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字]【憲法法庭片段】為歷史負責,國會改革應向前邁進|憲法法庭總結陳述

John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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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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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在憲法法庭總結陳述中,強調民主深化需強化監督制衡。他回憶2012年參與國會改革的經歷,提出《請對國會說實話》的政策小冊子及《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的修正條文,指出國會調查權限不完備的問題。遺憾的是,2012年所描述的國會問題在2024年仍未解決。他批評民主進步黨背棄當初的承諾,執政過半席次卻不願推動,呼籲支持國會改革法案,為台灣民主深化創造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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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片段】為歷史負責,國會改革應向前邁進|憲法法庭總結陳述黃國昌

黃國昌

謝謝各位大法官,這麼長的一段審理而密集的期間,大家都非常的辛苦。

我相信,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當中,如何讓台灣的民主持續的深化,是所有台灣人大家共同的心願。在民主深化的過程當中,我們不能只談權力分立,但卻不談,監督制衡。

我本來是一位民事訴訟法的學者,國會的法制離我似乎非常的遙遠,我從 2012 年,為什麼會開始接觸這個主題?我接受了台灣智庫的邀請,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我想,十年前所講的話,放到今天來講,依然適用,而且不會有,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問題。

當初,我們發表了《請對國會說實話》的政策小冊子,這個冊子目前在國家圖書館還有。發表了這個《請對國會說實話》的政策說帖的同時,我們也擬據了《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相關的修正條文它而這個修正條文,他希望,能夠做到的事情就是,因為國會調查權限而不完備,是我國現行國會法制的一大缺失。現行的立法院職權行事法所設置的,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質詢,文件調閱的處理,以及委員會、公聽會的舉行等,攸關於國會調查權權限的規定。但多年來的制度運作經驗顯示,這些規定聊備一格、不痛不癢,根本沒有辦法滿足國會行使職權的執行需求。

這個是,在十年前,對於我們國會目前所擁有權限的描述。令人遺憾的是,在 2012 年,我們這個國會改革小組,所寫下的這段話,在 2024 年,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之前,一模一樣。

為什麼?在 2016 年以前,因為是在野黨席次不夠,所以無法推動。等到 2016 年以後,變成了執政黨,席次夠了,但卻不想推動。

這一次的國會改革法案,為台灣真正的民主深化,創造了一個機會。

敬請鈞庭,能夠支持這一次的國會改革法案,謝謝。


CC BY-NC-N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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