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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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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 ----兼论“阻断缺陷儿”出生的建议和报道

赵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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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

----兼论“阻断缺陷儿”出生的建议和报道

赵汗青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阻断缺陷儿”出生的建议及报道引起网络激烈讨论。报道也承认,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重度缺陷婴儿对于社会和家庭不会产生任何贡献,纯粹只是一个“消费者”,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沉重的负担,应该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缺陷婴儿出生的可能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缺陷与否,都是一条生命,应该给予生命足够的尊严和尊重,即便“他”是一个有瑕疵的生命,“他”也有权利来到这个世界,看看这个世界。

笔者认为,面对同一问题,却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其关键是他们各自的立足点不同。

第一种观点将“重度缺陷儿”视为一种纯粹的“消费者”。根本上来说,这种观点是站在经济实用的立场来看待“缺陷儿”的。其核心价值立足点是金钱。这种观点的核心论据就是,“重度缺陷儿”的生命周期平均需要耗费各种费用高达109万元,而且这些缺陷儿出生后也只会消费不会付出,所以就应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阻断他们的出生。说实在话,就是按照报道所说,每年新增大约90万重度缺陷婴儿的数字来计算,每年耗费的费用也仅仅9810亿元。数字似乎相当巨大,但是相对那些被打的“老虎”动辄贪污几千万或上亿资产来说,9810亿的数字就显得并不巨大了!当然,这种对比并不是一种非常合适的谈道理的方式。这里只想说明,站在耗费金钱的立场来看待“缺陷儿”的出生,恐怕太过经济实用了吧!生命难道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吗?生命难道能用“消费”来看待吗?用金钱来衡量生命,是对生命的亵渎!用“消费”来看待生命是对人的侮辱!有人可能会说,“胎儿”还不是生命,那么“胎儿”是什么?就是一坨没有生命的血肉吗?现代医学告诉我们,怀孕第4周时胎儿出现心脏,耳目口鼻开始出现雏形,人脑重量迅速增加,明显快于其他动物;怀孕第6周时心脏开始跳动,开始划分心室,并且开始进行有规律的供血;怀孕第9周时五官发育已经成形,眼帘开始覆盖眼睛,第11周时胎儿开始吸吮、吞咽和踢腿的动作;怀孕4个月时,胎儿会在母亲肚子里玩耍自己的脐带了!当然,对医学专家们谈论这些显得有点儿累赘多余了!但是,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胎儿从开始就不单纯是一坨血肉,更不是一坨没有生命迹象的死血肉!胎儿,至少是生命的开始,是生命的孕育。假如我们不尊重生命之始,又何谈尊重生命呢! 假如我们不尊重生命的孕育,又如何能尊重生命呢!生命无价,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胎儿的生命,也是生命,至少是生命的孕育,同样也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的尸体应该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只是一具没有生命之血的枯骨死肉,但是,现代人对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尸体都会给予尊重。那么,我们现代人岂不更应该尊重正在孕育的生命吗!

客观来说,人的生命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不能中断的过程。现代医学的四维彩超清晰地显示出人生命的孕育和成长过程。从受孕之始,这个生命就在每时每刻地发育成长着,直到死亡带来这个生命的中断。除了最后的死亡,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一个中断点,以至于人们可以说,在这个点上人的生命不存在,或者在这个点之后是人的生命,这个点之前就不是人的生命。出生并不是一个人生命过程中的中断点,好像出生之前是一个人的生命,出生之后则是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出生之前,出生之后,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同一个生命。不同之处仅仅是,这个人的生命换了一个环境,继续他生命成长的过程。不错,胎儿出生之前完全依赖着母亲的生命而成长,虽然他并不是一个独立生存的生命,但他却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在人的这个生命过程中,“出生”显然并不是这种依赖性的彻底消除或终结。初生的婴儿更需要对母亲的依赖性,只不过这种依赖性的方式有所改变而已。胎儿通过脐带依赖着母亲的血液而成长,初生的婴儿通过母乳和母亲的喂养而成长。故此,我们实在不能说,依赖母亲血液而成长的生命就不是人的生命,而依赖母亲喂养而成长的生命才是人的生命。

