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83:批判極左思潮
現在時興短文,網上若有長文,會警告「長文慎入」,但在40多年前,《七十年代》就靠長文吸引讀者,文章越長那一期銷量越高。因為太多人對雲譎波詭的政局不理解,要找答案了。長文提供的是不為人知或至少人們沒有長期跟進的背景資料,對局勢突變的原因及前景作解釋。這是電台、電視、報紙都不大能夠滿足的需求,唯雜誌可以做到。
踏入1977年,人們關注在粉碎四人幫後,中共高層人事有何變化,尤其是1976年被毛江打倒的鄧小平會不會復出。《七十年代》1977年三月號刊登了兩三萬字的「鄧小平的政海浮沉」,講述鄧小平在中共高層的三上三下,他在文革中期復出工作、替代患病的周恩來執掌國務的政績,以及他被文革派攻擊的「三株毒草」「奇談怪論」到底是怎麼回事,他有沒有機會復出、何時復出等等。文章發表四個多月後的7月底,中共召開三中全會,宣告鄧小平復出。我那時從內部文件中看到這篇文章在中共內部的「參考資料」獲轉載。很可能是中共的「回朝派」利用我們的文章,在大陸幹部中為鄧小平復出製造輿論,因為一年前各級幹部還廣泛開展「批鄧」學習,現在忽又大轉彎,恐難適應。這是另一種「外轉內處理」。
那時胡耀邦擔任組織部長,他全面「解放」被打倒的老幹部。整年都是各級老幹部「回朝」和文革新幹部被整肅,天天都有人事變動的消息。與此同時,被文革極左思想浸淫的社會意識也必須從原有觀念跳出來,若仍然將所有毛澤東的話當「聖經」,許多政策就轉不過彎。
《七十年代》在1977年專注於中共上層人事變動,和回朝派與文革派的權爭。我們也注意到在香港和海外,受極左思想熏陶多年的左派,思想觀念仍然轉不過來。我在1977年五月號,以余從哲筆名寫了一篇「四人幫事件後的反省」,對文革時期許多認為不可動搖的觀念提出質疑。比如「緊跟黨中央」,「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毛語錄是絕對真理並動輒以語錄壓人。文章特別提到,「人民畫報」把毛澤東追悼大會上的照片加以塗改,使四人幫在照片中消失,照片顯得虛假和可笑,認為這不是正確對待事實、對待歷史的態度。當時據聞在香港左派工會和學校,對這篇文章頗有抵觸。
1978年齊辛的評論集中批判極左思潮。那一年寫的每篇近兩萬字的文章,有「打破毛澤東永不會錯的神話」,分三期刊登的「中共左傾思潮探索」,都在香港和外國引起討論。中國報壇元老徐鑄成在1980年告訴我,那時在大陸,這些文章也被內部轉登,並扭轉許多人的極左思想。
現在的人恐怕不容易了解那時候左派人士的意識形態。這裡摘要刊登一份幾年前在中國網頁轉刊的1968年文革期間的離婚判決書,或可幫助今天的人們了解當年左派是怎麼想事情的。
最高指示
要鬥私,批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68)高民監字第177號
申訴人:史德宏,男,38歲,京西XXX幹部。 被申訴人:潘秀蘭,女,35歲,中共湖北省XX地委幹部。
案由:史德宏和潘秀蘭於1952年自主結婚。近幾年來,潘秀蘭的思想起了變化,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一度佔了上風。1964年潘秀蘭以沒有感情為理由,要求與史德宏離婚。1965年6月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史德宏不服上訴。1967年11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史德宏向本院申訴。
本院認為:潘秀蘭指「沒有感情」,完全是由於她資產階級思想發展的結果。 這是社會主義婚姻家庭中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兩個階級在意識形態方面的激烈鬥爭。對資產階級思想必須從各方面進行批判和抵制,決不能讓它自由氾濫,決不能讓它破壞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只要潘秀蘭以「鬥私、批修」為綱,用偉大的毛澤東思想批判和克服自己在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和行為,雙方的婚姻家庭關係是完全能夠改善和鞏固下去的。
北京市兩法院批准離婚的判決書,回避了兩種思想的階級鬥爭,是中國赫魯雪夫的資產階級「唯感情論」的產物。這兩個判決書都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本院判決如下:一、撤銷兩個判決書。 二、不准潘秀蘭和史德宏離婚。
1968年6月28日
大陸網民以「太逗了」(太惹笑)來形容。不要覺得可笑,因為歷史是會重複的。當政治干預了司法,到了極致,就會有這樣的法院和這樣的裁決。「人民畫報」在照片上塗掉四人幫也不好笑,去年美國左派不是連《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傑佛遜和國父華盛頓的雕像都要拆除嗎?
(原文發佈於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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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是否一定好?
- 台灣問題的啟蒙
- 推動台灣民主的特殊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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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締造中國的今天
- 極不平凡的一年
- 批判極左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