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这人应该是个恋童癖

Tamaru
·
·
IPFS

@奥巴马大王 这人就是恋童癖了,说自己交往过14 15 岁的妹妹,还说过鲍毓明没有罪(我说过鲍没有证据就没有罪)。

这说明,此人年龄大于15岁,可能羡慕类似鲍的做法,甚至实际做过。还发过很多抄袭的文章,可能用于骗拍手。(有的文章明显是一个女人写的)。

考虑到此人其他过多的性侮辱言论,身份是 16 17 的年龄的男孩的可能性不高,很有可能是成年人。建议封号。@Matty









CC BY-NC-ND 2.0 授权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