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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情緒勒索:一次教訓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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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法,比暴力還可怕,因為他們慣常用推卸自己的責任、加強別人的義務、把問題移轉到別人身上去的方式,讓自己好過一些。 —— 呂秋遠

要明白自己是創業者已經跟過去的身分不同

無啻於一個大耳光,打在我臉上。這是一次需要記取的教訓。我已經不是受雇者,而是要為自己、為一家公司的成敗負全責。以前我總是用積極樂觀的角度看待這個世界,總認為"我看青山多嫵媚,青山看我亦如是"。也因為前陣子的順利,就將早該完成的業務SOP,尤其是合約擬定,置於腦後。或許,我從沒嚴肅地、認真地看待我的身分以及創業這件事。創業這條路九死一生,危險至極,甚至連那一生的機會在哪,都如同飄在渺渺高空,只有用心體會加上上天眷顧才能抓住,哪能這麼怠忽。

當我再次面對情緒勒索形成的恐怖制約,心灰意冷之餘,也再次體認到,工作合約跟法律顧問是創業時絕對需要擺在優先完成的事項。合約類型和內容以及相關法律,更是身為一個創業者需要了解的。

要將一家公司推上正軌並且能往永續經營的方面前進,除了需要熱忱、專業以及核心競爭力,更重要的是,要有防禦的措施跟回擊的武器。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小時候長輩的諄諄教誨,在面對形形色色的人事物時,更要時刻提醒自己,並且也要能有攻擊的武器。期待所接觸的客戶跟合作對象都是厚德正直之人,不切實際。這是我身為一家公司的老闆,需要具備的認知,而且要為公司,自己,以及員工打造起來壁壘。讓公司營運能夠在風險最低的情況下進行運作。

沒有人有權利對我情緒勒索,除非自己一直接受

要我定義這事件,就是一個很值得的教訓。對方三番五請,態度十分友好,希望我能協助分析臨床研究大數據資料,讓她的研究可以順利進行。一開始我是不想接案的,因為我知道這種案子曠日廢時,很大機率會把我的時間跟精力陷在裡面。匯東華初創,百廢待興,這也是衝動創業的情況下需要面對的問題。雖然很需要顧客以及收入,不過不能因此荒廢公司本身的發展。有些錢,賺了比不賺更麻煩,可以實現短期獲利,但對現下狀況的長遠發展並無好處。

禁不起一再拜託,也基於過去醫院合作過的情誼,最終還是同意協助。不過先明確告知,依她能提供的預算及申請方式,無法養活我跟匯東華。且本案是後面才進來的,之前已經有其他案子跟既定規劃,每周僅能周一、二工作天提供執行本案。她同意,我們有共識才執行。

人言不可盡信,就算對方是高社經地位的醫師、就算當初怎麼講怎麼好,都應該要白紙黑字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執行內容、經費及付款方式明訂為合約。這是保護雙方,也讓案子執行順利的最佳作法。不要靠口頭、靠line,都是可以說改就改。我有自己的公事要處理,沒法一昧配合對方需求進行調整。得到的回覆常是要我小心自己的招牌跟信譽。用公司的招牌脅迫我,讓我按照她的要求做事,一次兩次我吞了,因為擔心公司會因此被抹黑。直到最近,認知到我不偷不搶,盡力配合,卻要被恐嚇小心公司的招牌。被對方用不甚尊重的言語攻擊,只為了沒能滿足對方前後不一的想法跟持續加入的其他要求,以及在她要的時間內完成。

我知道自己讓自己陷入很可笑並且非常危險的情境。這次我沒法處理,以後食髓知味,只會變本加厲,而且,只要有人用同樣的方式威脅我,能到我就只能血淚往肚裡吞?!那我公司也不用開了,關起來還比較省心。

我不再接受這種無理的要求。

情緒勒索者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自己在意

對方的情緒勒索形成恐懼制約之所以有用,就是因為我在意。在意公司的業務拓展、在意公司的名聲、在意彼此間的情誼。所以才只能一再默默承受。可是這是可以透過自己的堅定跳脫出來的負向迴圈。

為什麼要在意呢?她是我的誰嗎?我有作什麼對不起她的事嗎?沒有。要繼續這樣下去嗎?當然不要。怎麼處理呢?公事公辦,尋求律師諮詢,透過制定正式合約,完成一家公司營業時,本來應該要處理好的事。對方老跟我說她講的都是善意的提醒,都是為我好。原來就是這樣為我好的?那很歡迎繼續合作,就按照正是流程,簽約吧。

