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连“转基因食品”都没整利索呢,“转基因人”就这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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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这看起来像是又一个谎言。
“人民网深圳11月26日电: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来自官方新闻网站的报道 [1] ,充满了人们所熟知的那种树立先进典型的口吻,跟之前引起争议,随后又被撤稿的韩春雨教授的初试啼声非常相似。
[1] http://gd.people.com.cn/n2/2018/1126/c123932-32331758.html (发稿时该链接失效)
今天(11.26)中午,众多报道此事的国外媒体都是引用了中国通讯社的报道,并没有自己增加新的信源,同时用了“Claimed”(自称)来表达他们的怀疑。
但是越往下看,这件事情为真的可能性,和它的荒诞之处一同开始增加。
“改革”是对伦理问题的中国解释
CRISPR 技术现在已经不算是最前沿的科学话题,通过大量科普(韩春雨事件在其中功不可没),已经到了像我一个文科生都能来插一脚评论的程度了。
这项技术并非中国独有,或者是中国完全领先于其他国家,而是说国外其他地方没有做,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们认为技术不成熟,从伦理角度过不去。
这次“人体实验”是怎样通过了国内医学伦理评审而最终实施的,也就成为事件最大的关注点所在——而无关所谓“中国科学家技术实力超英赶美”什么的。
比我们普通人更了解基因编辑技术的一群人——包括果壳、知乎上的蓝V认证用户,《知识分子》公众号等等,则与部分国外媒体一样,在第一时间体现出严厉的批评和质疑的态度。
批准本次实验的伦理委员会从属于一家所谓的“莆田系”医院,这家医院的地点在深圳。做实验的是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位教授——这家学校刚成立的时候,曾经以一种跳脱体制的姿态饱受外界关注和期待。教授有自己的公司,既不缺技术,又不缺钱,缺的可能只是找个伦理委员会的一声令下。
这种种情况的累积,并非只是偶然或无意义的文字堆砌,而是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事情会这样发生。
深圳曾经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审查申请书上签下名字的伦理委员会成员(假设签名不是伪造的 [2] ),本质上做了和40年前在安徽小岗村的一张纸上按手印的几十个农民一样的事。
[2] https://weibo.com/1644489953/H4sOx1axz
不论其成败、动机、后续影响——两件事所需要的决心、勇气和心理素质,完全可以相提并论。
很多想把此事包装成为一个先进典型的国内记者们,可能也是抱持着同样的想法。因为在历史上又不是没发生过:八九十年代人人脑袋顶着个“信息锅”,世纪之交各种“中华鳖精”、“珍奥核酸”都是央视广告标王,这种事情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走远。
甚至于,就算是比更改基因后果严重不知多少倍的历史上的人类学、社会学“实验”,拥有“悠久历史”和“无神论”两大法宝的中国人,也都会抱着“看淡了治乱循环”的心思轻轻放过。
所以我们跟一些其他地方的人士相比,看待同一类问题时候的眼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还有,我们不能排除有人看了学术圈的集体质疑和反对,就着急说“这是见不得中国进步”这样的话……
中外对照时,若是使用了两套不能兼容的话语和评价体系,这种根本上的冲突,很难通过让“后进”一方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并且试图与国际接轨,就能够弥合。这是意识形态的深层次差异,就像很多原本对华友好的美国智库,都逐渐的意识到中美全面竞争难以避免一样 [3] 。
[3]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80149
所以看这个问题,一定需要寻找一个就算是以中国话语,也能够讲清楚说明白的角度。
“转基因”既然不能给人用,为什么可以给人吃
CRISPR 是一种基因编辑技术,而被一些中国人视为“洪水猛兽”的转基因食品,也是采用了基因编辑技术(虽然具体技术分支有差异)。如果用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不严谨的比方,对人体的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相当于是做了个“转基因人”。
不过要是说起“转基因”,“吃瓜群众”们恐怕就更熟悉,而且更觉得科学家不可理喻了。
一方面,科学界主流声音支持农作物、饲养动物的转基因大量使用,并且跟以崔永元为代表的“反转”群体形成鲜明对比。但另一方面,同一批人又要极度的反对将这项技术用于人类自身。
这样做属于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吗?既然不能给人用,为什么就可以给人吃呢?
