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097《史記》卷四〈周本紀〉37:誰管君王有沒有瑕疵,動手的人就是不對?!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簡王夷立。簡王十三年,晉殺其君厲公,迎子周於周,立為悼公。
十四年,簡王崩,子靈王泄心立。靈王二十四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二十七年,靈王崩,子景王貴立。景王十八年,后太子聖而蚤卒。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爭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子朝攻殺猛。猛為悼王。晉人攻子朝而立丐,是為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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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定王在位二十一年逝世,由他的兒子周簡王「夷」登位。
周簡王在位第十三年,晉國人殺了他們的國君晉厲公之後,從周王朝的國都迎回「公子周」,擁立他即位,他就是晉悼公(晉殺其君厲公,迎子周於周,立為悼公)。
關於晉厲公遭到大臣殺死一事,就等到之後〈晉世家〉時再來詳述,但在這裡也可以看到不僅是周王室內部問題不斷,各封國似乎也是一樣,這種「臣弒君」、「下犯上」的事件不斷發生,想必此時的人們都可以明顯感受到亂世來臨吧!
另外,晉國早在之前的「驪姬之亂」後就規定,國君繼位後,其餘諸子就送往各國,既可避免干涉朝政,也可以避免雞蛋放在同個籃子的弊病。這也就是為什麼晉厲公被殺,得去周王朝迎接回公子的緣故。
言歸正傳,周簡王在位十四年後逝世,由兒子周靈王「泄心」繼位。
周靈王在位第二十四年,齊國的崔杼殺了他們的君王莊公(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關於「崔杼弒其君」的故事,一樣等到〈齊世家〉時再來解說。但看到了崔杼就會讓人想起了文天祥在〈正氣歌〉中的那句「在齊太史簡」的故事。雖說崔杼弒君是不對的,然而這位齊莊公的好色卻是引起崔杼弒君的關鍵。然而,無論是齊國太史,或是編寫《春秋》的孔子,乃至於司馬遷,大夥似乎更在意的是「以下犯上」的不是。相較之下,無論是剛剛提到的晉厲公,或是這裡提到的齊莊公,他們個人品德上的瑕疵,進而導致大臣忍無可忍下動手囚禁甚至殺害國君,似乎反倒是比較少人在意這點。
正對這點有些納悶之際,突然想起了女兒跟兒子吵架的時候,即使是身為弟弟的兒子先動手,但只要身為姊姊的女兒選擇還手,最後被罵最慘的好像都是姊姊,因為我們總認為姊姊應該要讓著弟弟。當想起了這點,才突然有點理解:為何明明是君王腐敗,導致大臣忍無可忍下起來反抗,甚至殺了國君,但最終史官卻只寫下「臣弒其君」,而沒有提及君王的個人瑕疵了?
言歸正傳,周靈王在位二十七年逝世,由他的兒子周景王「貴」立。
周景王在位第十八年,王后所生的太子精明通達卻過早去世(后太子聖而蚤卒)。
周景王在位第二十年,景王因為喜愛「王子朝」,因此想立他為太子(景王愛子朝,欲立之)。然而還沒決定之際,周景王就逝世(會崩),這時,王子丐的黨徒和王子朝爭奪王位(子丐之黨與爭立),朝臣擁立長子王子猛為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但王子朝卻攻殺了王子猛。這位「王子猛」就是周悼王。晉國人攻打王子朝扶立王子丐為天子,這就是周敬王。
在這裡,周王室的鬧劇又再度出現。由於人物有點錯亂,所以用自己的話在解釋一遍:
周景王的嫡長子因為早逝,所以只能由下一位嫡子「王子猛」來繼承王位。但周景王卻特別偏愛「王子朝」,由此可以推測王子朝應該是因為母親的緣故,才備受寵愛。換言之,王子朝應該只是個庶子。
然而,周景王還沒改立太子就去世的情況下,理當由嫡子「王子猛」繼位才對。這位王子猛應該也曾即位,因為他有諡號,也就是周悼王。不過,這位周悼王還沒坐穩王位,就被那位同父異母的弟弟王子朝殺害。這時,另一位具有繼承王位資格的嫡子「王子丐」,就起來跟庶子「王子朝」爭奪王位。最終,又是霸主國晉國的出手相助下,最終由王子丐當上周天子,他就是「周敬王」。
看來,雖然周王朝有所謂的「嫡長子繼承制」,但從周幽王開始,不少周天子都想改立自己喜歡的寵妃所生的小孩為太子。換言之,即使有「嫡長子繼承制」,但天子仍可以透過改立他人為王后,讓自己喜歡的小孩瞬間變成嫡子。也就是說,周王朝即使制定了很多規則,但仍舊無法完全約束住人。在沒有一個高於人的法則出現前,這種亂象將不斷上演,。 以上,就是這幾段史料給我的一些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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