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巴利騎士日
德拉.巴利(François-Jean Lefebvre de la Barre,亦被稱為巴利騎士)是一位1745年出生的法國貴族,20歲時因瀆神罪名而被折磨處死,其後成為宗教不包容下受害者的象徵之一。
1765年8月9日,在法國阿布維爾(Abbeville)的一座橋上,一個木製十字架被發現受到破壞。當時天主教是法國的國教,也是絕大多數法國人的宗教,尤其在阿布維爾這個虔誠的城鎮,因此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震驚和憤怒。當地主教煽動著教徒的憤怒,並要求教徒向法院盡量揭露所有他們所知的情況,違者可被逐出教會。由於事件發生時並無目擊證人,因此沒有人揭露任何真正關於十字架被破壞的事,但有一位法官Belleval曾與年輕的巴利爭吵過,他其後收集了一些「證據」,羅織罪名以證明事件與巴利及一班朋友有關。
除此之外,還有包括巴利在內的三個年輕人,在聖體巡行時沒有脫下帽子致敬,此事常被引用為控罪的主要依據,還有許多其他被指是褻瀆的指控,包括在另一個十字架上排便、高唱瀆神歌曲和向聖像吐痰。受牽連的包括法官Belleval的兒子和前市長的兒子,但最後只有同是外來孤兒的巴利和莫斯奈(Moisnel)被拘留。
在審訊期間,巴利的臥室被搜查,在他書架上除了發現幾本色情小說外,還發現了禁書--伏爾泰著的《哲學詞典》,這為怪責哲學對年輕人有不良影響提供了藉口。到了1766年2月,巴利被判處死刑,莫斯奈因未成年而只罰款了事,而巴利則須繼續受酷刑迫供,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同黨」。判詞中並沒有提及木字架被毀的問題,只有巴利其他褻瀆神明的「罪行」。
4個多月後,到了行刑的日子,1766年7月1日,巴利進行公開謝罪(amende honorable),頸纏粗繩、手持臘燭跪在教堂門前,向上帝、國家及國王謝罪,然後舌頭被鐵鉗夾住拔出,以懲罰他唱過瀆神歌曲和說出對上帝不敬的說話。經過一番折磨後,劊子手揮刀斬去其首級,巴利終於可脫離漫長的痛苦和野蠻的世界。他的屍體與他的《哲學詞典》,一起被丟進柴火中燒成灰燼。
其後,伏爾泰把事件以文字宣揚,作為批評天主教會的力證,並指這個判決是法國永恆的恥辱。伏爾泰嘗試運用影響力為巴利平反,然而卻未能成功。1769年,伏爾泰以巴利騎士的事件作為藍本,在《哲學詞典》中新增一項條目〈折磨〉。巴利成為法國最後一位因褻瀆神明罪而被處死的人,事件並成為18世紀法國推動非宗教化歷程的重要事件之一。直至1794年法國大革命期間,巴利終於在法國國會上恢復名譽。
後人以巴利騎士的死忌作為紀念日,銘記自由思想者在歷史上付出過的犧牲和無數寶貴生命,以及至今仍有部分國家因宗教信念而被折磨和殺害的人。
資料來源
Secular Seasons, Chevalier de la Barre Day: http://secularseasons.org/july/barre_day.html
Wikipedia, François-Jean de la Barr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ançois-Jean_de_la_Barre
E. William Monter 1999,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Judging the French Reformation: Heresy Trials by Sixteenth-century Parlements
NotBridgetJones 2001, everything2, Chevalier de la Barre: http://everything2.com/index.pl?node_id=1184120
Voltaire Foundation 2016, Attention: livre dangereux: https://voltairefoundation.wordpress.com/2016/09/30/attention-livre-dangereux/
L'Encyclopedie Picardie, Chevalier de la Barre: http://www.encyclopedie.picardie.fr/Chevalier-de-la-Bar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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