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解讀|魔法與科技的差異

見夢恆。夢的建築師|資訊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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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是人人渴望的幻想與技能,卻沒有人真的選擇理解其中的規則。


不管是巫師、道士、薩滿還是祭司等等,各種來自不同地區以及不同歷史的『魔法使用者』,他們的存在一直不被世人理解與接納,生活在科技世界的人們,總會選擇嘲笑這些魔法的持有者。


如果魔法存在,你想學會嗎?』是的,魔法存在,就像現今的科技一樣圍繞在所有人身邊,而且魔法與科技的差異不大,都來自於宇宙法則的其中一個禮物-顯化法則。


吸引力法則』曾經廣為人知,卻沒多少人知道這個法則就是魔法的展現,他是顯化法則的其中一個器官,簡潔卻無力,這就像叫你坐著不動想著讓一杯水來到你面前一樣,這個來自顯化法則的小法則,其實完整性很低,效能更低,原因是密度/維度差異(這個以後有機會解釋),簡單的說,吸引力法則的運用比顯化法則的維度低。


(因為顯化法則的解說充斥在網路中,我就不做原則講解了,重複性太高,跟主題也沒關係,以下解釋魔法與科技的差異。)


『魔法是把意識帶到物理,科技是把物理帶到系統。』


魔法』是將虛無行使結構化的動力展現,是物理展現/表演的前戲/前夕,代表著『(虛)無到有(形)』的顯化,這是意識凝聚後的創造結果-結構化,所有的元素都來自宇宙中散落一地的亂碼/代碼(現代科學所稱的暗物質),他們就像剛出生的嬰兒,需要人們教育(使用與組合)。


科技』是將不同的結構組件(魔法的產物)組合成混合系統的動力展現,是物理與物理系統化的結果-系統化,代表著『有(形)跟有(形)混合』的顯化,這是利用身邊已經形成的『可以觸摸的物件』相互交疊且有意圖的創造結果,他們是有系統的孩子,可以使用也可以協助創造新系統。


所以魔法跟科技才能同時擁有名詞詞性與動詞詞性,這兩個系統都是以『顯化』為核心來行使意圖/願望/祈願,是結果也是過程。


『我因我的存在而存在,也因你的消失而消失』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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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夢恆。夢的建築師|資訊的載體我是冬里 Donrliy-智眼 職稱﹔時空編織者暨宇宙建造者之一 所有的存在都只是意識資訊的聚集呈現 我的存在是資訊的載體 負責創造遊樂園來讓人使用 而我則是觀察遊玩的人如何使用設施 『當你看不到自己時,你將不會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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