為,要抵制,歌不能聽,論點也許是長期支持造假的良好人設,如今發現支持了假貨不可接受;也許是考量繼續支持其作品,其聲量、收益仍然不減,這會使得社會縱容犯罪。

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思考這個問題有助於釐清我們對於藝人的道德要求,就算影響不了藝人,多少也會影響自己對自己的道德要求。

總結

我認為,面對不確實的資訊,判斷真假之前,該先思考價值,原因是執著於無法求證的真相,不僅徒勞無功,甚至可能造成資訊混淆,造成當事人甚至是自己的困擾。

以上的討論主要聚焦在八卦類型的資訊,但「斷定真假之前,先思考價值」這個觀點,我認為也適用於其它很多時候。

上面提到的四個議題單純是我所注意到並且在意的事情而已,簡略的提出一些想法拋磚引玉,除了上述四個議題之外,仍有許多值得我們關注、討論的事情。

最後強調,這篇文章並不是主張不關自己的事就一概不用在意真假、不用表達意見,冷眼在一旁觀察有什麼思考練習題就好,因為有些時候會有受到傷害卻無處申訴的弱勢方將自身經歷透過網路向大眾求救,在這種時候善用我們的關注,便能形成一種監督、保護。

你不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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