这其中的问题在于,当我们在说“转基因食品”更好,更适合人类需求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被“转基因”的动植物作为跟人类同等地位的个体来看待的。
我们是将自己放在了一个主体的位置,而将那些被我们消化、娱乐、使用的动植物放在了客体的位置上。人类与那些他所驱驰的东西之间关系并不平等。因此也可以任意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而无需感到伦理上的压力。
幸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认同,我们没有必要给(除了濒危动植物之外的)世界上其他的生物以平等的“动物权”,否则我们的生活将会少了很多乐趣和便利。
比如说享用肉食。我们有大规模的现代化工厂生产白羽鸡,它们 60 多天的短暂生命是人类赋予的,而这生命旅程唯一的归宿就是成为人类的盘中餐。
我们都这样做了也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那么很自然的,在进行动植物基因编辑的时候,对于那些“残次品”和“半成品”,就可以随意的销毁它们,而不必承受精神上的压力。
也因此,这样经过多次实验的转基因技术,才称得上是千锤百炼,在严格的验证之后,最终达到适合工业化大生产,足够安全有效,适宜人类使用的程度。
那么,你能说我们对一个人类孩子做基因编辑,是要ta更适合人类使用吗?这怕不是从非洲食人族的角度来看问题。
再说了,我们也会忠实的保留那些未经人类之手编辑的“非转基因”的种子,既满足一部分“反转”的消费需求,又存在所谓的“种子库”当中,以防将来人类的需求出现变化,或者地球环境变化的时候,我们还能从之前造物主指定的起点重新开始,再一次去选育到那个时候更适合人类需要的作物。
基因编辑中出现“半成品”和“残次品”对那些不幸的胚胎来说当然不公平,那么一旦大规模出现了所谓“强化”的人类基因,我们要不要为了物种多样性,为了防灾备份,而保留一些“非转基因人”或者“纯种人”呢?这些生下来就不如其他人天赋高尚的人类,是否获得了一个公平的起点呢?
你也许理解不了伦理,但一定能理解公平
好吧,我们终于说到了公平问题。
我认为,作为广义的伦理争议的一个大的子集,公平问题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能完全理解的——毕竟,人类社会的“终极进化形态”共产主义,就是为了解决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问题。
我们将每一个由人类所生养的胚胎,视为同等具备人权的个体,他们都是这个星球上的最高主人。他们按照联合国公约的规定和现代大部分国家的共识,理应拥有生而平等的基本权利。
人人生而平等,是不论其家境贫富,也不论其人种,性别,血型,性取向,所操语言,智商水平,以及是否具有先天缺陷。
一个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乙肝病毒或(这次 CRISPR 所要避免的)艾滋病毒(HIV)携带者,只要这个孩子已经生出来了,我们就只能负责到底,对其平等对待。
我们知道,人的先天禀赋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注定生下来就比另外一些人在智商上更占优势,或者长得更高,或者更健美,或者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那他们就会对另外一些人形成天然的“碾压”。
这种先天差异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现在俨然成为一个“看脸的社会”。不管你怎样努力,都会因为容貌的差异,而体会到人情冷暖的重大区别。小时候就受到歧视的孩子,甚至会拥有伴随一生的心理阴影。
如果有个办法能一劳永逸的根治先天性的不平等,人类当然会很渴望这样的办法。整容技术就是这样一种“逆天改命”的办法。
有文章介绍说 [4] ,整形手术的历史几乎和人类有医疗记录的时代一样长。早在中世纪消毒麻醉等技术还不成熟的时候,还使用柳叶刀和放血疗法的原始医疗行业,已经敢于对面部动刀。
[4] 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40942
“医学史学家玛格丽特·佩林认为,这与当时的文化息息相关。损伤或丑陋的相貌在当时不仅要多读书,还会被认为是丑恶内心的外在体现。(患者)为了不被污名化而选择手术,例如因为梅毒导致的面部溃烂,就需要手术移植皮肤。”
——其实跟现在是完全一样的。如果不是遭到歧视受人欺负,感受到世界的恶意,主动选择整容的人远远不会那么多,这东西也不至于成为一种产业。
你可能觉得整容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真去选择整容的人,他们日常生活承担的代价之大,远高于做整容要承受的代价。
据《新京报》报道 [5] ,本次“基因编辑”实验给家长的《知情通知书》上写的是这是一个“艾滋病疫苗”实验。虽然实际孕育孩子的家长不一定是 HIV 感染者,但招募不愿孩子染病的家长,想来相当“合情合理”。
[5] 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8/11/26/524940.html