公事公辦,簽訂合約,降低彼此的誤解與摩擦,讓事情可以圓滿達成,情誼與信任,自然會逐漸搭建起來

當我客觀的評估這件事,對方跟我沒正式合約,沒跟我談完成案子的預算,沒跟我談怎麼支付費用,所以現在我只是在好意施惠,幫忙而已。一月份開始,我的公司一毛錢都沒拿到,但還是持續幫忙。即使我心裡已經覺得不對勁。當她再度情緒勒索跟言語攻擊,嘗試讓我完成她要的結果,我拒絕了。沒談任何權力跟義務,卻要我一直做下去,不作還會被脅迫跟攻擊,這是什麼道理呢。我跟對方直接說,說沒法再繼續,到此為止。對方當然無法接受,再次說不守信用,沒按造時間完成云云。我只是笑笑,因為我們兩個之間根本什麼正式合約都沒有,卻要我一直作到對方滿意為止。因此,我就按照公司接案程序,提出要依據案主的需求,白紙黑字擬定合約,包括合約內容、權利義務、執行預算以及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約後,當然非常歡迎合作的。這樣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也能保證雙方的權力,降低誤解跟摩擦,讓事情可以圓滿完成。

我去找了律師,回歸專業。黃律師覺得我處理的方式很正確,也跟我上了一門關於契約的課程。我才了解原來契約類型跟內容還有面對案主一再修改時的處理方式,和在法律上的效力。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洽巧對方回覆訊息,她跳過簽訂合約的議題,明顯不想談,一再說我不守信用云云。還是使用情緒勒索跟人身攻擊大法。當下我是覺得奇怪的,如果她覺得我不守信用,沒按造進度完成她要的結果,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對她不是非常有利嗎?我違約,公司賠錢或是要完成或是可以打官司,對她才有最大保障的。可是她就是避而不談。在律師指導下我堅定地回了她訊息。

提出簽訂正式合約,代表我很有誠意想完成這件案子,只是要求在雙方權利義務對等下完成。沒有人可以隨意把自己權利最大化,卻將風險推給另一方,並且指使謾罵。為我好?善意的提醒?如果是,就坐下來協商簽約。匯東華很歡迎。

了解情緒勒索者的手段與想法,不要喪失信心

這種事,在我的職涯中不是第一次遇到。之前某個任職醫院的醫師主任也是這種類型,所以這次我才能很快進行處理。第一次遇到時,我默默忍受將近2年,對人格跟自尊差點形成毀滅性打擊。因為這種情緒勒索是因為我們重視與對方的關係跟他人的評價,所以勒索者就能藉由貶低我的能力,明指或暗示能力沒法達標、一文不值等等,加上自己擔心職場關係的破壞,而一直忍受、並且苛責自己為什麼不夠好。當我讓步一次,他達到目的一次,試探下知道我在意,這種手段有用,接下來就是索求無度,把他應當承擔的責任推卸到我身上。這是種職場霸凌,對一個人的踐踏。

這樣的人充滿了光環,會為自己的動機加上神聖的力量,都是他對,別人都錯,不可以質疑他;或者直接攻擊對方缺乏愛人的能力,覺得自己很完美,不能忍受別人給他任何挫折。最後就是導致我們嚴重的懷疑自己,到底做錯什麼,因此而順從這個人的意見,這就是「情緒勒索」。—— 呂秋遠

會執行這種手段的,基本上,內心存在深深的自卑跟缺乏安全感。了解後,回首再看,一定要呼籲,不要在意關係的破壞,不要一直否定自己,是對方的問題。這種關係,這種人,不用想要跟他們為友,不需要的。就像有些人說的,關係也要斷捨離。離開一段不良的關係,我們才能變得更好。記得要"硬"起來,勇於說"不"。

怎麼應對這種人呢?
誰叫你應對了!你應該要含著眼淚帶著微笑、客氣的請他們去看心理諮商師或是心理醫師,因為他們生病了。如果跟他們吵架或回應,只會讓你跟他們一起生病,因為情緒勒索是永無止盡的,你應該讓自己清爽一點,遠離污染源,在他們同意治療之前,封鎖簡訊、不要見面、斷絕聯絡。
簡單來說,當他們想擄人勒贖時,你就讓他們撕票,這是最簡單直接的處理方式。而且,其實他們根本不敢撕票,因為全世界只有你不斷的滿足他的需求。
太無情了?你果然被綁票了。請不要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他們對你好一次,會虐待你一百次的。—— 呂秋遠

自已要學的很多,不要害怕學習新的東西,突破自我設限要視為常態

溝通、協商、談錢,法律相關知識都是必要了解的。就如同之前所言,我不能期待每個來找我的都是正直善良,具備良好人品。就算是,也該藉由既定的SOP讓雙方進行充分的溝通,能達成共識跟約定。現在公司的一磚一瓦的搭建和執行方向都要我來決定,成敗自負,我不應當再把創業這件事當作打遊戲破關來看待。要具備扛起一家公司成敗的心臟跟肩膀。抱持謙遜的心,多聽多請教,對自己跟匯東華的責任,該學就學,該面對就面對,該處理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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