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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宝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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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正在自我阉割?

善宝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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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台湾的社交网站Dcard上潜水,想观察一下台湾的年轻人在关注哪些议题。不出所料,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永远是热点话题。

 

该话题下概有三种派别:一种支持台湾回归大陆,另一种则倾向于保持独立,还有一种,已经拿了其他国家的绿卡,从旁观者的角度给出建议。

 

不得不承认,相较于大陆,台湾年轻人的政治意识更为强烈。他们能够从政治、经济、社会自由度等多个角度来阐述看法,虽然其中不乏情绪之语,嘲讽之言,但总体来说还算有理有据。

 

但由于双方的信息并不畅通,多数观点其实是以他者的想象来臆断大陆的形象。譬如有人认为大陆的企业,都是官商私通,经年的努力,只需要一纸政令就烟消云散。仿佛大陆还活在集权社会一般。

 

实际上,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更多地呈现出一种交织而错综复杂的状态。官与商,本身就是经济运行的两股重要力量,官对商既有扶持,也有管制;商于官既有促进,也有风险。而不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都会出现官商逾矩的现象,不惟独大陆。

 

台湾就没有官商私通吗?所谓民主,为何在政治上更多呈现一种乱象呢?倘若官把精力放置在彼此的内斗中,不事管理,民把精力放置在对官的讨伐中,不事生产?岂不是根本角色的错位?

 

真要就这个问题深究下去,恐怕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

 

政治的问题就此打住,本篇文章中想谈的是网站上讨论的另一个话题:言论自由。

 

大陆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场域吗?我的主观经验是:不是。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一生下来是完全的自由人,可当其被裹挟到社会中来,享有社会的资源后,便与社会订立了种种契约。人以让渡部分自由的代价,换取了社会提供的安全和便利。

 

言论自由也是如此,不得诽谤他人,不得陷构他人,不得侮辱、辱骂他人。我们让渡出了自己的辱骂权、诽谤权和侮辱权。

 

而这些让渡出的权利,汇集到一起,便成了权力,为契约的执行者所掌握。理想的状态下,执行者只能按照契约规定的内容执行契约,但在现实中,执行者常常将权力泛化成更大范围的权利集合。

 

于是,不得诽谤他人变成了不得议论某些特定事物,不得侮辱他人变成了必须崇敬某些特定事物。

 

由于这些禁止,世人的处世之道变成了明哲保身,变成了三个字的“说不得”。

 

在Discard关于大陆言论自由的讨论中,有一个博主说:他在大陆上过学,身边的很多中国朋友,从来没有意思到自己的言论受到限制,他们看到新闻里有人被强拆,不会互相讨论,觉得是理所当然,甚至会称那些不肯搬迁的人为钉子户,抱怨他们浪费公共资源。

 

这则言论自然有偏颇之处,大陆的很多年轻人也同样厌恶暴力执法,同样对他人抱有同情。但言论中“理所当然”这四个字却明晃晃地刺激到我。

 

我们为什么会觉得理所当然?我们觉得什么理所当然?

 

我们常常下意识地对现行的体制、现存的现象觉得理所当然,觉得事物运转的本来面貌就是那样。所谓存在即合理,不加批判地去吸收。这些都可以理解,人的天性是依存熟悉路径,而逆向批判是需要训练的。

 

可是还有一种理所当然,是基于利益与威胁之后的调和产物。

 

就如同言论自由中,禁止议论某些事情,一开始我们说,为什么,要反叛,可是被狠狠教训一顿,被杀鸡儆猴,害怕了,不敢了,于是自我催眠,用一万零一条理由说服自己。

 

下一次类似事情再发生时,我们会不自觉地忽略掉它,脑袋里将它合理化。就像《赤朽叶家的传说》里的毛球一样,明明可以看见,却到死都对她的妹妹装作视而不见。

 

在所有的话语脱口以前,我们会对其在脑海中自我审查一遍,确定这不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当然,审时度势是人的天性,人正是因为懂得趋利避害才生存下来。但小的事情可以如此,大事也如此的话(譬如有关自我的信仰和行事底线),那自古至今而传承下来的忠义勇智信就全然无用武之地。

 

如果一件事情违背了自己的操守,却害怕被惩罚而不敢发声,这就不是自由,自由是能做某事却不做的权利,而能做某事已包含了做某事的勇气。

 

倘若勇气丧失,就意味着自由的丧失。而言论是心灵的外在体验,语言被封禁,就意味着整个人的自我幽禁,把一个原先光明磊落的人,变成了一个在洞穴中观看阴影的奴隶。

 

而一开始我们向往的,是提三尺剑,扫不平事;以少年意气,浇心头块垒。如果我们丧失了勇气,除了成为懦夫,还能成为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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