此前,来自中山大学的问卷调查显示 [6] ,HIV 感染者对基因编辑技术的期望值,比普通公众更高。
[6] https://mp.weixin.qq.com/s/x7BRorMMGYc5KKJqxniqig
现已成熟的母婴阻断,仅仅能做到让 HIV 感染者的孩子健康出生,而不能让他们至少拥有一个可以确定的未来——一个他们绝不会感染艾滋病的未来。
有人担心,“转基因孩子”会在班上受欺负;但如果说这些“艾滋病”的孩子本来就很可能受欺负,再加一个“转基因”的头衔并不会让他的境遇更恶劣。
而孩子及今后的后代永远告别艾滋病魔咒的诱惑,却是完全可以抵消家长们的付出和顾虑的,对那些特殊的家长来说,是完全值得,甚至梦寐以求的。
我严重怀疑,实验招募 HIV 感染家长做其中一部分被试,就是利用了这些人绝望的心理,为的也是“逆天改命”,实现对这些家长的“公平”。
本是救济不平等,却注定会创造更大的不平等
只是,基因编辑技术和整容相比,有一个最根本的不同——基因编辑的结果一般来说都是可以遗传的。人类现在对 CRISPR 技术的利用程度还非常原始,远没有到给繁殖增加一个“开关”那么发达的程度。
这点还跟“转基因”农作物有一点不同:一部分由于厂商盈利的需求,农作物种子里面的转基因性状一般不能维持到下一代,要么是种出的作物无法繁育。
所以,基因编辑带来的性状改造将会是“世袭”的。冒着后代发育畸形,或者其他什么不可知的风险,最早尝试生一个“转基因人”的家长,万一真的实验成功了,可以说就是“富贵险中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而不管是先吃螃蟹的人,还是之后大家都担心的有权有势的人,共同造成了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早通过基因编辑“变美变聪明”的局面,这个原本是用来救济生来不平等的方法,必然会造成更大,更本质的生来不平等。
一般来说,我们将这种在长相、智力以及其他方面的生来不平等,作为一种不可抗力的后果。有神论的国家会认为这是上帝或真主的安排,即使是无神论,也会把它当作是地震、洪涝一样的天灾来看。
这种东西是以人类的力量不可以预防,也很难在事后补救的,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这种伤痛,并且试着与它和平共处,建立起自己在心理上的强大防线。
至少在中国我很自信是如此——小孩子群体里,最怕的是跟别人不一样,因为老祖宗传下来的基因告诉我们,跟大家做一样的事,才有更大可能繁衍后代。
这种朴素的观念发展到现在,就是根植于普通人心中的对平等、公平的诉求。但是,这种诉求是被动的,是建立在灾害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基础上的补救措施。
与此相关的一个例子是自动驾驶带来的伦理问题。当自动驾驶的正确率到了可以上路的时候,显然,系统偶尔还是会发疯的,机器可能还是会失灵的,或者是出现现在意想不到的状况。
当一个经过国家测试的自动驾驶设备出了事故,死了人,那是造车厂应该负责,还是设计软件的工程师应该负责?是负责年检的国家部门负责,还是购买这辆车的车主应该负责?
车祸的直接责任人是司机。当直接责任人被移除之后,这个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也会成为一个像天灾一样的伦理学困境。
在未来世界,车祸可能极为罕见,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甚至有机会少于10人。届时,真的有人因为车祸而死,恐怕也只能是类比地震等天灾,家属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责任人,不得不独自消化这个残酷的现实。
然而——如果说有一个人,他能为汶川地震,东日本大地震,或者最近的加州山火什么的——负起主要的责任,我们希望对他施加什么样的刑罚呢?
如果有人“逆天改命”的,实现了自然都不一定能帮你做到的事情,能够将人们原以为是不可抗力的东西,重新放归到人力能左右的范围之内,那么随之而来的,是责任。这个人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我们人类会带着温馨与祝福的心态,来面对经过基因编辑的新人类的诞生吗?不会的。
他们和他们的家长,做手术的医生等等,只会被施加以史无前例的仇恨。甚至不夸张的说,千百年来人们因各种不可抗力所忍受的苦难,都会变本加厉的施加到这个人身上。
有些人反转基因,是朴素的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今不如古。不过我想,面对作用于人类的基因改造技术,我们应该不至于抱有这种朴素的想法。
最主要的是,它的出现,带来了一种我们能理解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有责任人的,也就是说,有人可以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负责。
那么很显然,他就必须负责。
我相信,以这样的思路,即便对“伦理”问题没什么感觉的中国读者,恐怕也会认同对人类自身进行基因编辑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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