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關係殺手
考慮一下你生活中的一種主要關係,在這種關係中,你愛某人,而他們也愛你。這可能是一種親密的伙伴關係,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或非常親密的友誼。如果你想確保愛一直存在,這裡有兩件事要避免。
關係殺手#1。
首先,你永遠不要指望因為有人愛你,就需要為你犧牲自己,把你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我們常常錯誤地認為,一個人受苦的程度是他們對我們愛的程度的見證。同樣,我們也錯誤地認為,如果有人把自己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他們就不愛我們。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如果我拒絕為你犧牲自己,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愛你。這只是意味著我清楚什麼對我有用,什麼對我沒用,我不會把自己的需求搞得一團糟。請不要把這當做是針對你的。我還是愛你的,但我當然不需要為了證明我對你的愛而受苦。況且,如果你懷疑的話,無論我吃多少苦,反正你有可能永遠不會相信我。明白這個道理:你的伴侶在你困難的時候玩得很開心,並不代表他們不愛你。每當事情不順心的時候,愛你的人不欠你任何痛苦。所以,當你的愛人和朋友出去玩,而你卻在努力工作或獨自在家做飯時,不要吃醋。沒有人需要只因為你的生活而把自己的生活擱置起來(甚至他們真的愛你!)。當然,你可以請求支持。這是完全合理的。但要求別人犧牲自己,忍受痛苦,擊敗你能認識愛-這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這是一個肯定的關係殺手。
關係殺手#2。
另一種致命殺傷關係的方式是試圖通過犧牲自己的需求來證明你對某人的愛,並因此而受苦。你看,只要你受苦,就沒有真正的愛可言。如果你是因為你想為某人做某事,因為你無條件地愛他們,你就不會受苦。但如果你出於義務和/或內疚而犧牲自己,那麼無條件的愛就沒有了,你很可能會期待一些回報。換句話說,你試圖通過為別人做一些事情來操縱別人愛你,然後他們必須回報你。可悲的是,你是在玩遊戲,以為可以控制別人的感情,買到別人的愛。當然,結果恰恰所以,立即停止這種情況,開始把自己和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找到你自己的真相並開始尊重它。明白當你的當然,當他們感到低落時,你可以支持他們。但你不必和他們一起受苦,否則你會因此而產生怨恨,從而殺死這段關係。
總而言之。
愛情應該是自由的-沒有牽掛,沒有痛苦,沒有恩惠交易,沒有義務感和罪惡感。
愛應該是獨立的-我愛你,我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你愛我,你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我們彼此相愛,我們還是尊重自己獨立的需求。
愛應該是選擇的-我想怎麼愛你,就怎麼愛你,而不是我覺得必須怎麼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