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難,選擇很難。
2月15日,我跟同事們聊著,一股勁,促使我很想要辭職很久了。於是,我打好了離職信,也告訴了我的經理,我有離開的打算。
這種感覺就像在跟初戀分手一樣,去年我也曾經因為沒有得到相同的回報(金錢上)曾經找我的上司談。她們都讓我等,等了一年,結果非常的不滿意。我想要的,她們給不了,我也曾經給了時間,仍然無法得到回應,那就只好趁早離開吧。
這大概就是分手的感覺,機會不是沒給過了,也給足了。我就是不想要等到丟信,才來挽留我,才來起我的薪資。我很勇敢,打著辭職信很緊張,很不捨。畢竟,2年6個月,同事們很好,老闆們也很好。可惜,我得不到我應該要的回報。所以,我選擇離開。不捨得,但也必須放手。
我告訴經理有離開的想法,她立馬就告訴了我的大老闆。辭職信來不及發送出去,就被叫住問話也甚至開始詢問原因。我很老實的告訴她,我一早就說了我想要的東西是什麼,也明確的表達自己的目的。為什麼要在我要離開的時候,才來珍惜我呢?這是我直接當面告訴她的原因,她讓我別丟信,給她一些時間。又是時間,我這一次又要等多久?抱歉,我不能等了。我只是默默點頭,我怕她沒把我當一回事。我在16/02 就丟信了。
她訊息我問我說,為什麼不再等等她。不是說好給她一點時間嗎?我說,我等不及了。太久了,這件事情拖太久了。所以,我最後還是丟信了。公司有很多人離開,大家都比我早走。大老闆counter offer了我,15/02當天我也告訴了她我的理想薪資。她並給不了我,我要求起30% of 我現在的薪水。她說她暫時給不了我,最多只能20%。這是the best她能給的。我說我必須要慎重的考慮,好好想一想。不想這麼快給她答覆。
隔天,我請假。再多一天,她又再找我談,問我考慮得如何。我把履歷做好了,也開始物色其他的公司。開始一邊投履歷,一邊多看。我也想知道,我在外頭的公司到底值多少錢。我很想知道,是不是只有你給不了我想要的薪水。我自認在現在的工作狀況給足100%的努力跟付出,做超出範圍的很多事。經理去生孩子,我也頂替了她的位置做她該要做的事。我做的東西不比別人少,我除了把本分做好之外,還做了別的額外別人沒做的事。但卻得不到相同的回報,確實很不值得。
我的能力,一天比一天精專。一天比一天更能幹,一天比一天更優秀。那合理的回報應該也要有,但我卻低於市價。我會做得不高興,也會做得很委屈。大家都是打工的,每個人也應該有個價。以前我不敢說,是因為經驗不足,學習力不達標。但現在,我有說話的權利,我有選擇的權利。
大家會覺得counter offer 20% 很多嗎?
雖然我跳槽是預計30% of my current salary, as this is a must. 如果沒有30%?Leav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