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題無解?債權人維權門路——懸賞公告
提及懸賞公告,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尋找失蹤人口或尋回失竊物品。但實際上,懸賞公告在債權人維權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近期,中國趨勢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趨勢」)旗下的內地公司(簡稱「B公司」)面臨債權人索償難題:已取得執行依據,卻在多次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債務人)財產的過程中,由法院認定「經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並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在研究執行難題期間,B公司了解到一項維權門路——執行懸賞公告。當申請執行人(/債權人)遇到「執行僵局」時,可通過向法院提交申請,請求發佈執行懸賞公告。法院批准後,將公開發佈懸賞信息,徵集知情人士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若財產線索取得了執行成果,申請執行人將根據懸賞承諾向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士支付相應的獎勵。B公司關註到,目前有不少法院均在開展、推廣此項工作,且有所成效:案外人提供有效財產線索、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
發佈執行懸賞公告,一方面,可以發動社會公眾的力量,尋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執行懸賞公告中含有被執行人的基本信息,如被執行人姓名、被執行人相片等;這有助於提高公眾的識別率,拓寬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查詢路徑;另一方面,可以對被執行人施加心理壓力,迫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執行懸賞公告會於法院媒體平台發佈,也可於被執行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張貼;這樣的公開曝光會對被執行人造成一定社會壓力,進而促使其考慮到自身聲譽和社會形象,主動與申請執行人溝通解決債務問題。基於此,中國趨勢旗下的B公司已就其遇到的執行難題,採取了向法院提出執行懸賞公告申請的維權措施。中國趨勢現將申請的相關要求分享給大家,希望每一位遇到「老賴」的債權人都能開啟「執行加速鍵」。
目前關於執行懸賞公告申請的法律依據主要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執行財產規定》」)第二十一條。根據該條,對於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申請執行人可向法院提交書面的執行懸賞公告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1、懸賞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2、有關人員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使該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時,自願支付懸賞金的承諾;3、懸賞公告的發佈方式;4、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關於第3點「懸賞公告的發佈形式」,《執行財產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除全國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平臺、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體平臺,執行法院公告欄或被執行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外,申請人可在資源承擔發佈費用的情形下,申請於其他媒體平台發佈執行懸賞公告。關於第4點「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可以參考當地法院的指引規范。比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實行懸賞執行的意見(試行)》第八條第(一)項列舉了被執行人基本情況的信息: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被執行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包括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住所地;第(二)項列舉了執行案件基本情況的信息:執行案件案號,申請執行標的額,未履行標的額或應履行的行為等內容。
執行懸賞公告制度,是司法透明化與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一步,不僅能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司法執行,也有助於淨化社會信用環境,維護社會穩定。因此,中國趨勢認為,對於債權人而言,該制度是破解執行難題的維權門路,債權人可以積極嘗試並推動該制度。中國趨勢亦相信,該制度對於社會而言,是全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維護公平正義「最後一公裡」的有效路徑,法院應當切實保障並落實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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