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286《史記》卷十〈孝文本紀〉18:是樹立典範?還是破壞制度?
──────────原文──────────
後七年六月己亥,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當今之時,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離寒暑之數,哀人之父子,傷長幼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讬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地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維年之久長,懼于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于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悲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者。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绖帶無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民男女哭臨宮殿。宮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聲,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毋得擅哭。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佗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率從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武為復土將軍,發近縣見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藏郭穿復土屬將軍武。
乙巳,群臣皆頓首上尊號曰孝文皇帝。
太子即位于高廟。丁未,襲號曰皇帝。
──────────翻譯──────────
漢文帝重新計年的第七年六月己亥日,他在未央宮逝世。留下遺詔說:
「我聽說天下萬物的萌芽生長,最終沒有不死的。死是世間的常理,事物的自然歸宿,有什麽值得過份悲哀呢!當今世人都喜歡活著而不樂意死去(世咸嘉生而惡死),死去的人還要厚葬,以致破盡家產(厚葬以破業);加重服喪以致損害身體(重服以傷生)。我認為很不可取。況且我生前沒什麽德行,沒有給百姓什麽幫助;現在死了,又讓人們加重服喪且長期吊哭(又使重服久臨),遭受嚴寒酷暑的折磨(以離寒暑之數),使天下的父子為我悲哀,使天下的老幼心靈受到損害(哀人之父子,傷長幼之志),甚至得減少飲食,中斷對鬼神的祭祀,其結果是加重了我的無德,我怎麽向天下人交待呢!我有幸得以保護宗廟,憑著我這渺小之身依托在天下諸侯之上(以眇眇之身讬于天下君王之上),至今已二十多年。仰賴天地的神靈與社稷的福氣,才使得國內安寧,沒有戰亂。我不聰敏,時常擔心行為有過錯,使先帝遺留下來的美德蒙受羞辱;歲月長久了,總是擔心不能維持到最後。如今能僥倖享盡天年,將被供奉在高廟裡享受祭祀。我如此不賢明,卻能有這樣的結果,我認為已經很好了,還有什麽可悲哀的呢!
現在詔令全國官吏和百姓,詔令到達後,吊哭三天就除去喪服(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飲酒、吃肉。應當參加喪事、服喪哭祭的人,都不用赤腳(皆無踐)。服喪的麻帶寬度不要超過三寸(绖【音同跌,古代喪服上用麻葛布做成的帶子】帶無過三寸),不要陳列車駕和兵器,不要動員民間男女到宮殿來哭祭。宮中應當哭祭的人,都在早上和晚上各哭十五聲,行禮完畢就停止。不是早上和晚上哭祭的時間,不准擅自哭泣。
下葬以後,按喪服制度應服喪九個月的大功只要服喪十五日,應服喪五個月的小功只要服喪十四日,應服喪三個月的緦麻只要服喪服七日,期滿就脫去喪服(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其他不在此令中的事宜,都參照此令辦理。要把這道詔令通告天下,使天下人都明白並知道我的心意。用來埋葬我的霸陵周圍山水要保留其原來的樣子,不要有所改變。後宮夫人等級到到少使的,全都讓她們回娘家(歸夫人以下至少使)。」
朝廷任命中尉「周亞夫」為車騎將軍,典屬國「徐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張武」為復土將軍。征調京城附近各縣的現役士卒一萬六千人,又征調內史所統轄的京城士卒一萬五千人,去為安葬棺槨進行挖土、填土等工作,這些事務皆歸復土將軍「張武」統領。
六天後的乙巳日,文帝葬在霸陵,群臣叩首至地,奉上諡號,尊稱為「孝文皇帝」。
太子「劉啓」在高廟即位。文帝下葬的兩天後,丁未日,承襲帝號為皇帝。
─────────解說與心得─────────
在位二十三年,幾乎始終兢兢業業的漢文帝駕崩了!
司馬遷拜職務之便,幾乎是全文收錄了漢文帝的遺囑。或許是為了幫這篇遺囑先做舖成,所以司馬遷才會在上一段內容裡,先行為漢文帝的一生進行總結。在司馬遷所記錄的漢文帝生平事蹟,搭配漢文帝的遺囑來看,後人將會對漢文帝的「勤儉」與「無為」更加印象深刻。生前就簡樸的漢文帝,即使死後也不希望造成眾人的負擔,甚至連該服的喪期都規定要縮減到半個月內,就連因為他死去而哀悼的哭聲都規定只能在早晚進行,每次也只能哭十五聲而已。
然而,這篇遺屬卻讓我覺得充滿了矛盾。因為漢文帝不希望麻煩眾人,所以將原本的喪禮大幅縮減。那麼,以後的帝王是該遵守?還是回歸正常的禮儀呢?漢文帝的這些規定,到底算是為後世留下典範?還是破壞了固有的禮制呢?
或許會有人認為,無論如何漢文帝的這篇遺囑仍與他的勤儉的形象相符。換言之,這篇遺囑表現出了漢文帝的個人特色。然而,這篇遺囑卻規定所有人不能因為想表現而做出太過於哀傷的行為。也就是說,漢文帝的這篇表現個人特色的遺囑裡,限制底下的人不能表現出個人的特色。如今看來,還真矛盾呢!
漢文帝的這些舉措讓我想起了自己當班級導師時曾經歷過的一件事情。當年,為了讓學生對班級更有向心力的情況下,每兩週我都會幫班上學生拍下上課以及參加活動的照片,接著搭配音樂做成影片,讓學生以及學生家長對這個班級有更多的回憶。當我持續做了幾個學期後,我們班的學生確實對班上更具向心力的同時,這個舉動卻引來其他班級導師的微詞。他們認為我「多做的」這些事成為常態時,不就是間接顯示他們的失職嗎?因此,有一天有主管私下對我說:學校不需要名師,需要的是相同的制度。
這段經歷讓我讀到漢文帝這段遺囑格外有感覺。因為,漢文帝的簡化喪禮,固然可以博得美名,但接下來的帝王如果按照正常禮儀進行,沒有特別去簡化的話,不就會背負鋪張浪費的惡名?然而,其實真正破壞禮制的應該是漢文帝才對。他今日的這些規定雖說本意是不想造成後人的困擾,但終究還是會給繼位者更多的壓力。
當然,我可以體諒漢文帝想節儉的想法,也能明白他不希望有人透過表現出非常哀傷而博得美名,進而竊取權位的意思。但是,終究漢文帝本人仍舊率先破壞了禮制。那麼,繼位的漢景帝該如何定位自己的父親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上,就是這段史料給我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