因为人的生命是这样的一种成长过程,我们应该对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给予尊重,那才是对生命的真正尊重。假如我们可以用金钱和“消费”来衡量生命的孕育过程,我们也就可以用金钱和“消费”来衡量这个生命过程中的其他阶段了!将“重度缺陷儿”视为纯粹“消费者”的观点以及用人对社会和家庭所做贡献大小来评断人生命之价值的观点,不仅不足取,而且会对人的生命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在这种逻辑观点之下,对人生命的衡量标准,不是人的生命本身,而是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大小。这种评断标准乍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细细琢磨起来就会发现它有可能对人类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如果我们简单化一下这种观点,就会形成这样的逻辑思维:对社会和家庭没有任何贡献的生命,那些纯粹“消费者”的生命就应该被阻断,就应该被清除;对社会和家庭有可能做出更大贡献的生命,就应该得到更多的尊严和尊重。之后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生命有可能对社会和家庭做出更大的贡献呢?回答似乎就是,那些聪明的生命,那些本来就优秀的生命。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优秀的个体生命会延伸至优秀的种族生命,而那些不优秀的种族生命是否就应该被阻断被清除呢!显然,这正是种族优秀论的逻辑思维!哪是谁的逻辑就无需赘言了吧!

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缺陷与否,都是一个生命,都应该给予生命足够的尊严和尊重,即便“他”是一个有瑕疵的生命。首先来说,现代社会无疑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命,给予每一个生命足够的尊严和应有的平等。人的生命本身就应该受到尊重,越是有“瑕疵”的生命越是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要特别尊重和照顾儿童的生命,要特别尊重和保护老年人的生命,要特别尊重和关爱弱势人群的生命。这种尊重和照顾弱小生命的社会才是真正尊重生命的社会。社会不应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现代社会需要特别强调并维护每一个生命的尊严和平等。“重度缺陷儿”的生命也是一个生命,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这生命也需要尊严和尊重。假如人类社会或者人类个人以抛弃沉重负担的态度来抛弃“重度缺陷儿”,来抛弃生命,那么我们人类的责任心在哪里呢?假如看见沉重的负担就以抛弃的态度来处理,我们又有多少“沉重的负担”要抛弃呢!有缺陷的婴儿是沉重的负担,要抛弃吗?瘫痪在床的老人是沉重的负担,要抛弃吗?因病而缺少自理能力的丈夫或妻子是沉重的负担,要抛弃吗?“沉重的负担”本来就是相对的,是因人而异,因家庭不同而不同的。例如,缺少一条腿的有缺陷的婴儿,对生活条件好的家庭来说并不算沉重负担,但对一个没有收入的家庭来说,应该就是沉重的负担了,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抛弃这个负担了吗?

其实,假如可以阻断“重度缺陷儿”的生命,生命中又有多少“重度缺陷者”呢!婴儿、儿童、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这个生命过程中又会遇到多少生命中的“重度缺陷者”呢?严重心理疾病以至于常常需要人照顾,是“重度缺陷者”吗?严重的痴呆症是“重度缺陷者”吗?当然,前一种观点的人会说,我们这里所说的“重度缺陷儿”只是指的“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盲、聋和智力障碍等。”笔者在这里无意去讨论这些各种疾病。然而,对待病人或者“重度缺陷儿”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会产生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对阻断“重度缺陷儿”问题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归根结底是价值取向和立足点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伦理问题。对此类问题的简单处理或者就事论事必然会引发一系列伦理问题,更会影响到社会的伦理价值取向。我们不能对此只抓一点,不及其余。报道中所提到的,“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0万弃婴,其中99%为病残儿童”,根本而言,这种现象恐怕正是不愿承担所谓“家庭负担”之伦理观点所引发的后果。

实际上来说,不管站在哪个角度来看“缺陷婴儿”的问题,根本的立足点和角度都应该是生命本身,都应改是生命本身的尊严和平等,其他任何角度都应该以生命本身的尊严和平等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如果我们承认生命本身的尊严和平等,那么,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过程开始,生命本身的权利就不在任何人手中,甚至也不在母亲的手中。

附注:1.有关阻断缺陷儿的建议和报道

     2.堕胎“缺陷”婴儿母亲说了算

(2015-03-14 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261a090102vd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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