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筆記:《分手的決心》

主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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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部(也是第一部)朴贊郁是《原罪犯》,把我嚇得半死,再也提不起勇氣補上其他作品,正巧碰上《分》上映,看介紹並不是像《原》一樣降san的劇情,就鼓起勇氣進戲院了,不看還好,一看下去隔沒幾天就二刷。

《分手的決心》於我而言是這陣子院線片少有的大型感官刺激,難以忍受只看一次,就決定二刷多看一些細節,果然沒有讓我失望。


1.「愛」的比較級與指向性

海俊的大衣哪一個暗袋裝著護唇膏,瑞萊一摸就知道;反而妻子找一張濕紙巾找半天。

跟堅時主角兩人開車打方向燈總是同一個方向,不只是表達海俊很會跟監,更是在暗示兩人互相喜歡。於是在梨浦時,海俊開著車遍尋不著瑞萊,這一段兩人開車鏡頭的混剪再次出現,但是這一次兩人的方向燈總是反向,正是在暗示兩人心意錯過。


2.閃爍

海俊的眼睛因為某種原因容易視線模糊(或是乾澀?),看得出來他對閃爍的光或是強光相當敏感,片中多次給予他滴眼藥水的鏡頭空間(奇都秀死亡現場、鱉失竊的現場、梨浦海邊),似乎與貫穿全片的「迷霧」有關。

為何這麼說呢?除了生理上的,失眠可能造成視線模糊(或單純眼睛有某種疾病);亦可以解釋為海俊被未解案件的迷霧纏繞而看不見(進而抓不到)真兇;以及海俊眼中,始終氤氳瑞萊周遭的霧氣。

於是又可以帶回窺視一題,即使海俊再怎麼用力瞪著落地窗,用語音錄下觀察結果;即使看見她總是吃冰淇淋當晚餐,看見她終於哭了,海俊始終是不可能無法「看透」瑞萊的。

不只是國籍、語言上的隔閡,而是奠基於語言,從心底出發,意圖表達的話語從心臟、大腦、唇齒之間就開始有著偏差,海俊看見的永遠只會是經過多重折射的結果,原意早已模糊不清。


3.佔有慾

死者奇都秀的佔有慾非常簡單明顯,不只物品都要有自己的名字(KDS,即기도수的拼音縮寫),連妻子都不例外,必須烙上自己的名字來宣示主權。

但其實瑞萊的佔有慾也非常龐大。

海俊還在釜山時,被各種殺人案件、無解懸案簇擁著,那時的他是幸福的,所以威風堂堂。一到了梨浦,他失去案件的滋潤,就變成行屍走肉,直到他再次遇見瑞萊。

也許瑞萊再次遇見海俊時就知道,自己必須要成為讓海俊起死回生的那一帖藥。於是她將自己與手機一起投入大海更深的地方,化身成為海俊心中的那一片迷霧,一世間再也繞不出來。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一種屬於瑞萊的,佔有慾的表現方式。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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